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7 07:18:41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煙臺大學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煙臺大學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校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與代碼:煙臺大學,11066。
第四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清泉路30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與類型: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公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問題。
第七條 煙臺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招生政策、法規,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律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接受舉報或投訴(電話:-)。
第四章 入會
第九條 2022年本科招生規模按照國家教育部批準并由學校報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省級、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計劃及專業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條 外語要求
1.外語專業的外語要求為英語。
2.輪機工程、航海技術等航海類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以英語作為專業培養外語,英語水平不熟練的考生請謹慎報考。
3.其他專業語種不限,由于我校公共外語為英語煙臺大學招生辦,因此錄取后,精通其他小語種的考生須轉為英語學習。
第十一條 男女比例要求
1.輪機工程與航行技術專業在山東省內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其他省份只招收男生,具體招生計劃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執行。
2.其他專業對男女不限。
第十二條 身體健康要求
各專業體質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執行。報考航海專業的考生還須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行業標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文件中關于船員體檢的要求。
第十三條 入學規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2.材料提交原則: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各招生批次材料提交原則為準。
3.普通文理科專業錄取原則:對符合錄取資格且學校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照“專業清算”原則,依據備案分數確定錄取專業。
考生所有專業偏好均不能滿足時,對同意調整專業的考生隨機調整至有空缺招生計劃的專業,拒絕調整專業的考生將被拒絕錄??;考生所有專業偏好均不能滿足時,且招生名額已滿無法調整的,將被拒絕錄??;對不符合國家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資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報名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出生地有規定排序原則的,從其規定;出生地未規定排序原則的,文科生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理工科生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排序,成績高者排序靠前。
4.內蒙古自治區實行“1:1招生計劃、按專業優先錄取”。
5.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定錄取專業;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并按專業群報考的省市,按照“專業明確”的原則,以報考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6.藝術類專業招生原則
(1)音樂學與舞蹈編排
被錄取的考生須符合我校各專業(方向)招生項目要求,專業成績以所在省份專業統考成績為準。山東省:被錄取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專業成績高者;其他省份:被錄取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文化成績高者。
(2)環境設計專業
專業成績以所在省份專業統考成績為準。山東?。喊淳C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專業成績高者;其他省份: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學術成績高者。
7.體育專業招生原則
休閑體育專業按照錄取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運動訓練專業的招生、錄取按照上級文件和學校有關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8.外語類、中外合作辦學相關專業錄取要求:報考外語類、中外合作辦學相關專業的考生,除入學成績要求外,還將根據英語成績、高中階段外語成績進行綜合考慮,擇優錄取。
9. 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無美術基礎的考生請謹慎報考。
10、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承認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數。
第五章 收費標準、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收取費用。退費事宜按照山東省政府辦公室《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和學校有關規定確定。
第六章 資格審查與發證
第十六條 學歷、學位證書名稱和種類: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煙臺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學歷、學位證書上的學校名稱為“煙臺大學”。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全面審核。對審核不合格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凡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弄虛作假的煙臺大學招生辦,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相關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任何以煙臺大學名義進行違法招生宣傳活動的組織和個人英語作文,學校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十九條 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煙臺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