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6 10:38:12作者:佚名
為貫徹落實《艾滋病防治條例》,實現《中國遏制和預防控制艾滋病行動計劃(2006-2010年)》的目標,進一步促進全國預防母嬰傳播工作為預防艾滋病兒童傳播,專門修訂了《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實施方案(試行)》。
1. 目標
(一)總體目標。
提高公眾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意識,預防育齡婦女感染艾滋病,最大限度減少兒童艾滋病病毒母嬰傳播,減少艾滋病對婦女兒童的影響,改善婦女兒童的健康狀況。婦女和兒童的生活質量和健康。
(二)具體目標。
一、建立健全適合我國國情的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管理和服務模式。
2.預防母嬰傳播人員培訓覆蓋率達到90%以上。
3、孕婦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知曉率達到70%以上。
4、孕婦和婚前保健人群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咨詢率分別達到85%以上。
5、孕婦和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率分別達到80%以上。
六、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婦及其嬰兒抗艾滋病藥物使用率均達到90%以上。
七、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所生嬰兒人工喂養率達到85%以上。
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母親所生孩子12個月、18個月時艾滋病病毒抗體檢出率分別達到80%以上。
9、兒童艾滋病毒母嬰傳播率下降50%。
二、策略與措施
(一)政府主導、多部門協作、廣泛社會動員。
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是艾滋病綜合防治的重要組成部分。 各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多部門協作的工作機制,廣泛開展社會動員,推動防治工作。 為艾滋病母嬰傳播的順利實施提供政策和社會支持。
一、加強各級政府領導和組織協調
各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把預防艾滋病毒母嬰傳播納入各地艾滋病毒綜合防治工作規劃,制定本地區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 建立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協調機制,加強組織協調,明確各部門職責和任務,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2.加強多部門協作
衛生系統內部建立以婦幼部門為主體,疾控、醫政、財政等多部門共同參與的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協作機制。規劃,明確責任和分工。 積極配合婦聯、計生、民政、財政、教育、共青團、文化、廣電、公安等部門開展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宣傳教育預防育齡婦女感染,減少感染婦女意外懷孕,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 綜合干預服務、綜合關懷支持促進綜合工作。
3、廣泛開展健康教育
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編制相應的健康教育教材,利用各種媒體、學校課程、講座、咨詢熱線等方式我國預防控制艾滋病的工作機制是,向婦女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識。 集孕產婦保健、婚前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于一體,為婦產科診所、孕婦學校、病房、產房、婚檢所等各地孕婦及婚前保健群體提供服務。衛生保健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 三、兒童家長及其家庭成員對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進行重點指導。
(二)生殖健康服務中,提供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服務。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生殖保健服務中應關注婦女艾滋病毒感染的可能途徑和感染狀況,將預防育齡婦女艾滋病毒感染與減少艾滋病毒攜帶者意外懷孕緊密結合起來。感染生殖保健服務。
1. 提供艾滋病預防信息和服務,預防育齡婦女感染
在生殖保健服務過程中,我們積極向就診婦女及其配偶/性伴侶提供預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并結合婚前保健、婦女疾病診治、預防和治療等醫療服務性傳播疾病/生殖道感染和計劃生育。 提高婦女對艾滋病防治知識的熟悉程度,避免艾滋病感染的危險行為,增強防護意識。 開展危險行為評估,動員高危行為者接受艾滋病毒檢測和進一步咨詢,預防配偶/性伴侶感染,最大限度減少育齡婦女艾滋病毒感染和傳播。
2. 提供避孕咨詢和指導,減少意外懷孕
應向感染艾滋病毒的育齡婦女及其家人提供艾滋病母嬰傳播的危害和預防、相應的避孕咨詢和服務、醫療保健和轉診服務等信息,幫助其選擇安全的避孕方法。性行為并制定適當的家庭計劃。 計劃生育,為意外懷孕的婦女提供安全終止妊娠服務,減少艾滋病毒感染婦女的意外懷孕。
