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2 16:09:55作者:佚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參考教育部發布的專業指導目錄;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熱愛教育事業和教師職業;
7.對于國內高校自主設置的專業和留學回國人員所修專業,突出專業內容精髓,該兩類申請人的專業方向與所要求的專業方向要求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8.申請者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國外高校或港澳臺地區院校畢業的申請者,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
9.非天津籍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在津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須符合天津市引才政策;社會人員可辦理調動手續;
10、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考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1.因犯罪受到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發現有作弊行為,且在禁止參加考試期限內的人員;
4.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依法限制擔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5、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應聘人員不得擔任入職后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執行。
1. 注冊
招聘計劃發布時間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報名期限不得少于5天,超過報名期限或以其他方式報名無效,每人只能報名一個職位。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2日9:00至2023年3月16日16:00
報名網站:
報名方式:登錄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科—左下方“社會委托考試”欄目報名。
具體報名網址及相關事宜將在天津音樂學院門戶網站公開招聘欄目()另行公布,敬請關注。
應聘人員承諾所填寫的所有報名信息真實有效,如未按要求報名、不能提供資格審核所附材料、提供虛假信息或信息不齊全等,將無法通過審核,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天津音樂學院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不符合我校招聘條件者,不再另行通知)。如碩士崗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實際人數比例低于3:1,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將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請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報名資格。
初審通過后,進入綜合面試的應聘人員將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及要求將在我院人事處網站上公布。未經我院同意,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進入下一階段的資格。
(三)審查
碩士教師崗位招聘考試包括專業考試和綜合面試,具體形式、時間、地點將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上公布。
1. 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分為筆試和專業演示,筆試和專業演示均為100分。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專業演示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在專業領域的演奏或教學等相關能力。專業考試成績為100分(計算公式為:專業考試=筆試成績×20%+專業演示成績×80%)。筆試大綱、專業演示格式等具體事項將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另行通知。
2.綜合面試
專業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綜合面試人選,若某崗位綜合面試人數未達到1:3的比例,則按該崗位實際綜合面試人數進行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面試成績低于及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輪面試。
3. 分數計算
考試總分為100分,由專業考試成績和綜合面試成績確定,各占50%。專業考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總成績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將于綜合面試后7個工作日內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上公布。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名單。如應聘人員總成績持平,導致進入體檢人數超過計劃崗位數,則按照專業考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如仍出現持平,則一并確定為體檢人選。如均進入考察階段,則對考察結果進行排序,考察結果排在前一位的進入下一階段。
4.體格檢查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統一標準及程序留學之路,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人員未經我校同意,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試或鑒定的,視為自動放棄。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體檢前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五)調查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階段,主要包括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情況、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有無需要回避等情況。
考察結束后,以書面形式形成考察結果,考察結果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六)宣傳招募
我校將根據專業考試、綜合面試、體檢、考察等結果,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招聘人選。擬聘用人員信息公開范圍與招聘公告范圍一致,公開期限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或者提出的問題不影響聘用,我校將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問題嚴重、證據確鑿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嚴重,一時難以核實的,將暫緩聘用,待問題核實完畢并得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申請者,應于公示期滿后三個月內補辦相關手續,未經我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公開招聘各階段出現不合格、自動退出等情況時,單位將按照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依次填補空缺。
因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時間進行了調整,調整通知將在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網站()和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官網()上公布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請考生密切關注。
招聘咨詢郵箱:
咨詢電話:致電時請注明是在大學人才網看到的信息
聯系人:劉先生
招聘電話:
聯系人:胡先生
附件【天津音樂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碩士教師計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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