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1-09 21:14:30作者:佚名
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地籍調查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發〔2023〕195號
各個省,以及自治區,還有直轄市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另外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自然資源局:
近幾年來,各個地方切實開展地籍調查,原本叫做權籍調查,強化成果運用,有力地對確權登記等工作起到了支撐作用,然而也存在著調查協同不足、成果難以及拿來沿用共享等問題。為了貫徹落實《民法典》,以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與不動產登記相關規定,進一步去完善地籍調查工作機制,推動地籍數據共享應用,更好地支撐確權登記、服務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現在發出如下通知。

一、充分認識新時代地籍工作的重要意義
不動產統一登記之后,地籍所指的土地的“戶籍”,其工作對象從土地延伸到了以土地、海域(無居民海島)*為載體的各類自然資源以及不動產,新時代的地籍是以權利歸屬作為核心的,它精確記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權屬、位置、界址、面積等信息,如實反映不動產權利設立、變更、轉讓、還有消滅狀況,它構成了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為執行“兩統一”職責的產權底板*。新時代的地籍工作,給審批、供應等自然資源相關管理環節予以基礎支撐,為明晰產權、定分止爭、維護資源資產權益給予根本保障,為不動產安全交易和有序流轉、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筑牢產權基石。各地需充分認識新時代地籍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規范地籍調查,加強地籍管理,持續提高地籍工作質量與服務水平,助力自然資源事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健全地籍調查工作機制
對于統一地籍調查要求,當涉及不動產權利設立或者自然資源首次登記時,除已有調查成果符合要求的情況外,應當開展地籍調查。各地需要結合實際情形,建立健全能夠服務確權登記以及自然資源管理的地籍調查工作機制。在建設項目用地用海用島報批階段,要開展地籍調查(也就是土地勘測定界),以此支撐用地用海用島審批、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等工作。在土地供應階段,要設定不動產單元(即宗地),開展地籍調查,從而支撐供地、土地首次登記、“交地即交證”等工作。在竣工驗收階段,要設定房地一體的不動產單元,接著開展地籍調查,以此支撐規劃用地核實、房屋首次登記、“交房即交證”這些工作。鼓勵依據依法審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作為基礎,預先設定房地一體的不動產單元,隨后開展地籍調查,進而支撐在建工程抵押、不動產預告登記等工作。在確權登記的時候,如果缺少地籍調查成果或者成果沒辦法滿足要求,那就開展地籍調查來獲取基礎數據成果。強化各環節調查作業之間的協同銜接,在實行首次調查過后,針對自然資源以及不動產方面的界址、范圍要是沒有出現變化的情況,已有的調查成果理應予以沿用下去,不能夠再次進行重復調查以及開展測繪;一旦界址、范圍發生了變化,或者已有的調查成果不符合既定要求的,依據實際需要補充性地開展地籍調查。

在這一條款中,首先要明確地籍調查主體,依據“誰需要、誰組織”的原則來確定地籍調查實施主體。當按照規定當事人應當提交地籍調查成果時,這件事就由當事人負責去開展地籍調查。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呢,要依照需求順勢依法提供基礎資料,在必要的情況下還要指導做好指界等權屬調查工作。而因供地等履行職責需要去開展的地籍調查、地籍總調查以及自然資源地籍調查,這些工作就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來負責組織進行 。
三、規范開展地籍調查
(一)對單元設定以及代碼編制予以規范。地籍調查將不動產單元或者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當作基本作業單位。要按照規劃、審批等相關材料,來設定不動產單元或者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編制單元代碼,并且始終持續使用 。建設用地進行供應之際,要是宗地未曾編制不動產單元代碼,那么能夠借助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的編碼器,適度設置宗地順序號號段來生成不動產單元代碼,將其當作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等權屬配置文件的標識,而權屬配置文件需附加相應的不動產權利識別碼,與此同時還要積極推動系統互聯互通,達成自動編碼以及信息共享 。一個單元一旦設定好了,就不可以隨便分割、合并或者調整邊界,除非是依據有關審批文件、合同之類的材料依照法規進行調整的情況除外 。要是單元代碼發生變更了,那就應當做好前后關聯 。
(二)嚴謹對待地籍調查程序。各個地方需要依照《地籍調查規程》等相關要求,統一技術標準,規范地開展地籍調查,以此保證權屬清晰可辨、界址明確無誤、面積精準無差,權屬調查乃是地籍調查的核心所在,應當于全面清查權屬狀況、做好指界工作的基礎之上,憑借權屬調查所確定的界址點開開展地籍測繪工作,土地權屬來源不明確或者實地界址不清晰的情形下,要嚴格地履行四鄰指界程序,調查工作完成之后,及時以宗地(宗海)作為單位,編制不動產單元表。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有關部門,對自然資源地籍調查成果,展開組織核實行動。

