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4 17:04:02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為規范招生流程,保障學校和考生雙方的合法權益,并確保招生工作能夠有序開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安順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安順學院(中文名), (英文名),學校代碼: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辦學性質:公辦院校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
學校地址: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學院路25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設立了本科招生委員會,該委員會的職責包括對普通本科招生的重大政策進行研究和制定,同時負責討論并作出招生過程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第四條 招生與就業指導部門系學校負責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執行單位,在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指導之下,承擔著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的具體執行以及日常事務的處理。
第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校計劃在2024年對全國范圍內的20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進行招生工作。其中,少數民族班級和少數民族預科班僅限于貴州省招生。具體招生專業類別、招生名額以及錄取批次,需參照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發布的官方信息。同時,學校不會設立本科預留名額。
第七條 學校持續實施“學科大類與專業結合”的招生策略。其中,大類專業涵蓋了“教育學類”,包括學前教育與特殊教育;“計算機類”,包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以及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植物生產類”,包括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農學以及植物保護。其他專業的招生將依照既定的招生計劃進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堅決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規定,堅守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準則,積極推動招生“陽光工程”的實施,對新生進行全面德智體美勞的考核、綜合評價,并選拔優秀者予以錄取。學校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充當招生中介。
第九條,參加高考改革的省份的考生在投檔時,必須符合我校所設定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條件。我校針對高考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規定,嚴格依據各招生省份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審核并公開發布的招生計劃內容執行。
第十條規定,學校在查閱考生檔案時,其比例應遵循原則性地不超過生源所在地相同招生計劃總數的100%,并且錄取新生時,應依據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所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資料進行。
學校將優先選拔那些將我校作為第一志愿(即首次平行志愿投檔)的考生進行錄取,一旦發現第一志愿(首次平行志愿投檔)的考生數量不足,便會考慮錄取非第一志愿(即征集志愿)的考生。如果即便如此,生源依舊短缺,學校將把未滿的招生名額調整至其他生源較為充足的省份。
第十二條 ?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依照“分數(位次)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2024年安順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依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取優秀學生錄取(除非有特殊規定的省份)。對于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的考生,將進行退檔處理。當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將依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若該批次沒有同分排序規則,則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考生相關科目分數的排序規則為:首先依據考生語文和數學兩科的總分,然后是語文或數學中任一科目的最高分,接著是外語科目的成績,之后是首選科目的單科成績,再后是再選科目中的最高分,最后是再選科目中的次高分,以上各項均需從高到低排列。
第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藝術類考生在專業成績及文化成績均超過所在省份的錄取分數線后,將依據其綜合成績進行排序錄取,該綜合成績由高考總成績的50%與專業省級統考成績的50%構成(具體計算方式為:高考總成績×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滿分)×750×50%),若綜合成績相同,則優先考慮高考總成績,若仍相同,則依照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進行依次比較,最終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特殊要求省份除外)。
第十四條 ?體育類專業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體育類考生在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滿足所在省的錄取標準后,其錄取將依據綜合成績(即高考成績的一半加上專業省考成績)進行,從高到低排序選取考生(除非有特定省份有特殊規定)。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則優先比較高考總成績,若仍相同,則依照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第十五條 規定,貴州省的少數民族考生方可報考少數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少數民族班依據專業進行招生,學生入學后將被分配至對應專業學習;而少數民族預科則分為文史和理工兩大類進行招生,就讀地點設在黔南民族師范學院獨山校區,即貴州省少數民族預科教育基地。學生在完成一年的預科班學習后,將依照學校的相關規定,升轉到我校的相應本科專業繼續深造。
第十六條規定,各個專業的錄取過程中,不對性別比例做出限制,且對于往屆和應屆畢業生,均給予同等的對待。
第十七條要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加分或減分規則,并依據加分或減分后的投檔成績來執行錄取及專業分配。
第十八條 ?專業特殊要求
(一)針對不同的大類招生專業,考生需依據專業類別來提交志愿申請。學校則根據這些專業類別進行錄取并發出錄取通知書。學生入學后,將依照學校關于專業分流的相應規定,進行專業的劃分。
學校在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對外語語種有所限定,而其他專業則無此限制。然而,一旦被錄取,學生進入學校后,教學所使用的外語語種統一為英語。
報考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考生需參與當地招生主管機構統一安排的外語口語測試;英語專業考生需選擇英語作為外語語種,并且英語科目成績必須達到該科目總分之六十。
(四)在體檢標準和體檢專業限制方面,需嚴格遵循教育部、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應的補充規定。報考師范、旅游管理、體育以及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需具備端正的五官、清晰的口齒2024年安順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且身體無明顯缺陷。
體育教育專業對男生身高有165厘米的要求,女生則需達到158厘米;而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對男生身高設定為170厘米,女生則需達到160厘米。
第五章 畢業文憑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完成教學計劃規定課程,滿足畢業條件后,將獲得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安順學院正式畢業證書,該證書為國家認可。同時,持有該證書的學生,若符合學位授予標準,還將獲得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在學校招生網及微信公眾平臺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條 規定,學校必須嚴格遵守貴州省價格管理部門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第二十二條 規定時間內,新生須來校完成入學手續辦理。若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入學,需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提出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推遲報到。對于未請假或請假超時的情況,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新生自入學起三個月內,學校將依照相關法規進行詳盡復查。復查結果達標者,將正式進行學籍登記,確立學籍身份。若復查結果不達標,學校將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最終取消其入學資格。
在我校學習期間,那些成績斐然、表現突出的學生,有資格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以及校內設立的多種獎助學金項目。
自本章程公布之時起生效,并將對安順學院2024年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活動產生約束力。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51)
監督電話:(0851)
通訊地址: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學院路25號
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