(三)將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納入日常婦幼保健工作,提供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綜合服務。
以婦幼保健網絡為平臺,建立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日常工作機制,將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納入婦幼保健流程加強生殖健康服務英語作文,形成以婦女、兒童和家庭為核心的母嬰艾滋病防治體系。 促進綜合護理和支持系統。
1、提供咨詢、測試服務
醫療機構在做好孕產期護理的同時,應當主動提供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和艾滋病毒抗體檢測前咨詢等信息我國預防控制艾滋病的工作機制是,建議和動員孕婦接受艾滋病檢測; 提供與 HIV 感染相關的危險行為信息,并參與危險行為。 評價。
按照國家艾滋病檢測技術規范要求,為孕婦提供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服務。 重點是孕期早期發現,盡快確定感染狀況。 孕產婦艾滋病檢測及服務流程見附件1。
根據HIV抗體檢測結果提供檢測后咨詢服務。 解釋測試結果; 提供有關預防艾滋病毒感染和改變危險行為的信息; 提供避孕、孕產婦保健、預防艾滋病毒母嬰傳播的干預措施以及轉診服務方面的指導。
2. 艾滋病毒感染孕婦的保健
對感染艾滋病的孕婦孕期、產期和產后進行常規保健和隨訪,加強孕期護理、安全性行為指導、營養支持、艾滋病相關癥狀和體征監測、住院分娩、喂養指導、產后避孕、心理支持、家庭保護指導等服務。 對于選擇終止妊娠的孕婦,我們提供人工終止妊娠服務,并提供有效的避孕指導。 將產后艾滋病毒感染婦女納入當地艾滋病綜合防治系統的追蹤管理。
3.使用抗HIV藥物
為感染艾滋病毒的孕婦及其嬰兒提供免費抗病毒藥物。 密切監測HIV相關癥狀和體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CD4細胞檢測。 根據感染孕婦的病情進展、免疫狀況和抗病毒治療情況,結合母親自身健康狀況和預防母嬰傳播的需要,選擇合適的抗病毒藥物治療方案(見附件2)。
提供抗病毒藥物使用咨詢、指導和相關監測,確保感染孕婦及其嬰兒及時、足量、規范用藥。 在開始使用抗病毒藥物前,應充分告知HIV感染孕產婦及其家屬堅持規范使用抗病毒藥物的重要性及相關信息,提高用藥依從性; 用藥期間,應定期監測產婦血常規、肝、腎功能和免疫狀態,密切關注耐藥性和藥物副作用,加強使用抗病毒藥物后的隨訪,及時給予治療或治療。必要時提供轉介服務。
4. 提供適當且安全的助產服務
動員感染艾滋病毒的孕婦住院分娩,提供適當的助產服務,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盡量避免可能增加艾滋病母嬰傳播風險的破壞性操作,減少艾滋病母嬰傳播風險。分娩時孩子感染的機會。
5. 嬰兒喂養
對于感染艾滋病的母親所生的嬰兒,鼓勵人工喂養,避免母乳喂養,禁止混合喂養。 評估人工喂養的可接受性、適宜性、可負擔性、可持續性和安全性,對嬰兒喂養提供科學指導和隨訪,最大限度減少通過喂養傳播母嬰,保護兒童正常生長發育。
6. 感染艾滋病毒的母親所生兒童的保健
對感染艾滋病母親所生的新生兒進行有針對性的護理,提供嬰兒喂養指導,開展常規兒童保育,加強生長發育監測,預防營養不良。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所生兒童應當按照國家免疫接種要求進行免疫接種。 在完成免疫程序前,應注意避免接觸肺結核、麻疹、脊髓灰質炎等患者,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
加強對艾滋病病毒感染母親所生兒童的隨訪服務,允許其在12個月和18個月大時接受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以確定其艾滋病病毒感染狀況。 嬰兒隨訪及檢測服務流程見附件1。 有條件的地區可同時開展嬰兒早期診斷檢測,盡早提供相應服務。
7. 提供關懷和支持
醫療機構、社區及其他有關機構和組織應當根據服務特點和內容,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屬提供咨詢、心理支持、綜合護理和轉介服務,減少艾滋病毒感染者的影響。艾滋病對婦女和兒童的影響。 和家庭影響,減少歧視,提高感染艾滋病毒的婦女和兒童的生活質量。
(四)加強組織管理和服務能力建設,確保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工作順利實施。
明確組織分工,加強機構建設,開展人員培訓,規范實驗室檢測,提高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服務能力,確保各項預防母嬰措施落實到位艾滋病的傳播。
一、組織機構及分工
衛生部婦幼保健和社區衛生司在國務院艾滋病防治委員會辦公室統籌組織協調下,負責母嬰傳播預防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 - 兒童傳播艾滋病。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院負責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技術指導。 組建國家級專家技術指導組,制定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 準備教師培訓的培訓材料; 監督檢查各地工作開展情況。 工作評價; 負責信息收集和分析; 組織經驗交流和推廣; 開展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等相關科學研究。
省、市、縣婦幼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工作,保障各項工作落實。
