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7 10:10:23作者:佚名
為做好全市2024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以下簡稱高職分類考試招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據《高職院校工作》和退役軍人事務部等七部《退役軍人綜合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意見》、《重慶市教委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軍人綜合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制定本辦法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
一、招生性質
高職分類考試招生是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包括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和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下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教育考試。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錄取的考生在學籍管理、就業等方面與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 注冊
(1)申請類型
根據招生對象不同,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分為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普通高中類”(含專科本科及分段培養項目招生、高職院校招生)和“中專類”。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學校類別”。 退役軍人的“職業類別”(包括應用型本科和高職院校對應招生、中職和高職教育綜合培養項目轉招生)和退役軍人“高職專業”。 申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個類別進行申請。
(二)注冊條件
1、普通高中類:符合《重慶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重慶市普通高考考生報考資格審核的通知》中“普通類”報名條件[2021]29號)普通高中畢業生或具有相當于普通高中學歷的社會人員。
2.中等職業教育
(一)應用型本科和高職院校招生:符合《重慶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重慶市高職對口考生資格審核的通知》中“高職對口”報考條件的中學普通高考”職業學校畢業生。
(二)中等及高等職業教育綜合實訓項目轉招生:符合《重慶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開展中等職業教育考生資格審核的通知》中“直升中等職業教育”報名條件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3、高職專業:在我市注冊的、取得高中畢業證書或相當于普通高中學歷的退役軍人。
報考應用型本科、高職院校相應招生的考生,還應具有與所申請專業類別相同或相近的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操作技能實習證明(崗位工作證明)(藝術類除外)。和其他類別)。 職業技能考試中的護理、藥學、教育科目,只能由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具有醫藥衛生、教育類國家控股專業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相應專業畢業生報考。 其他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職業技能考試其他類別,僅限統考科目以外的中職專業畢業生報考。 統考科目的中職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高中學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下同)畢業生或具有相當于普通高中學歷的社會人員應選擇相應的申請類型(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普通高中等) .)根據他們就讀(畢業)的高中類型。 中職類),原普通高中畢業生不得報考高職招生考試中的“中職類”。 “高職專科”僅對在我市注冊的退役軍人開放。
高職分類考試報名與高考統一報名統一進行。 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按照市教育考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有關安排執行。
其他類別應用型本科和高職院校考生、高職專業考生須分別按照《重慶市2024年應用型本科和高職院校院校專業名單》(附件3)、《重慶市2024年名單》高職專科招生院校名單(附件4),報名時可選擇填寫1個招生院校(只能填寫1個)。
3. 高等院校招生
(一)普通高級類
1.特轉本科分段培養招生:經市教委批準開展特轉本科分段培養試點的高職院校(試點院校、專業)計劃將在單獨的文件中發布)。
2、高職院校招生范圍:經教育部批準在重慶招生的所有市內高職院校和市外高職院校。
(二)中等職業類別
1、應用型本科和高職院校對應招生:納入部分市屬本科院校和本市所有轉型發展的本市高等職業院校。
2.中等及高等職業教育綜合培養項目轉招生:經市教委批準開展中等及高等職業教育綜合培養項目的普通高等學校。
(三)專科高職院校:經市教委批準開展專科高職院校招生的高職院校(招生學校及計劃見附件4)。
4、公司計劃和章程
