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5-02 20:02:41作者:佚名
根據先前經驗,考生在出席完二建考試后,兩個月左右即可查詢成績,屆時考生可登錄各人事考試網或報考網站步入“成績查詢”欄目,選擇相應考試名稱并鍵入身分證號進行查詢。
報名條件
各地報考條件的規定,略有不同,展現出不同的寬緊新政,考生應以當地曾經的考試報考通告為準。以下以南京為例:
1)考全科:
凡知法懂法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可報考出席二級建造師全部課目考試:
1、具備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中等大專以上文憑并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七年;
2、具備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文憑并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3、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15年。
2)免試1個課目:
符合有關報考條件,取得建設部頒授的《建筑業企業二級項目總監證書》,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可免試《建設安裝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已取得安裝工程或安裝工程經濟類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學院本科以上文憑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3)免試2個課目:
符合有關報考條件,取得建設部頒授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總監證書》,并具備高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一級項目總監資質證書二建考試結果查詢,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試《建設安裝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安裝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
相關說明: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文憑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委坦承的正規文憑或學位二建考試結果查詢,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期限是指取得規定文憑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估算截至日期為考試曾經明年。
所需資料
1、首次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文憑證書原件及打印件;
(2)本人身分證(或士官證)原件及打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在報考表“單位意見”欄填寫并加蓋私章);
(4)本人靚照1寸同底兩寸相片2張,2寸同底兩寸相片1張(貼于報考表指定位置);
(5)如實填寫的當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表(新考生);
(6)如實涂寫的省人事考試報考信息卡;
(7)免試部份課目需提供相應專業的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打印件,一、二級項目總監資質證書及打印件。
2、續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分證(或軍人證)原件及打印件;
(2)上一年度的準考證原件及打印件;
(3)本人靚照1寸同底兩寸相片1張,2寸同底兩寸相片1張(貼于報考表指定位置);
(4)如實填寫的當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表(老考生);
(5)如實涂寫的省人事考試報考信息卡。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具備安裝工程(安裝工程經濟類)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述條件的,可免試部份課目。
報考增項
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依照實際工作還要,選擇《專業安裝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考出席考試。
擴充資料
注冊管理
(一)、行政許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四條。
(二)、行政許可條件
1、經全省建造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2、受聘于建筑業企業從事安裝工程項目管理工作;
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
(三)、申請材料目錄
1、建造師注冊申請表;
2、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的證明材料;
4、身份證、聘用單位開具的錄用協議等打印件。
(四)、行政許可程序
1、申請人通過錄用單位向單位公商注冊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總監部委提出申請;
2、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注冊中心)對申請注冊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批設部;
3、建設部進行初審,做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注冊的,于法定時間外向申請人頒授《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
(五)、行政許可代辦時限審查年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注冊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歐盤做出決定;因故經分管廳長批準,可延長十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