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13 18:35:27作者:admin2
新公司一般會要求提供 國外學歷的教育部認證證書吧。回國證明,回國超過一年好像就不能開了。
兩年以上就不可以辦留學回國證明了,不過可以辦理學歷認證進行替代。
留學歸國證明頒發(fā)條件:
根據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的有關規(guī)定,《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限發(fā)給在國(境)外正規(guī)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學習、學術訪問,并且連續(xù)在外居住六個月以上的即將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不包括在自費在國外語言補習類學校和大學內舉辦的語言培訓班、各種入學預科班、語學堂學習語言的學生、留學中途探親人員和在國(境)外公司企業(yè)及商務經營性部門研修和工作的人員。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1、什么是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由中國教育部統(tǒng)一印制,由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發(fā)放的,用以證明出國留學人員在海外正規(guī)學歷教育機構的學習經歷,及所獲得的有關學歷證明、證書等情況的重要憑證。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一式三份。第一聯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時提交復印件。第二聯,由留學人員帶回國內向海關申報。第三聯,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存查。
2、《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有哪些用途?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主要用途有:
(1)、辦理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的重要依據。按中國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外教育機構獲得的學歷學位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經過認證方能與國內相應的學歷學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可作為留學回國人員按國家政策享受有關待遇時的證明材料。
(3)、其他需要證明留學回國人員留學經歷時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辦《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凡在國外正規(gu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學、研修連續(xù)六個月以上的大專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校際交換學生等皆可申辦《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4、申辦《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須持哪些材料?
申辦《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者,須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學生身份不同分為四類)
A.普通留學生
(1)護照(2)外國人登錄證(3)學位證(4)成績單
B.校際交換生
(1)護照(2)外國人登錄證(3)留學院校開具的學習事實證明(4)成績單
C.博士后
(1)護照(2)外國人登錄證(3)留學院校或研究機構開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證明
D.訪問學者和高級研究學者
(1)護照(2)外國人登錄證(3)韓國接受單位開具的有關證明(4)國內單位同意派出的有關文件。
留學證明是在國外的中國使館辦理的,已經回國了就辦不了.憑這個證明和其他材料在國內辦理學歷認證.沒有的話向教育部門說明,應該也是可以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