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20 16:05:29作者:佚名
山西師范學院文件
閩師研﹝2007﹞63號
關于印發《福建師范學院統招研究生學位論文
開題報告的若干規定》的通告
各單位:
現將《福建師范學院統招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的若干規定》印發給大家,請依照執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湖南師范學院統招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細則暫行施行方法》及《福建師范學院追授脫產研究生碩士、碩士學位工作條例》(閩師研〔2007〕2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狀況,特起草本規定。
第二條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是脫產研究生(下稱研究生)培養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保證學位論文品質和進度的重要前提。我校所有碩士生、碩士生均應當進行學位論文的開題報告。
第三條開題報告主要檢測研究生利用所學專業知識舉辦科學研究的能力,視察研究生選題的前沿性、可行性、創新性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研究工作方案的合理智,參考文獻引用是否合理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院,文字抒發是否清楚。
第四條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前,研究生應當按照本學科、專業的培養目標,結合導師、教研室(或研究室)所承當的國家、部委、省等有關部委下達的研究項目或課題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長,與導師協商,確定選題,廣泛查閱文獻,深入考察,搜集資料,擬定學術研究方案,在此基礎上編寫開題報告。
第五條研究生進行開題報告,應當遞交《福建師范學院統招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格式見附件1,下稱《開題報告》),內容包括:
(一)國外外關于該課題的研究狀況及趨勢;
(二)論文選題的理由或意義;
(三)本選題的詳細研究計劃,包括研究目標、研究內容、擬解決的瓶頸和擬采取的研究方式、研究方式、技術路線、實驗方案及可行性剖析、論文工作量、論文工作的進度安排和寫作計劃;
(四)本選題的創新之處和可預期的造就性成果;
(五)與本選題有關的研究工作積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績;
(六)主要參考文獻目錄(應有一定數目的外文資料,外文資料中應有1-2篇較差的述評)。
博士生開題報告的述評內容不得超過3000字,碩士生不得超過5000字。
第六條碩士生開題報告通常應在第二學期期終或第三學期初三個月內進行,本科生開題報告通常應在第三學期結束前進行。
第七條研究生進行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由各學位點指導小組負責組織推行。指導小組約請本學科、專業的有關學者組成開題報告考核小組,考核小組通常由5-7名具備副主任及以上職稱(或相當職稱)的班主任組成,根據《福建師范學院統招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考評表》(格式見附件2,下稱《考核表》)的要求進行評議、打分,并寫出評語(意見)。
第八條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得分應當達到60分以上,才會進行學位論文的編撰工作。不滿60分者,應再次進行開題報告。
第九條開題報告結束后,考核小組應將《開題報告》和《考核表》進行匯總,一并交本大學研究生秘書,由研究生秘書存留、備查,研究生院將不定期抽驗研究生開題報告的匯總材料。其中,《開題報告》應于學位論文開題結束后一個月內(碩士生于第三學期開學后兩個月內,本科生于第四學期開學初曾經)統一送交研究生院培養管理科。
第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附件:1.山東師范學院統招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1.doc
2.山東師范學院統招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考評表
2.doc
(以上附件請點擊“培養管理”欄下載)
主題詞:研究生教育論文開題印發通告
抄送:校領導。
各教授點、碩士點學科帶頭人。
湖南師范學院院長辦公室2007年12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