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13 11:07:21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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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醫學院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西安醫學院
二、學校地址、網址:
未央校區:陜西省西安市未央區辛王路1號 郵編:
含光校區:陜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74號 郵編:
高新校區:陜西省西安市二環南路西段168號郵編:
學校網址:
三、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四、辦學層次: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
五、招生范圍:面向陜西、河北、山西、內蒙、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六、錄取規則:
1、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西安醫科大學分數線,擇優錄取。
2、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調檔申請比例在招生計劃數的100%-120%以內。
3、對符合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檔分數錄取。
4、院校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檔原則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順序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5、專業錄取:對進檔考生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即對進檔考生按分數由高到低排序,優先滿足分數最高的考生的志愿要求,再滿足分數第二高的考生的志愿要求,以此類推。對每位考生的志愿要求,先考慮其第一專業,再考慮第二專業,依次類推。不設專業級差。對所報專業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劑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予以退檔。
6、按下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特聲明如下:
對生源地為江蘇省的考生,專業水平測試成績需達到該省規定的相應學歷層次填報志愿的最低等級要求,進檔后,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錄取;
對生源地為內蒙的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
7、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單科成績(分別為語、數、英),其次考慮三好、優干,再次考慮文、體方面有特長的考生。
8、對不能完成我校招生計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其剩余計劃將調劑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9、我校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西安醫科大學分數線,建議非英語考生不要報考。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10、被錄取為我校的免費醫學定向考生,必須在入學前分別與我校及定向就業所在縣(區)的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簽定培養協議和定向就業協議。對未簽協議的已錄取考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考生身體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鑒于醫學類專業學習、就業的特殊性,對考生身體要求建議如下:
1、肢體殘疾、弱視、斜視、雙眼矯正視力不正常、嗅覺遲鈍、口吃的考生慎報我校醫學相關專業。藥學、中藥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