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4 11:16:04作者:佚名
境外所得需要在中國納稅嗎?
我加入了一家中國公司,被派往海外(長期外派),并在當地支付工資。 公司說沒有國內收入不需要交稅,但是網上也說海外收入也需要交個人稅。 哪一個是正確的?
回答:
《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一個納稅年度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所得營業外收入要交稅嗎,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境內企業派駐境外的居民個人仍需向中國政府履行納稅義務。
根據規定,居民個人在境外取得的所得或者視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按照規定抵扣。 如果境外稅收抵免金額大于按照我國稅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實際上不需要補繳稅款,否則需要補繳稅款。
《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三條規定,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必須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期間申報納稅。 注意,這是“納稅申報”,不是“綜合收入匯算清繳”,年收入低于12萬元不能享受免申報。
根據財稅公告2020年第3號第八條規定,居民個人可以辦理境外所得納稅申報的情形有四種:
1.如果您在境內有雇主或雇主,您必須向中國境內雇主所在地稅務機關提交納稅申報表。
2.如果您在境內沒有任何職位或雇主營業外收入要交稅嗎,您必須向中國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納稅申報表。
3.如果您在中國境內沒有任何職位或雇主,且您的戶籍所在地與您在中國經常居住地不一致,您將選擇其中一個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4.如果您在中國境內沒有職務、雇主,也沒有戶籍,則必須向中國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