(一)各相關院校須向市教委報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子專業招生計劃。 特色專業和優勢專業招生計劃必須主要用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為普通類和藝術類; 中職和高職專業招生計劃必須保證按專業(類別)分班。 招生計劃經市教委審核后,由市教育考試院發布。 招生計劃編制的具體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二)有關高校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規定須報其主管部門和市教委備案后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變更。 招生章程的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全名、學校地址、學校級別、學校類型、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獨立檢測方式、學校考核標準不同專業不同類型考生的方法和方法。 、招生規則、收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類型、聯系電話、網址等。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相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各相關院校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將本校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規定主要內容及學校公布招生規定的網站報送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
(四)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向社會和考生公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規定的有關信息。
5. 考試
(一)考試科目及安排
1.普通高端品類
(一)考試科目:由文化素質考試和技術科目考試組成,總分:750分。
①文化素質測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無聽力測試)。 每科分數為150分。 語文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數學和英語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
②技術科目考試: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相結合(統稱“信息與通用技術”)。 每科分數為150分,滿分為300分。 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對有特殊要求的招生專業,經市教委批準,招生學校可以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考試內容和方法由招聘機構確定。 原則上應包括專業適應性測試和綜合素質考核,其結果作為專業錄取資格。 職業能力傾向測試計劃須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重慶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考。
(二)考試時間:原則上安排在2024年3月舉行,具體由市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2.中等職業教育
(一)應用型本科與高職院校對應招生
①考試科目:由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組成,總分750分。
文化素質測試:語文、數學、英語(無聽力測試)合為三科。 每科滿分100分,滿分300分。 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職業技能考試:包括專業綜合理論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分數分別為200分和250分,滿分為450分。 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職業技能考試共設17個科目。 其中統考科目(含藝術類)16個,非統考科目(其他類別)1個。 高職專業統考科目及各學科綜合理論考試科目(除藝術類及其他門類外)專業匹配情況詳見《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匹配專業一覽表》(附件1) 《重慶市2024年高職對口及專業綜合理論考試科目一覽表》(附件2);各科目(除藝術類)統一職業技能考試大綱由市教育考試院公布。藝術類考生須參加重慶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作為職業技能考試成績,非統一招生科目(其他類別)職業技能考試由招生機構組織實施。須參加報名時填寫的招生機構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報考專業在參加職業技能考試時確定)。 考試內容和方式由招生學校根據學校招生專業特點確定。 原則上是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②考試時間:統一考試科目(除藝術類)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原則上安排在2024年3月進行,由市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非統一考試科目(其他類別) 職業技能考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和要求由招聘機構公布。 考生必須在市教育考試局和招生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③豁免對象及方式
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教育部主辦、協辦或認可的全國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獲三等獎以上的,可報考高職院校相應專業,免試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考試。 申請應用型本科專業的申請人免試職業技能考試,只需參加文化素質考試。 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以獎勵等級為準。 一、二、三等獎分別為450分、430分、410分。
在市教委主辦、協辦的市級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以及具有高級工、技師資格(或同等學歷)的在職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職業資格)并榮獲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 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相應專業,免試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考試; 申請應用型本科專業時,免試職業技能考試,只需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按420分授予。
