更新時間:2024-04-14 16:15:43作者:佚名
關于2013年全國職稱外語水平考試成績使用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魯人社辦發[2013]76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各主要企業、高等院校: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全國職稱外語考試成績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2013〕59號)和《關于《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現將2013年全國職稱外語水平考試成績使用標準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職稱外語水平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的分數國家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符合國家通用標準的,外語考試成績一直有效2013年職稱英語,直至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審查通過為止。 申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外語考試成績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2.全省職稱外語考試成績有效標準為55分。 符合當年省有效標準成績要求的2013年職稱英語,可申請當年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符合《關于改進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放寬外語成績要求、本省當年有效外語成績要求的放寬至45分,當年即可申請副高級、副高級、高級資格。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各市、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標準、嚴格把關,認真做好評審審核,確保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順利進行。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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