省、市、縣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負責本轄區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技術指導,成立專家技術指導組,對轄區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技術指導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工作進展和人員培訓; 負責轄區內相關信息和資料的收集、組織和管理。 升級、分析和反饋工作。
提供孕產婦保健、助產服務的各級醫療機構負責實施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技術服務,參加和接受相關技術指導和培訓,收集和報告相關信息。
2、加強機構能力建設
各級醫療機構提供孕產婦保健、助產服務的,應當按照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要求和服務流程提供服務。 加強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管理、技術和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綜合服務能力。
3、人員培訓
對所有負責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相關人員進行知識和服務技能培訓。 培訓對象包括當地婦幼保健和艾滋病母嬰傳播預防、衛生行政部門及相關機構的管理人員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培訓內容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也可以由中央級專家技術指導組編寫全國統一的培訓教材。 采取多種形式,在國家、省、市(地)、縣(區)、鄉、村各級開展分級培訓。
4. 標準化實驗室檢測
負責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艾滋病檢測技術規范的要求開展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 配備必要的設備和合格的檢測人員,建立合格的艾滋病初篩確認實驗室或艾滋病檢測場所,完善檢測體系,規范檢測操作,整合相關部門資源,分工協作,建立有效可行的艾滋病預防措施和檢測程序與母嬰傳播有關。
5. 預防院內感染和職業暴露
負責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醫療機構應當遵循規范的預防原則,嚴格執行相關消毒隔離制度,避免醫院感染和醫務人員職業暴露。
按照衛生部《醫務人員艾滋病毒職業暴露防護指導原則》的要求,建立健全艾滋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和應急機制。 發生職業暴露時,應采取應急措施,通知主管人員,聯系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評估確定暴露水平和來源,注冊并正確使用預防藥物,并應接受流行病學監測。
3、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信息管理和逐級報告制度。 指定專人負責加強信息收集、報送、審核和管理,提高信息報送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提高信息分析、利用和反饋水平。
與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有關的信息和材料包括相關報告和各種登記。 報告內容包括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月報、艾滋病毒孕婦/婚前婦女基本信息登記卡、艾滋病毒孕婦及其嬰兒登記卡、艾滋病后續報告等。辦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孕婦及其子女登記卡等登記卡。 各類登記包括婚前保健門診登記、孕期保健門診登記、分娩登記及HIV抗體陽性孕產婦檢測結果報告單、保健手冊、病歷、隨訪記錄等,包括HIV咨詢和檢測記錄。
對感染艾滋病毒的孕產婦和婚前檢查婦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艾滋病疫情信息報告管理規定》,填寫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相關報告。 和一系列案件登記卡。 報告流程及要求詳見附件3。
四、監督、指導和評價
建立國家、省、市(地)、縣四級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監督指導和評估體系。 衛生部和國家級技術指導部門負責制定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監督指導方案,并定期進行抽查和監督指導。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和國家督導計劃,制定本地區督導計劃,組織定期自查和督導指導,對轄區內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情況進行評估,不斷改進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質量。
附件:1.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服務流程
2、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抗病毒藥物應用方案
三、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報告流程及要求
參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