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6 19:15:30作者:佚名
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南府發[2006]52號)精神,我市定于組織開展2012年5月20日啟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計劃通過公開考試招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25人。 為保證本次公考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手冊。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法律法規,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身體條件符合崗位要求;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必要的學歷、知識和能力;
(五)應聘實行職業(專業)資格制度的崗位,必須具有國家頒發的職業(專業)資格證書;
(六)具備2012年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崗位表規定的其他資格。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申請人,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
(二)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學歷者,大學畢業生應在南寧市(含六縣)有常住戶口。
(三)非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者,應具有南寧市(含六縣)常住戶口。
(四)報考邊遠、交通不便的少數民族鄉(鎮)的部分專業技術崗位和部分經批準的特殊崗位,且在南寧市有常住戶口的,放寬具有中專或中專學歷學校學位;
(五)具有南寧市常住戶口的申請人,須于2012年4月26日24:00前到南寧市公安局戶籍部門辦理登記。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公開考試的所有招錄和報名工作一律網上進行,包括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等。 不再進行現場報名。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本簡章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南寧市人事考試職稱網站(網址: )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南寧市人事考試和職稱網站填寫《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錄用人員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并請上傳1-按要求規格提供當年的英寸全臉免冠證件。 彩色證件照。 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可靠,機關事業單位現任工作人員應在《報名表》中如實填寫工作情況。 申請人填寫的信息如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其申請資格或考試成績。 申請人只能應聘一個部門、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 不能同時用新舊身份證號碼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4月22日8:00—2012年4月26日24:00
(二)資格審查方式和時間
各招聘單位將根據本手冊規定的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網上資格審查。 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條件,并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見; 符合申請條件的,不得拒絕申請。 ; 不同意申請的,須簡要說明理由,并及時在線反饋給申請人。 申請人可在線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者不得修改應聘信息并申請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應聘者可以在報名期間申請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 有年齡要求的招聘崗位,以2012年4月26日為計算基數。 例如:197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的,35歲以下。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簡章公布的崗位條件,嚴格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 審核不嚴格造成錯誤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資格審查時間:2012年4月22日8:00——4月27日24:00
(三)繳納報名考試費用及時間
經招收單位審核同意的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繳納公共科目注冊考試費。 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費用為110元,工考勤崗位費用為60元。 具體繳費方式將在南寧市人事考試職稱網《報名須知》中另行通知。
繳納注冊考試費時間:2012年4月22日8:00——2012年4月28日24:00
(四)考試開題比例要求
原則上,招聘崗位數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比例必須達到1:3后方可舉行考試。 對不符合規定比例的,招聘單位須于5月2日前書面報告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否需要開始考試。 如需開始考試,須經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 對確定不予公開招聘的職位,招聘單位必須及時通知應聘者。
(五)準考證下載、打印方式及時間
已繳納報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應從南寧市人事考試職稱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一份、報名表兩份。 考生須按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身份證和準考證缺一不可)。
準考證和報名表可于2012年5月15日至5月20日期間下載并打印。
準考證和登記表是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重要憑證,必須妥善保存。
4. 考試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每科滿分為100分; 工作、服務類崗位(含后勤服務人員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
“公共基礎知識”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公共管理知識、法律知識、科技知識、公民道德建設、應用文寫作、時事政治等; 《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包括語言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分析、判斷與推理分析、常識判斷分析、數據分析等。
2、筆試時間:2012年5月20日(周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
15:00-17:00 PM 《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3、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組織:筆試的考試管理、閱卷等相關工作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5、筆試結果公布:筆試后20天,報考者可向招聘單位咨詢或登錄南寧市人事考試職稱網查詢。
6、照顧加分:實行少數民族申請人照顧加分政策,得分為3分。 關懷加分將計入筆試總分。
(二)面試
訪談的組織和實施。 市、市事業單位面試由招聘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各縣(區)、開發區事業單位,由同級政府(開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組織面試; 組織單位應在報名資格審核完成后制定面試工作方案,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組織實施。
面試官證實。 根據單位招聘崗位數和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確定的面試人選由招聘單位在本單位工作區域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由招聘單位書面通知面試人員,面試候選人名單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對不符合規定比例且確需招聘的崗位,須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報同級政府(開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并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 然后才能進入面試流程。
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不予確定為考核候選人。