已獲得國家承認的普通專科及以上學歷(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升入普通專科并取得普通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和正在攻讀第二本專科教育的人員獲得學位的,免試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考試。
若候選人同時獲得多個獎項且無重復,則以得分最高的獎項為準。 免試職業技能考試的考生參加職業技能考試的,較高成績計入職業技能考試成績。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報考時應持獲獎證書原件向區、縣教育考試機構提出申請。 市教育考試機構報市教委審核并公示后統一錄取。
④提交對象及方式
中職學生作為中國國家隊隊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上)”中獲獎,可保送當年高校相應高職或本科專業畢業時間(其中,推薦錄取本科專業的大學僅限于本科層次的職業學校和應用型普通本科大學)。
推薦辦法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高等學校推薦錄取世界技能大賽優勝者的通知》(教辦〔2020〕3號)及有關規定執行。我市普通高校招收推薦生。 經確定保送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
(二)中等及高等職業教育綜合培養項目招生
①考試科目:由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組成,總分750分。
文化素質測試:語文、數學、英語(無聽力測試)合為三科。 每科滿分100分,滿分300分。 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職業技能考試:包括專業理論和實踐技能筆試。 考試科目、標準和內容由實施培養項目轉學生的院校(簡稱“對接院校”)確定。 專業核心課程原則上隨機確定3門課程,每門課程150分,滿分450分。
②考試時間:文化素質考試原則上安排在2024年3月進行,具體安排由市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職業技能考試時間由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直通教育轉學招生的院校確定。 原則上,考試在完成學習的基礎上進行。
③免試(推薦錄取)對象和辦法與應用型本科、高職院校相同。
3.高職專業
(一)考試科目:由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組成,總分750分。
文化素質考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退役軍人免征文化素質考試,文化素質考試滿分為300分。
職業技能考試:滿分為450分。 由招生學校組織實施。 考生須參加報考時填寫的招生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報考專業在職業技能考試時確定)。 考試內容和方式由招生學校根據學校招生專業特點確定。 原則上是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二)考試時間:職業技能考試的具體安排和要求由招聘機構另行公告。 考生必須在招收機構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職業技能考試。
(三)免試條件:在教育部主辦、協辦或認可的全國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三等獎以上,或者在省級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人員——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獎勵,或具有高級工、技師資格(或相當專業資格)并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退役軍人,經市教委和社會公眾審核經市教育考試院公告,可免試招生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的考試。 入場。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報考時應持獲獎證書原件向區、縣教育考試機構提出申請,并報市教育考試機構匯總。
(二)考試組織與管理
一、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由市教育考試院和有關院校分別組織實施。
普通高等教育文化素質測試和技術科目測試,應用型本科和高職院校相應招生文化素質測試和專業綜合理論測試,中等和高職培訓過渡招生文化素質測試項目由市教育考試機構統一組織,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應用型本科和高職院校相應招生的職業技能考試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職業技能考試中心牽頭具體組織實施。 其他各類職業技能考試由招生學校組織實施,考試方案須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后方可組織實施。 各相關高校要在學校領導班子的牽頭下,協調安排學校相關部門的具體組織實施。
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直通教育轉接招生的職業技能考試,由實施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直通教育轉接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向教育部報送計劃后組織實施。市教育考試局審核備案。
高職院校職業技能考試由經批準開展高職院校專業招生的高職院校組織實施,并將考試計劃報市教育考試機構審核備案。
2、市教育考試機構統一訂制的試題(含分題)按國家秘密管理,參考答案和評分參考按國家秘密管理,高校自行組織的試題按國家秘密管理; 考生的答題紙(包括答題卡、答題卡,下同)在成績公布前將按國家秘密進行管理。
三、各區縣(自治縣)教育部門、教育考試機構和有關大學要高度重視高職分類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 試題管理、組織實施、信息管理、違紀作弊處理、舉報制度等按照市教育考試局制定的《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則》執行。 一旦發生泄密事件,必須立即報告2024年中山大學招生計劃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進一步擴大。 如有泄密事件,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評分及成績公布
