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01 07:08:15作者:佚名
2024年我省共有50家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2024考研網上報名時間,其中普通院校37所,科研院所7所,團校1所,部隊高校5所。
一、報考點設置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考生選擇報考點時,應屆??平Y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中學所在地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院校應屆??平Y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市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通常應有社保證明,具體要求請見報考點公告)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忌鸨刈屑氶喿x所考取招生單位和所選報考點的網上報考公告,如招生單位對報考點選擇有特殊要求,以招生單位網上報考公告為準。
湖北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報考點設置情況
二、網上報考、網上確認和準考證復印
(一)網上報考
1.報考。2024年全省碩士研究生招生網上報考時間:2023年10月8日~25日,每晚9:00~22:00。報考期間,考生可自行更改網上報考信息或重新補報報考信息,但每個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考信息??忌氃谏鲜鲆幎〞r間內上網報考,逾期不能填報,也不得更改報考信息。報考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
2.學歷(學籍)網上校準。報考期間,教育部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準,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準結果。無法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準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如考生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招生單位可初審不通過,考生將不得進行網上確認。考生可在報考前或報考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中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在網上報考時仍未取得,但投檔當初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平Y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大專生,須依照報考點及招生單位要求開具相關自學考試成績證明。在網上報考時仍未取得,但投檔當初入學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求學考生,須依照報考點及招生單位要求開具相應證明。
3.收取報名費。選擇我省報考點的考生,遞交報名信息后,須在網上報考截至日期(10月25日)前,網上支付報名費,收到交費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網上報考編號確認報名信息,否則報考無效。網上確認期間不接受補交費。
(二)網上確認
11月1近日,考生須登入研招網、報考點門戶網站或公眾號查看所選擇報考點發布的網上確認有關公告信息,了解網上確認流程、上傳資料要求等內容,根據報考點發布的公告做好網上確認打算。
網上確認時間:11月1日~4日(截至時間11月4日17:30)。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報考點規定采集本人圖象和網上確認報名信息,按要求遞交本人有效市民身分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平Y業生持中學生證)和網上報考編號等,并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網上確認期間,考生應及時關注本人材料初審情況,初審不通過的,應在規定時間內補充上傳材料。未按量完成網上確認的2024考研網上報名時間,本次報考無效,不能出席考試。
考生應充分考慮網上確認初審可能不通過時補充上傳材料所須要的時間,盡快上傳網上確認材料。建議考生在前一天(11月1日~3日)遞交材料。
網上確認信息后,招生單位將對考生網上補報的報考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補報的學歷(學籍)信息,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未通過網念書歷(學籍)校準的考生,須根據招生單位的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否則招生單位可拒絕考生出席考試。
(三)復印準考證
請考生及時關注研招網有關公告,考前七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自行下載復印準考證??忌鷳{準考證及有效市民身分證出席考試,準考證正、反兩面均不得涂改或書寫字跡。碩士研究生初試和復試時均需使用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
三、其他
1.根據山東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文件規定(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出席全省研究生考試,按每生120元標準繳納報考考試費。
2.2023年9月24日~27日,每晚9:00~22:00,應屆??平Y業生所在院校將組織部份考生進行預報考。預報考期間,網上支付報名費功能同時開通,考生在此期間報考信息及支付的報名費均有效。
3.對已報考繳費未出席考試等情況,不予退錢。
四、特別提醒
1.凡擬在廣東省報考考試或考取湖南省招生單位的考生,在網上報考前,請勿必認真閱讀教育部《2024年全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一考試網,查閱報名招生單位的招生簡章、專業目錄以及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和各報考點關于網上報考的公告信息,并按要求謹慎選擇報考點。
2.網報期間每個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考信息,報考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不得更改。
3.因不符合報名條件及相關新政要求、報考信息誤填、錯填,致使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復試、錄取以及入學后不能進行學籍注冊的,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對弄虛造假者,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處理辦法》《普通高等中學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請考生重點關注準考證上省教育考試院、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的提醒說明(如:是否準許攜帶估算器等),并按要求做好考試打算。
5.殘障考生如須要申請考試合理便利的,請勿必于網報期間與報考點取得聯系,代辦相關手續。
請考生認真查閱各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網站相關內容,如仍有疑惑可向各報考點和招生單位咨詢,各報考點、招生單位網址和咨詢電話另行公布。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