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1 21:19:37作者:佚名
教務處[2021]74號
各學院:
學習教學評估是我校教學質量監(jiān)控的重要組成部分濰坊學院強智教務管理系統(tǒng),是學風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評價教師課堂教學效果的重要數(shù)據(jù)濰坊學院強智教務管理系統(tǒng),是學校進一步推進教育教學質量的參考依據(jù)。為保證本學期學習教學評估工作的順利進行,現(xiàn)就本學期學習教學評估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 教師評價
1、學業(yè)評定人員:本學期承擔我校全日制本科、專科課程教學的教師。
2、考核對象:本學期我校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全部課程。
3.評測時間: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1日。
(四)操作方法:教師通過教務處網(wǎng)站“強智學風管理系統(tǒng)”進入學風管理系統(tǒng),點擊“教學評價—教師學風評價—進入評價”,按照評價指標和內容對所教的所有課程進行評價。教師對每門課程評價完成后點擊“保存”,對所有課程評價完成后點擊“提交”,即完成評價。
2. 學生評價
1、對象: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2、考核對象:本學期我校開設的全部課程,包括實驗、實習、畢業(yè)設計(論文)等。
(三)教學評估時間: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1日
(四)操作方法
第一步,進入教務處網(wǎng)站,點擊強智教務管理系統(tǒng);
第二步:輸入用戶名(學號)和密碼;
步驟3:點擊“教學評價—學生評價”,針對每個參考評價指標及內容對每位老師進行評分;
步驟4:在評價選項下方的框中填寫“對老師教學的評價和建議”;
步驟5.每個學生對每一門課程進行評價后,點擊“保存”或點擊“提交”按鈕直接提交。
3. 領導、學院指導老師、同行(同教研室)、教師自我評價
本學期,學院領導、學院督導、同行(同教研室)及教師本人的教學評價均納入學業(yè)管理制度。評價制度規(guī)定了評價指標和評價內容,各評價主體在評價時參照評價內容進行評分。學院督導小組成員及同行(同教研室)須在各自評價范圍內對每位教師的課程進行評價,并結合本學期的教學督導情況,認真對每位教師的課進行評分。學院督導小組成員及同行(同教研室)的評價分數(shù)將按比例直接計入被評價教師的總分。學院領導可根據(jù)本學期自己講課情況,有選擇地對學院教師的課程進行評價。
1、參加人員:二級學院領導、二級學院督導組成員、同事(同教研室)、教師本人。
(二)教學考核對象:本學期全體授課教師,包括講授實驗課程、實習、畢業(yè)設計(論文)等的教師。
(3)評審時間: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1日。
(四)操作方法
不同的評估主體通過教務處網(wǎng)站“強智學術管理系統(tǒng)”進入學術管理系統(tǒng),點擊“教學評估-教師教學評估-進入評估”留學之路,對不同的課程進行評估,點擊“提交”,再點擊“返回”即可對下一門課程進行評估。如新教師無法進行教學評估,請確認教師所屬教研室,并與教務處教學質量管理科聯(lián)系。
四、工作要求
1.各學院要加強組織領導。希望各學院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保持此項工作的嚴肅性、科學性、公正性,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精心組織安排,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教學評估流于形式。
2、各學院要加強宣傳。提高師生對學術和教學評估的認識,本著對學生負責、對學校教學質量負責、對教師負責的態(tài)度參與學術和教學評估。評估主體要客觀、公平、公正地對待每一位教師。嚴禁以不正當手段引導評估主體在教學評估中打分,一經(jīng)查實,將予以嚴肅處理。
3、各學院應高效完成教學評估,每位老師和學生應在有效時間內盡快完成教學評估,學生須在評估截止日期前完成,否則成績及課程表查詢功能將受到限制。未完成教學評估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行承擔。為避免選課時網(wǎng)絡擁堵,教學評估應在選課前完成。
濰坊學院教務處
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