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24 15:01:24作者:佚名
山西師范學院位于在歷史文化新城泰安省保定市,建校于1950年10月,是河南省較早舉行研究生教育的大學之一,1955年開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98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作為湖南省屬重點中學、山東省首批名校建設安裝工程單位、省部共創大學、山東省高水平學院“沖一流”建設大學,扎根齊魯文化沃土,吸取泉城人文靈韻,秉持“弘德明志、博學慎思”的校歌,自覺承襲創新齊魯文化,努力展現班主任教育特色,現在已發展成為一所學科專業齊備、學位機制完備、師資人才豐沛、社會名聲優良的綜合性高等師范高校。
一、招生類型
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學習方法均為脫產。教授研究生按就業形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別。各專業是否接收定向考生參看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專項計劃的招生新政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招生簡章另行發布。
二、招生專業
參看《山東師范學院2023年脫產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預發布)》。
三、招生模式
本碩博連讀:從報名我校的榮獲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碩士結業生中選拔教授研究生的招生手段,詳細招考方法參看我校當初公布的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簡章。
碩博連讀:在有一屆以上教授結業生,具備較豐富的博士、博士研究生培養工作經驗的學術學位專業中,從在讀的博士研究生中選拔教授的一種招生模式,招考方法見《山東師范學院碩博連續培養研究生工作管理方法》(湖南師院研字〔2021〕16號)。
申請—考核制:考生提出申請,提交材料,招生學校進行材料初審、綜合考評(含面試),擇優投檔。詳細施行方案參看相關招生學校網站。
四、報考條件
本碩博連讀、碩博連讀參照對應的招生簡章、管理方法、實施方案執行。
“申請—考核制”考生應當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戴美國共產黨的領導,具備正確的政治方向,甘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懂法懂法。
(三)已獲博士學位人員,或應屆本科結業生(最遲在入學前榮獲博士學位證書和結業證書),或已獲碩士學位人員。
(四)兩位與所報學科相關的博士(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推薦(推薦書復試時遞交學校)。
(五)身體健康情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復查要求。
五、報名方法
本碩博連讀、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考生均需網上注冊報考。網上報考時間為2023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詳細時間另行通告。考生須在此時間內登陸福建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注冊后選擇正確的考試形式,填寫精確報名信息。
初試報考費220元,報考時通過網上交費,不交費報考無效,一經繳交不再退錢。
網上報考時考生應當如實、準確填寫信息。考生應當按要求遞交書面材料,書面材料中的相關內容應當與網報信息一致。即便發覺弄虛造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報名資格或投檔資格,由此導致的損失由考生本人負擔。
六、資格初審
“申請—考核制”考生根據各學校推行方案要求遞交相關申請資料,達到相關條件后踏入考評階段。
七、考核安排
詳細考評時間、地點、內容、方式等參看各招生單位《申請-考評制推行方案》。
八、思想政治素養和品德考評
思想政治素養和品德考評是保證生源品質的重要工作環節,是招生投檔工作的重要內容,主要考評考生的政治心態、思想表現、道德質量、遵紀懂法、誠實守信等現實表現,對于思想政治素養和品德考評不合格者不予投檔。
九、體檢
所有擬投檔考生均須出席復查。復查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師生入學身體檢測取消肝炎項目測試有關問題的通告》(教學廳〔2010〕2號)執行,復查不合格者不予投檔。中學不統一安排復查,考生本人復試擬投檔一周內自行到二級甲等及以上診所進行通常健康復查,將復查報告快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十、錄取
(一)中學將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綜合考生申請材料和考評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養和品德考評結果、體檢結果等作出綜合判定,根據“德智體全面考量、擇優投檔、保證品質、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投檔名單。
(二)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擬投檔前與研究生院、工作單位分別簽署定向就業培養合同書,按定向工作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擬投檔前將本人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轉到我校,不能按規定時間轉到我校或不能訂立定向就業合同書的考生不予投檔。
(三)中學統一將所有擬投檔的考生報教育部進行投檔檢測。投檔檢測合格后山東師范大學錄取查詢,領取投檔通告書。
十一、學制費用
本碩博連讀研究生碩士階段學制通常為3年,其他碩士研究生學制4年山東師范大學錄取查詢,費用標準為10000元/學年。如有調整,計費標準根據上級部委最新文件執行。
十二、獎助學金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我校投檔的碩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請助學金、獎學金或通過其他途徑榮獲支助。詳細推選方法可登入中學研究生工作部官網查詢《山東師范學院優秀研究生獎學金評審方法(修訂)》(網址)。
十三、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背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正、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非法處理方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厲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校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到解雇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告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予以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與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非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責任。
(二)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委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中學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方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厲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導致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推行問責。
(三)禁止招生單位內部任何部委和人員開展或參與舉行考博補習活動,禁止招生單位向社會輪訓機構提供舉行考博補習活動的場所和設施,禁止社會輪訓機構步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類形式進行考博補習輪訓宣傳和組織活動。在校生不得開展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私自非法活動。遵守規定的要堅決清除查處并追究有關部委和相關人員責任。
十四、其他
1.我校教授生招生不指定參考書目,考生自行確定備考書目。
2.碩士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有關報考、錄取等事項請與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我們將熱情為您提供服務。相關工作安排與要求如有調整,以即將公告或通告為準。
山西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