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9 20:30:25作者:佚名
北京外語大學2010年碩士招生復試方案及調整方案
研究生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節,是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我校歷年招生錄取工作實踐,制定這些辦法,進一步完善研究生復試規則,規范復試程序,提高復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1. 復試考生
1、考生可參照我校公布的《2010年北京外語大學碩士復試成績線》,符合單科成績要求且總分等于或高于我校成績線要求的考生參加我校復試。所有打算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復試并通過復試才能被錄取。考生須自行下載復試通知書(下周可于網站下載),并在復試通知書上填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方向、復試時間、地點等。詳情請參閱《北京對外漢語技術大學碩士專業2010年復試安排》(將于下周在線發布)。
2.采用復查差額的方法。原則上采用1:1.2的比例,高中復試的比例為1:2。
3、進入復試范圍的考生只有一次復試機會,不再參加我校校內調整。
二、復試內容、形式、時間
1、復試內容原則上包括:(1)專業筆試;(2)專業口試/面試;(3)第二外語(含統一考試外語)聽力考試。復試重點考生的專業水平、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
2、復考時間:4月15-18日四天,具體安排如下:
上
4月15日和16日,上午8:00-12:00體檢(空腹)。
4月15日上午:英語學院、俄語學院、法語學院、德語學院、日語學院、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學院、阿拉伯語學院
4月16日上午:日本研究中心、歐洲語言學院、亞非學院、高等翻譯學院、漢語學院、外國研究中心、國際關系學院、哲學與社會科學學院、商學院、法學院、外國文學研究所、海外漢學中心;
4月17日全天、4月18日上午:各系專業復考(時間、地點詳見下周發布的《各專業復試安排》); 20分鐘專業口試/面試;專業筆試持續1-3小時;20分鐘的外語聽力。
上
4月18日下午,4月18日下午:第二次考試全體考生資格審查,第二外語(含統一考試外語)聽力考試。
資格復審及聽力考試的詳細安排,請關注下周在我辦公室網站上公布的《北京外國漢語大學碩士研究生2010年復試安排》
3、具有同等學術能力的考生,需額外參加本專業本科階段主修科目兩門考試,時長3小時,滿分100分。
4、考生資格審查要求: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出示準考證、復考通知書、居民身份證原件(軍人持軍人證);應屆生需出示學生證;非應屆生需提供檔案所在單位同意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的證明(如無工作單位,檔案所在單位,檔案所在部門出具檔案存儲證書),核對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和學士學位證書, 并提交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不提交者將承擔后果)。具有相同學術能力的候選人必須提供大學畢業證書和兩篇已發表學術論文的原刊。未通過資格考試的,復試成績無效,被取消資格。
3. 復查結果
1、有筆試的專業:復試滿分100分;其中,50%為專業筆試,48%為口試/面試。
只有口試/面試的專業:復試滿分100分,其中口試/面試98%
2、外語聽力考試滿分(含統一考試外語和第二外語)20分,占復試總分的2%(不參加資格考試和外語聽力考試者,取消所有復試成績)。
3、具有相同學術能力的考生,補修兩門科目,分數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4、復試分數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5、考生總分=復試成績(筆試、面試、聽力成績之和)×50%+【(初考專業1分+專業2分)÷3分】×50%。
根據專業特點,考生總分=考生總分(視譯、復述、口試/面試成績之和+第二外語聽力成績)×70%+【(初試基礎成績+專業成績)÷3】×3%。錄取時,將按總分對考生進行排名,按順序錄取最佳考生(同等學術能力考生的附加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6、未通過復試或資格考試的考生不予錄取;未通過復試的將不予錄取。
四、入學
1、招生工作必須保證質量第一,嚴格貫徹“德智體質綜合評價,選拔優品北京外國語大學學生證,質量保證,偏缺不虐”的原則。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初試復試成績、體檢和健康狀況等情況,確定錄取名單和錄取類別。
2、復試時,如發現考生不符合申請條件,違反考試紀律、代考、身體條件和思想政治道德不符合入學要求,不予錄取。
3、未通過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未通過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4、定向、委托、自費研究生,應在錄取名單確定后分別簽訂定入職、委托培訓或自費培訓協議。
5、繳費:參加復試的考生,在資格考試時繳納復試費100元。
六、有關調整事項:
1. 校內轉學:
我校以下專業可以招收部分校內轉學考生,具體要求如下:
(1)翻譯碩士(MTI翻譯)。
調整對象及性能要求:
以北京外國語學院、高浮學院為首選的以下專業考生,總分及單科成績高于下表;
總分
專業單科
政治/英語
英國 和 英國 文學 學院
375
95
50
英美研究學院
375
100
50
英語翻譯學院(翻譯)。
375
100
50
英國英語研究學院
380
100
50
中英文同聲傳譯
(總分381分,單專業95分以上英語作文,未進入學院復試范圍的考生)。
381
95
50
(2)中國書院漢語教學碩士、語言學、應用語言學(對外漢語教學理論除外)、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中國古代文學
申請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外國語大學漢語教學理論方向,總分和單科高于全國分數線(總分345分,政治英語50分,專業75分)的考生;
(3)調整方式:
(1)下載并填寫《調整申請表》(下周可在線下載),將調整申請表現場、郵寄或傳真方式送交北京外國漢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北三環路2號北京外國漢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公樓303)
郵編:;傳真: E-mail:
(2)調整申請截止日期:4月9日17:00前。
(3)4月12日下午,我在北京外國研究院招聘辦公室網站上公布了允許調整的復試名單,每名獲準復試的考生只能有一次補考機會。
2、如考生不符合北京外國大學內部調整政策,需要適應外校,請自行前往中國科研招聘網調整平臺,查看校外校調整信息北京外國語大學學生證,發送調整申請,其中將包含考生的所有基本信息和初試成績, 并已通過教育部審查。
在收到考生簽署的調整書面申請和接收單位的錄取通知書后,我校將轉交給接收單位進行調整錄取。校外轉學的書面申請和錄取通知書必須為原件,不接受電子郵件、傳真和復印件。
3. 我校不接受校外轉學的考生。
北京外語大學研究招聘辦公室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