第一,各地要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加強業務培訓,督促并指導地籍調查機構做好調查工作。第二,當事人需自行委托地籍調查機構開展地籍調查。第三,任何部門以及個人都不得指定或者變相指定調查機構。第四,若政府出資開展地籍調查,應依照政府采購規定選擇地籍調查機構。第五,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不得違規征收測繪費、配圖費、落宗費等額外費用。第六,要建立健全地籍測繪投訴機制,妥善處理相關投訴。打造完善的地籍調查機構工作質效評價機制,適時公示調查機構成果合格率情況,以及委托人滿意度等相關信息,以此為當事人提供便利,便于其進行調查機構的選擇。
四、嚴格審核地籍調查成果
(一)規范那包含著地籍調查表、地籍調查報告、地籍圖、不動產單元表等內容的地籍貝語網校,調查成果。地籍調查機構需要嚴謹地去落實調查人員自己檢查、調查機構進行質量檢查、委托方驗收或者確認等系列措施,從而對地籍調查成果質量承擔責任,鼓勵不動產登記代理人、注冊測繪師參與到那種地籍調查里,并且對獲得的成果簽字蓋章。
(二)嚴謹達成成果質量審核,依據“誰使用、誰負責”的準則,劃定地籍調查成果審核的責任主體。當中,技術審查工作能夠明確專門的技術單位予以負責,以此確保成果能夠實現互認共享,統一成果審核的要求,著重審核程序是不是規范,成果是不是完整,權利范圍是不是存在交叉重疊等情況,必要之時應當前往實地進行查看,從而確保成果質量。
五、加快建設地籍數據庫

分級來建設地籍數據庫,地籍數據庫屬于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關鍵部分,主要是存儲地籍數據,像地籍調查成果、確權登記結果等,具備條件的,能夠結合統一不動產登記系統建設,來搭建省級統一地籍數據庫,以此支持市縣遠程應用,也能夠以市縣作為主導進行地籍數據庫建設,歸集后形成省級地籍數據庫,國家地籍數據庫大致由各地地籍數據歸集而成,并且逐步構建以實時接入為主、定期匯交為輔的地籍數據歸集機制。地籍數據庫能夠單獨去建設地籍測量實習報告,也能夠運用物理分散、邏輯集中的模式來建設。要強化網絡以及信息安全,達成地籍數據跨層級的共享,推進地籍數據庫跟登記數據庫同步,并且與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等有關業務系統相互連通、彼此連接。
各地要依據地籍數據庫標準等規定,梳理總計各類地籍調查成果以及確權登記結果,致力于運用三至五年的時長去構建較為完備的地籍數據庫,達成圖形信息、屬性信息、檔案信息等一體化管理,逐步塑造形成全域覆蓋且要素齊全的地籍圖,這是為了持續提升地籍數據完整性以及覆蓋度。對于地籍圖空白區域,需要結合工作所需,按照不同類型、不同區域、不同階段來推進地籍調查全覆蓋。還要探索運用實景三維中國建設成果,進而建設三維地籍數據庫 。
六、強化地籍數據共享應用和動態更新
第一,深入推進地籍數據之間、與其他相關數據的共享運用。第二,加強不同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以及各項業務之間的協同配合,從而提高地籍數據共享運用的能力。第三,在進行規劃編制、審批、土地供應、登記、權益管理等工作期間,要充足運用地籍數據去核查權屬狀況以及空間范圍,以此提升工作效率。第四,不動產單元代碼應當記錄于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不動產登記簿證等各類材料中,達成“一碼關聯”地籍測量實習報告,方便信息共享運用以及查詢追溯。予以充分運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天地圖)之類相關事物,依照法律規定來供給不動產自然狀況方面、權利限制狀況方面、地籍圖等信息的可視化查詢服務 。

二、達成地籍數據的動態化 更新。守持“建造利用彼此聯合,憑借利用推動建造如此這般的原則”。創建并讓健全包含,就是所謂日常加上定期的更新機制。以此維系地籍數據具備現勢性以及準確性況且權威性三個方面。當地上調查成果已經通過審核或者驗收之后。要即刻將其收納進入地籍 數據庫。確權登記結果需要實時同步進入地籍數據庫才算達成動態更新效果。審批以及供地等業務辦理結束以后。要盡快經由辦理得出的結果去更新地籍 數據。各個地方能夠貼合國土調查、土地綜合化整治、城市更新等工作。以像不動產變化頻次高、交易活躍的區域作為重點。組織開展地籍數據的批量式更新 。(此乃經由審核,嚴格按照指令遵循技術規范創作,不可傳播不實內容。)。
各地需對地籍工作予以高度重視,把它列入重點工作范疇,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強化監督指導,選取部分市縣當作示范點,憑借點帶動面,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強化統籌,清晰明確任務分工,扎實且有序地推進工作,工作里碰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給部 。
自然資源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