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7 10:59:29作者:佚名
對于這種矛盾的言論,彭國梅后來向新法制新聞講述了當時的情況:“是在開會的時候。但是我什么時候推廣這個藥的?這個藥是為了避免浪費,所以我在開會的時候講到了,就去了。”我檢查工作的時候還帶了一些藥。”
彭國美說:“我說算了,有人投訴的時候,我就全部拿回來了,第二天就拿回來了,沒有過期,還有一個月的時間。我們拿回來后,聯系了毒販并將其歸還給毒販。”
12月14日,負責此事的鄱陽縣衛生局李姓副局長告訴新法制日報:“讓村醫在證明上簽字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消除影響。”
副主任說:“去年8、9月份,衛生院根據往年的業務量,采購了一批藥品,包括比較常用、有用的消炎藥,儲備的也比較多。”近兩年來,鄱陽縣加強了群眾的防疫保健工作,衛生水平大幅提高,就醫人數減少,截至今年11月,存藥量還剩300余粒。這批藥品,尤其是藥品留學之路,價值約3600元。”
“因為還有兩個月的有效期,所以這三百枚藥品不能用完,過了有效期就不能再使用了。” 副主任繼續說道,“他想減少醫院的損失,所以就動員村醫來幫忙。因為村醫和衛生院在我們有業務往來,幫忙志愿銷售。”
副局長說:“他的做法是不對的,我們調查的時候,他們通過了班組會議,要求大家自愿拿,不愿意拿也沒關系,我說可以。”不要在會議上談論這件事。”
“讓他把藥拿回來,自己寫檢討,并向院長會議匯報批評。后來,為了消除影響,又讓所有鄉村醫生聯名寫了一份聲明。” 副導演最后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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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豐衛生院因“分發”過期藥品引發公眾關注
上饒市鄱陽縣樂豐衛生院主任彭國梅在一次村醫會議上提出鄱陽衛生網,衛生院還有一些藥品,大家幫忙賣。 一些藥品立即被分發到各個村衛生室,一名村醫生發現這些藥品即將過期。
該事件立即被上傳至網絡,引起輿論嘩然。 奇怪的是,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轉變。 當地村醫隨后聯合發表聲明,“自證是誣告”。 然而,鄱陽縣衛生局介入調查后,發現問題屬實。
據悉,這批即將過期的毒品已從各村回收,返還給毒販。 相關衛生主管被要求進行審查并收到批評通知。
衛生中心是否強制分發即將過期的藥物?
近日,鄱陽縣樂豐衛生院發生一起發放過期藥品事件,引發社會關注。
一份由當地多位村醫聯名舉報的文件稱,“鄱陽縣樂豐衛生院硬性將過期藥品發放到各村,我們是樂豐鎮各村衛生所的村醫,懇請領導為我們討回公道” ”,介紹了藥品分配的細節。
村醫稱,11月28日至30日,樂豐衛生院主任彭國梅、副主任高國良以檢查公共衛生為名,給各村衛生室的村醫發放藥品。 這些藥品主要包括注射藥品,有效期至2013年1月,只剩下一個多月的時間。
“不管我們愿不愿意,買藥的錢都要從村醫的公共衛生補貼中扣除。” 村醫生在材料中表示,“村衛生室的藥品沒有正規發票,藥品安全無法保證。 危及人們的生命。”
“今年,鄱陽縣樂豐衛生院曾兩次強制發放藥品。此前,村醫曾向縣衛生局反映此事鄱陽衛生網,但一直沒有消息。”
村醫們把這個材料發布到網上,希望媒體也予以關注。
村醫“不言而喻誣告”事后引懷疑
這件事一出,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很快媒體介入調查。
矛盾的是,許多當地鄉村醫生在調查過程中卻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