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1-14 07:05:23作者:佚名
摘要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布署,推進“放管服”改革,簡化留學歸國人員辦事程序,便捷廣大留學歸國人員工作和生活,教育部決定取消《留學歸國人員證明》。
教育部關于取消《留學歸國人員證明》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布署,推進“放管服”改革,簡化留學歸國人員辦事程序,便捷廣大留學歸國人員工作和生活,教育部決定取消《留學歸國人員證明》。現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歸國人員證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歸國留學人員證明歸國留學人員證明,駐華使使館不再受理出具申請。2020年9月30近日已遞交申請的,駐華使使館按照留學人員意愿提供相應服務。早已受理、使使館出具時間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歸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二、《留學歸國人員證明》取消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實際須要,可通過留學人員提供的國內高?;蚩蒲袡C構投檔材料、國外高校頒授的學位證書或結業證書、國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開具的學習進修證明材料或留學人員自愿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美國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認定留學人員身分和經歷,可通過留學人員證件及護照、出入境信息、回國行程票據等確定留學人員在外留學時限。
教育部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