(一)高職分類考試統考科目評分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網上進行。
(二)考生可通過重慶市教育考試局門戶網站()和重慶市招聘信息網()查詢成績。 具體查詢時間由市教育考試院確定并公布。
(3)考生對成績有疑問的,可以申請成績復核。 市教育考試機構應當制定考試成績審核辦法和程序,并告知考生。 應用型本科、高職院校相應招生其他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中職及高等職業教育綜合培養項目轉學職業技能考試成績、高等職業院校特殊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審核辦法職業院校由有關普通高等學校制定并公布,并及時受理考生的成績復核申請。
7. 下劃線
市教委根據2024年招生計劃、考生成績等因素,按不同招生類型劃定高職分類考試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具體由市教委、市教育考試機構通過媒體及相關網站。
(一)普通高中類:普通類,根據文化素質測試和技術科目測試總成績,分別劃定專業進修招生和高職院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藝術類,根據文化素質測試和技術科目測試總成績劃定高職院校文化審批最低控制分數線,劃定高職院校專業審批最低控制分數線以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為依據。
(二)中等職業類別:
1.應用型本科和高職院校對應招生按專業科目分為應用型本科和高職院校兩個層次,分別劃定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測試最低控制線。 其中,其他各類考生職業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由參加職業技能考試的高職院校確定。
2.中、高等職業教育綜合培養項目轉學招生分為本科和專科兩個層次,分別劃定文化素質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職業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線由通過培養項目開展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轉學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確定。
(三)高職專業類別:職業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由經批準開展高職專業招生的高職院校確定。
8. 志愿者申請表
(一)填寫對象
1、普通高中類:僅限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中選擇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普通類考生。
2、中等職業教育:
(一)應用型本科與高職院校對口招生:僅限2024年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報名中高職對口類別考生(不含其他類別考生)。 其他類別的候選人無需填寫申請表。
(二)中等及高等職業教育通識教育轉學招生:考生無需填寫申請表。
3.高職專業類別:考生無需填寫申請表。
(二)報告如何填寫
2024年高職分類考試報名表采用網上填寫方式,待高職分類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填寫(具體時間由市教育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
(3) 自愿設置
1、普通高中類:分為本科直通批次和高職專科批次(含藝術類)兩個批次。 大學的一個專業(類別)是一種選擇。 本科專業有30個專業,高職專業有50個專業。
2、中等職業教育:
(一)應用型本科與高職院校對應招生:除其他類別外,按學科類別有本科批次和高職專科批次兩個批次。 一所大學中的一個主要(類別)是一種選擇,本科批處理是有30名志愿者在批處理中有30名志愿者,而高等職業學院中有50名志愿者。 當注冊是他們的大學偏愛時,其他類別的候選人填補了招生機構,將不再有單獨的偏好。
(2)二級和高級職業教育通過培訓計劃轉移注冊:別無選擇。
3.更高的職業專業類別:候選人在注冊時填寫的招生機構是他或她的大學偏愛,并且不再有單獨的偏好。
(4)填寫要求
1.簽署相應的本科生和較高職業學院的招生的候選人必須嚴格遵循相應的關系,根據他們所指的職業技能測試的專業主題,并申請高等教育機構的相應專業。 未能填寫所需要求的申請將是無效的。 也就是說,候選人填寫的專業(包括本科和初中的專業)必須與他們申請的類別相同,并且他們不能選擇跨類別填寫。
2.候選人可以根據他們的意愿獨立填寫申請表。 所有地區和縣(自治縣)的教育部門,教育考試機構和高中學校應加強有關候選人職業計劃的指導,并積極為候選人提供指導和咨詢,以填寫其申請表。 嚴格禁止違反候選人的個人愿望,替代候選人,威脅候選人或誘使候選人填寫其申請表,或任何其他侵犯候選人權利的行為。
9. 入場
在市政教育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針對高級職業學院進行機密考試的入學和入學工作,以及為高級職業學院(被稱為招生領導小組)的招生和錄取的領先小組,已建立負責2024年對我們城市高級職業學院進行機密考試的錄取和錄取的領導和管理。市政教育考試局應詳細組織和實施考試。 接受高職業分類考試的候選人將不再參加2024年的重慶統一大學入學考試。
(1)入學系統
所有學院和大學都會進行錄取工作并實施錄取系統,“學校負責,市政教育考試當局負責監督”。 大學和大學是指“學生綜合質量評估報告”,并根據招生規定中確定的錄取規則決定是否招收候選人和他們將入學的專業。 他們還負責解釋和處理未被錄取的候選人的請愿書。 市政教育考試局負責監督和檢查招生政策的執行,并通過入學機構完成招生計劃,并預防和糾正違反國家和城市入學政策的行為。
(2)入學模式
1.在普通高中和二級職業學校中應用的本科生和較高職業學院的相應入學采用“一批,多個入學”錄取模型,該模型分為三個步驟:提交,閱讀和入學。 一個候選人只能被授予志愿者。 每個志愿者的分類規則如下:
(1)一般高中類別:根據文化質量和技術科目的總得分(包括政策獎金積分)進行排序。 當總分相同時,將按順序比較中文,數學,英語,信息和一般技術; 一般高中類別招募藝術專業,并以專業考試成績排序。 如果專業考試成績相同,則將按順序比較中文,英語,信息和一般技術。
(2)次要職業課
