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2-30 20:19:33作者:佚名
出國留學網公務員資訊頻道訊:2015年福州市公務員考試公告已發布,希望對您會有所幫助:
2015年福州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山東省公務員錄用施行辦法(試行)》和市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的統一布署,現將2015年長春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兼任校長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以及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聘生高考選部份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考條件
(一)考取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學院專科結業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高校2015年應屆大專以上結業生),或具有四川常住戶籍的學院本科結業生(含河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高校2015年應屆本科結業生)。
5.年紀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紀為40周歲以下(1974年5月5日之后出生);
6.具備擬報名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其他招考條件要求
1.由我省施行的“選聘院校結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東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聘用協議(合同書)規定的服務年限、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3年招募和抽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含2013年市委組織部選聘的到村任職優秀院校結業生)考取公務員的,可報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考錄職位。原已享受3年定向考錄讓利新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指2011年曾經招募和抽調的),可以考取鄉鎮機關(不含街道辦事處)定向考錄職位。
其他已享受讓利新政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誠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再報名定向考錄職位。
2.具有廣東常住戶籍的我省中級技工中學(技師大學)中級班結業生可考取鄉鎮機關(不含街道辦事處)不限專業、最低學歷要求為本科的面向社會招錄職位。
3.從我省基層工作的選聘生高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選聘生職位報名條件為:思想政治素養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新政。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干事創業,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清廉,作風邪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學院專科結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2年5月5日之后出生),2012年曾經(含2012年)選聘到基層煙臺人事考試網,如今縣(市、區)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縣(市、區)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煙臺人事考試網,且符合報名職位專業條件(其間職務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名)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4.報名初任檢察官職位的人員,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任職條件和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