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3 09:20:15作者:佚名
江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雙一流”學科建設大學。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按照德、智、體、藝、勞綜合考核,綜合評價選拔優秀學生,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的原則和透明度。 本章程是專門制定的。
1. 學校名稱
江南大學.
2. 學校地址
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
3. 學校類型
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機構。
四、招生計劃
2022年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學校計劃面向全國招收普通本科生5227人。 按照教育部相關工作要求,結合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等因素,結合我校生源結構、經濟和社會發展趨勢等因素,根據社會發展需求和各專業就業情況,確定各省(區、市)招生計劃。 。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專業招生計劃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省招生)公告為準。 考生可登錄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站查詢。
5. 外語要求
英語、日語專業只接受會說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則不限制考生的外語。 在學校的本科教學活動中,公立大學外國語學院開設“大學英語”課程,不開設其他語言課程。
六、身體要求
學校遵循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指導意見》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乙型肝炎入學就業體檢項目關于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執行。
七、入學規則
(1)齒輪調節比。 根據平行自愿提交批次,調整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同時,服從專業自愿調整的考生,不予退學。 對于按順序提交的批次,調整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二)省招生辦公室原則上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認定給予考生的全國高考加分和加分,但未安排省、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除外。 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總成績排名。
(三)按考生報考順序提交批次的,優先考慮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 當第一志愿招生人數不足時,將依次考慮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 如果符合條件的候選人不是首選候選人,則志愿候選人人數仍不足,將征集志愿者。 根據平行志愿者提交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征集志愿者。 若招募志愿者后未完成招生計劃,剩余計劃將轉移至生源質量較好的其他省份。
(四)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符合學校專業(組)確定的選科條件,可申請選科。
(五)對于高級考生,按照成績優先、自愿錄取的原則錄取。 專業之間不會有分數差異。 內蒙古自治區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實行按專業偏好排隊招生的招生原則。
當考生填寫的所有專業偏好均不能滿足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整并符合專業體檢要求,則轉入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 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的,予以開除。
(六)報名考生中(除藝術考生外),如考生提交成績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總和從高到低排序語言。 若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之和排序。 ,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成績相同的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按照各省級同分排序規則招生。
(7)報考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具有繪畫基礎。
(八)音樂學(師范)專業招生辦法:
1.學校按照平行志愿招生批次,按照省級錄取分數線錄取學生。
2、按照報考批次志愿,考生須通過專業省統考成績,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本科同科招生控制分數要求學生所在的位置。 山西省考生文化成績符合山西省第二批藝術類本科生招生控制分數要求。 學校根據提交的專業省統一考試成績錄取學生。 如果專業省統考成績相同,學校將根據文化成績錄取學生。
(九)國家特色專業、大學特色專業、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保送生、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畢業生、港澳臺僑生、少數民族招生程序少數民族預科班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辦、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預留計劃不得超過學校總招生計劃的1%,主要用于調整各地生源不平衡情況。
8.新生復習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審查。 復試不合格者,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嚴格處理。 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九、收費標準
按照蘇價費[2002]369號、蘇價費[2007]270號、蘇價費[2008]274號、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4]136號執行[2017]243號
(一)本科生學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制學費組成。 主要學費按學年收取。 文科專業1400元,江蘇省優勢學科工科專業2580元,其他工科專業2000元,江蘇省優勢學科理科專業2250元,其他理科專業1700元。 ,江蘇省優勢學科文科專業學費為3680元,其他文科專業為3000元,醫學專業為3000元,醫學臨床醫學專業為2300元; 學分學費為100元/學分。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國內學費為26400元/生/學年。 出國留學期間的學費按照合作辦學協議執行(我校不再單獨收取學費)。
(2)住宿費:700元/生·學年、1000元/生·學年、1200元/生·學年、1500元/生·學年(根據不同住宿條件而定)。
十、資助政策
我校承諾全面覆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會讓任何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積極利用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 、疾病補助、發展補助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讓每一位受助學生都有平等的人生出彩的機會。
1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江南大學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頒發。 中外合作辦學本科生須在國內期間完成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并在境外合作院校完成課程,取得境外學士學位證書,方可獲得江南大學學位。合作院校或境外合作院校相應畢業證書。 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十二、信息披露
學校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留學之路,認真落實教育部招生信息公開十大要求,細化公開內容,規范公開程序。
13.組織與管理
江南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是學校本科招生的民主監督管理機構,對本科招生工作進行指導。 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協調領導本科招生工作,討論決定重大招生事項。 招生就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14、社會監督
學校招生工作自覺接受紀委和相關方的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