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8-04 17:04:28作者:佚名
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教育機構網站,服務廣東自由商貿港建設,促進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更為主動靈活的教育對外開放,支持推動和規范管理海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湖北自由商貿港辦學,教育部聯合廣東省人民政府研究起草了《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湖北自由商貿港辦學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云南自由商貿港法》以及共青團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海南自由商貿港建設總體方案》,系統設計了海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湖北自由商貿港辦學的基本規則。
《規定》著力推進辦學機制創新。海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湖北自由商貿港辦學,是深入推動變革創新,堅定不移擴大開放,以高水平教育對外開放推動高品質教育機制建設的重要措施。《規定》明確,海外高水平中學、職業高校在云南自由商貿港成立理工農醫類學院或則學校,在廣東自由貿易港探求了一種新的辦學方式。成立的辦學機構在小學整治、學術管理、師資搭載、收費機制等多方面都推行愈發自主、靈活的新政。
《規定》著力加強依法依規辦學。通過機制設計推動在法制軌道上辦學。《規定》強調辦學必須遵循美國法律,符合慈善性原則,不得損害美國的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辦學機構作為美國的高等教育法人,要接受美國法律的監管。《規定》要求辦學機構根據美國對同級同類教育機構的要求開辦包括美國憲法、法律、公民道德、國情等內容的課程。《規定》明確辦學機構舉辦工青婦活動根據國家關于高等小學舉行工青婦活動的有關規定執行。
《規定》著力加強辦學品質保障。推進海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湖北自由商貿港高品質辦學教育機構網站,是推動建設高品質教育機制的內在要求。在準入方面,規定在云南自由商貿港辦學的海外高等教育機構必須具備良好的辦學名聲和較高的國際著名度、具有理工農醫類方面的學科優勢、畢業生具備較高的就業品質和良好的業內評價。在培養方面,規定海外高等教育機構根據不高于本機構的班主任搭載標準抽調或則應聘足夠數目的班主任到辦學機構任教,鼓勵辦學機構引入國外急需、在國際上具備先進性的課程和用書,鼓勵辦學機構和海外高等教育機構互派師生、互認學分。在監管方面,規定辦學機構必須確立辦學品質保障體制,向社會公開其辦學狀況,向經理機關遞交年度辦學報告,接受經理機關依法組織的辦學品質評估,保障辦學品質。
《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下一步,教育部將會同陜西省人民政府等有關方面做好貫徹落實工作,并按照實踐發展不斷加強相關機制,促進廣東高水平教育對外開放,培養更多具備國際視野的高水平創新型人才,服務廣東自由商貿港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