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7 17:37:16作者:佚名
佛山市普通高中2023年第一批招生錄取控制分數及學校錄取標準如下。
第一級
全市第一中學分配名額的招生控制分數不得低于最低入學資格要求633分。 未完成計劃共29個2023中考錄取要求留學之路,將轉入市三級招生。
第二級
八所高中在學區內分配招生名額。 各學校錄取分數線不低于最低錄取資格要求633分。 未完成計劃共128個,將轉入市三級招生。
第一批一二級學校錄取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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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根據各初中的錄取標準進行分配。
第三級
該市第一中學在全市9所學校招收普通學生(含剩余招生計劃),其招生控制分數線為662分。在此分數線以上,部分學校的招生計劃尚未完成。 按照考生喜好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分數在5分范圍內遞減,直至學校招生計劃完成。
第一批三級學校錄取標準
第四級
面向本市就讀的普通高中生(含民辦學校公費學生)。 該級別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按1:1的比例確定。 錄取控制分數線為652分(不含藝術生)。 對于控制分數以上且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將按照考生的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以5分、分數區間為5分的方式錄取,直至學校招生計劃完成。
第一批四級學校錄取標準
2023年佛山市普通高中
入學最低資格
按照《佛山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全市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佛山市關于2023年中考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結合今年中考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2023中考錄取要求,設置市第一中學首批9所學校錄取最低資格要求為633分; 規定了本市普通高中入學的最低資格線,其中:
類型總分:公辦學校普通學生560分,民辦學校(含民辦學校)普通學生470分,藝術特長學生(含民辦學校)420分,體育特長學生300分(包括私立學校)
普通高中每批次招生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合格線(自主招生批次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市、區申請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 各學校的錄取標準根據實際申請情況而定。
佛山出版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