面試實行嚴格的審核制度。 進入面試者須攜帶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及相關證件(書)原件,經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方可進入面試。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應當提供單位同意申請的書面證明。 審核時,招聘單位必須認真核對應聘者在《報名表》上提供的信息與原證明材料是否一致。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仔細核實身份證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除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具有學士及以上學歷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外,其他人員也需提供戶口簿(大學畢業生需提供父母戶口本)證明其原產地)。 申請人提供的證件(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準考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單位同意申請的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實,或者申請人未能提供《報名表》中所需材料的,所填信息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應聘者的面試資格,應聘者的筆試成績也將失效。 所有責任均由申請人承擔。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必須負責面試官的審核工作。 因審核工作不嚴造成錯誤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5. 評估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應聘者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2或1:1.5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在單位工作區域公布。 招聘單位應當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同時將考核候選人名單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考核內容主要考察候選人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表現、勤勉誠信等,審查候選人的資格及相關條件。 評估應當成立評估工作組,每個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 評估組必須分析各方面意見,采取務實態度,準確掌握評估主體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進行評估。 評估結束后,應當形成書面評估意見。
各招聘單位考核工作完成后,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進行集體研究,根據測試和考核結果擇優選拔留學之路,按照招聘崗位數按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為 1:1。 經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本單位工作區域內選拔。 內公布。
6. 體檢
市、城區、開發區所屬事業單位體檢人員由招錄單位組織到定點醫院進行體檢。 各縣直屬事業單位體檢人員由縣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同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進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照行業體檢標準進行(特殊情況除外)衛生部批準公布的職業,不需要進行乙型肝炎檢測)。 體檢不合格的,可在筆試、面試中從合格人員中按最高分到最低分遞補。
招考單位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自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要求復試,復試由經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實施。 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七、公告及招募
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從考試成績、考核、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遴選擬招聘人選。 招聘單位應當在工作區域發布公告7日。 公告內容應當根據擬聘崗位的招聘條件,公開擬聘人員的相關信息和監督電話。 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南寧市人事考試職稱網,招聘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審核。
公示后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審核表》,由主管部門或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和開發區,并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經保衛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8、建立公開招聘候選人信息庫及相關招聘程序
參加本次公開考試面試但未錄用的,按照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考慮錄用。 從候選人庫中招聘人員,請遵循以下程序:
(一)招聘計劃申報。 今年內,用人單位在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公考招聘計劃中,急需補充無人申請公考招聘的崗位的南寧市人事考試職稱網,用人單位應當報告到主管部門。 招聘方案、增設人員的理由和要求,經主管部門審核、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發布招聘公告。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南寧市人事考試職稱網(網址: )發布招聘公告。
(3) 登記。 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條件的考生,可在南寧市人事考試職稱網(網址: )報名。 報名時間一般不少于6天。 報考人員須向招聘單位提交《報名表》、準考證、考試成績證明及招聘簡章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審查,并核對考試成績。
(5)確定訪談人員。
1、招聘單位根據應聘者原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一般根據招聘崗位數量和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確定。按1:3的比例,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對公示后無異議的,招聘單位按照公開考試招聘規定程序組織面試、考核、體檢、公告。 考試合格的,方可辦理就業及相關手續。
九、加強領導,嚴明紀律
(一)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本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考招聘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二)實行回避制度。 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緣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緣關系、近親婚姻關系的,不得擔任文秘、人事、財務、行政等職務。單位紀律檢查職務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人員。 郵政。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錄用人員和體檢醫務人員也應當避開與其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人員。
(三)嚴格宣傳招聘紀律,有下列情形的,要嚴肅處理:
1、申請人偽造、變造文件、證書,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資格的;
2、考生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人員教唆、縱容他人作弊,或者參與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4、招聘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
5、事業單位負責人違反規定擅自聘用人員的;
6、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7、違反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對違規招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機關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對聘用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并禁止其報考事業單位崗位參加事業單位公務員錄用考試一年。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10. 其他
1、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
2、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原則上應于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
附件:2012年南寧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一覽表
咨詢熱線:南寧市政府公共服務呼叫中心0771—
監控電話:-
201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