①相應的應用本科生和較高職業學院的入學人數:根據文化質量和職業技能測試的總得分(包括政策獎勵積分)進行排序。 如果總分相同,請比較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根據專業考試成績,輔助藝術專業的二級職業學校進行分類。 如果專業考試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質量測試分數。 通過文化質量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的其他類別的候選人將被轉移到他們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的學院,并將被大學和大學審查和接納。
②轉移二級和高級職業教育綜合培訓項目的入學人數:文化質量測試在線且通過職業技能測試的候選人將提交給匹配的大學,并將被大學審查和錄取。
(3)更高的職業專業類別:通過職業技能考試的候選人將被轉移到他們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的大學,并將被大學和大學審查和錄取。
除了其他類型的應用本科生和更高職業學院的入學人數,通過培訓項目進行二級和高級職業教育的轉學入學率以及對高級職業教育的專業教育,如果大學和大學沒有完成的計劃,他們將公開從候選人入學。
(3)入學時間
原則上,較高職業分類考試的入學時間定于2024年4月舉行。
(4)護理政策
1.應根據我們城市中普通大學和大學的統一考試的錄取護理政策來實施較高職業學院的分類考試的錄取護理政策。 符合護理條件的普通高中類別中的候選人將根據其在文化質量和技術學科測試中的總分數為基礎; 符合二級職業教育類別條件的候選人將根據其文化質量考試成績給予額外的積分。 由大學決定是否承認學生(如果同一候選人符合多個獎勵積分的提交條件,他或她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獎金點,并且不允許積累)。
2.對于在線學生資源不足的單個學院,如果他們仍然無法在控制分數征集志愿者之后仍無法完成入學計劃,則可以申請學校,并且在招生領導力小組的批準下,得分將會適當地減少愿意的候選人。
3.申請通過培訓計劃中的二級職業和高級職業教育的轉學入學人數以及在高級職業學院申請特殊計劃的候選人不享受護理政策。
(5)候選人可以登錄重慶教育考試局門戶網站()和重慶招聘信息網絡()以檢查入學結果。 入學完成后,錄取的大學將發出錄取通知。
10.培訓模型
接受高職業分類考試的候選人都參加了全日制研究,并在該州規定的研究期內全日制學習。 相關的大學和大學必須主動適應參加高級職業學院的分類考試的學生的多元化特征等等,并以分類方式制定專業人才培訓。 計劃,嚴格組織教育和教學,以確保學生在國家規定的研究年內成功畢業。 對于被公認的一般職業和更高職業專業候選人來說,可以根據學生的類型將教學分成課程。
11.工作要求
(1)所有地區和縣的人民政府(自治縣)是負責當地高級職業分類工作工作的主體,并且完全負責組織和實施當地高級職業級別的分類考試入學率,考試環境管理,檢查,檢查安全性維護,考試風格和紀律糾正等。有必要認真地執行主要職責和監督責任,監督整個過程之前,之中和之后的所有工作,并負責處理在注冊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司法管轄區較高職業分類檢查。
(2)每個地區和縣(自治縣)的教育和考試機構是針對各自行政區域中高級職業學院進行機密考試的錄取和考試工作的主要實施實體。 他們必須負責在地區和縣政府和教育部門領導的總體管理下2024年中山大學招生計劃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對高級職業教育進行分類考試的日常事務。 性工作。 所有地區和縣的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門(自治縣)必須加強領導力,積極支持并幫助教育考試機構履行職責。 所有地區和縣(自治縣)的教育部門應采取行動,以尋求當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以根據團隊建設和資金保證,以增加對地區和縣(自治縣)教育考試機構的支持一般大學入學的新情況和新要求。
(3)在其他類型的高級職業學院和高職業專業進行入學的學院應加強職業技能測試問題的機密性和檢查管理問題的問題,打印,分發,存儲和其他方面; 市政教育考試局應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 不得要求候選人參加由社會機構和公司組織的評估活動,而社會機構和公司提供的評估結果不得與錄取工作聯系起來。 有必要準備設備,實驗用品,視頻監視,計算機軟件和測試所需的硬件設備,并對測試地點和通道進行測試地點和通道,并在測試過程中進行全面檢查時期,必須建立清算和疏散渠道,以防止沖壓和擁擠事故。 當入學專業參加高級職業學院的其他類型的入學人數時,他們不允許他們招募另外16名候選人作為統一考試。
(4)所有地區和縣的教育部門(自治縣)應敦促高中學校加強候選人的完整性教育,按照需要,以真正,準確和及時的方式提供相關的申請材料,并遵循“重慶市政教育委員會關于加強入學前學生的管理通知,以進行高級職業教育的分類考試“工作通知”,要求我們繼續完成對高級職業分類考試預先吸引的學生的教育,教學和實踐培訓。 相關的大學可以提前組織預知的學生,以進行職業適應性教育或協助高中學校進行實習培訓等,但他們必須與高中學校無縫連接以消除管理真空和漏洞。
(5)所有相關的大學和大學都必須將高級職業分類考試的入學工作包括在學校一般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工作范圍中,并全面加強了學校較高職業分類的學院研究注冊工作的領導并確保較高職業分類檢查的入學工作是萬無一失的。
(6)應根據統一的普通大學和普通學院招募的相關要求執行,用于高級職業分類考試,身體健康檢查,信息披露,入學資金,新生入學和審查,組織領導和其他任務的候選文件,組織領導和其他任務我們城市的大學。
(7)市政教育考試局,各個地區和縣的教育部門(自治縣),教育考試機構,學院和大學以及高中學校必須嚴格執行該州和我們城市的招生工作的相關法規,以便確保較高職業分類考試的入學是公平,開放,公正和有效的。 按順序進行。 有必要嚴格執行“在國家教育考試中處理違規行為的措施”(教育部第33號)和“在普通大學和大學入學中處理違規行為的臨時措施”(教育命令第36號),加強紀律檢查和監督工作,并嚴格執行大學和大學的法律法規。 入學責任制度和問責制措施,并堅決糾正并調查違反入學條例和學科的行為。 那些涉嫌犯罪的人,例如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測試問題,為他人參加考試以及協助作弊的人將被轉移給司法機構并根據“對刑法的修正案進行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9)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法規以及最高人民的采購”對處理刑事案件中適用于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例如在有組織的審查中作弊和其他刑事案件,以追求法律責任。
12. 其他
重慶市政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這些實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