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5-22 15:06:42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相關規章,為了深入執行“依法招生”的原則,對學校的全日制本科及專科招生活動(以下簡稱招生活動)進行規范化管理,確保招生活動的有序開展,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嚴格執行“陽光高考”計劃,恪守“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準則,對考生進行全面評估,綜合考量其綜合素質,最終選拔出優秀人才進行錄取。
第二章學校名稱、地址和性質
第三條,該院校的官方全名為長江大學文理學院(),其直接上級管理機構是湖北省教育廳。
學校國標代碼:13246
學校地址:湖北省荊州市學苑路33號
郵政編碼:
學校網址:
第四條辦學性質: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第五條,學校的辦學層次包括普通全日制本科和專科的招生,這些招生計劃均納入了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體系,并且招生范圍覆蓋全國。學校獲得了湖北省教育廳的認可,以及國家教育部的批準,正式成立為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此外,該校是由長江大學獨立創辦的學院。
第三章人才培養、畢業、學位
第六條,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完成教學計劃中規定的所有課程,且成績達標,即可獲得畢業資格。長江大學文理學院將為其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認可學歷的普通本專科畢業證書;對于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同學,學院將授予其長江大學文理學院的學士學位。
第四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成員包括學校高層領導、相關職能部門的代表、教學部門的負責人、教師代表以及校友代表。該委員會的主要職能包括:對學校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民主討論并作出決策,為招生工作提供專業咨詢,并對招生工作的關鍵步驟進行嚴格的監督和檢查。學校招生委員會設有專門的辦公室,該辦公室位于招生處,是負責規劃和執行招生任務的一貫存在機構,主要承擔學校招生日常事務的管理職責。
聯系及咨詢電話: -
學校黨政聯席會對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涉及招生的重要事宜進行審議,并作出相應的決策。
長江大學文理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此外,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亦對之進行監督。學校會通過招生信息網或校園網公布招生信息,并公示選拔與錄取結果。監督舉報電話為:-(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電子郵箱地址為:。
第五章招生計劃
學校依據國家相關招生政策法規,秉持優化學生來源結構、推動專業集群成長的宗旨,綜合考慮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以及各省(區、市)的生源實際,精心制定并合理編排每年的招生來源規劃。此外,學校還需將此計劃提交給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進行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名額范圍內,依照規定保留了一部分招生名額。在錄取過程中,學校會依據教育部以及相關省(區、市)的規定和流程,將這些預留的招生名額調整到那些生源質量較高、生源充足的地方。
第六章錄取規則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全面采用遠程網絡方式進行。在錄取環節,嚴格依照考生所在省(區、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生部門)設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執行。依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情況,結合考生電子檔案進行綜合評估,并從中選拔優秀者進行錄取。一旦按照考生的志愿、需求和申請,依照規定完成錄取,學校將不再退回考生檔案,也不進行錄取變更。
報考該校的普通考生需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涵蓋所有文化課科目;而湖北省內的中職類考生,則需要參加由本省舉辦的技能高考。
學校在查閱考生檔案時,需遵守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制定的比例要求。在錄取過程中,學校將依據考生投檔所得的成績作為標準,并對符合優惠政策條件的加分予以認可。
學校在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考生時,將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并確定專業;而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考生,錄取則依據“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必須滿足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志愿的設定需遵循生源屬地化的原則,并執行所在省(區、市)的錄取規定。
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對于專業選擇不設定分數級差,當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拒絕接受專業調劑,則將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對于實施藝術體育類專業計劃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只要考生在藝術體育類省聯考中成績達標,并且高考文化課分數達到該省份(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錄取分數線,便有資格報考該校的藝術體育類專業。藝術類招生錄取標準規定,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以及美術學專業的錄取,需將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包括優錄加分)的40%與專業統考成績的60%相加,然后乘以2,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選拔;若總成績相同,則優先考慮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而對于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則是根據高考文化成績與專業統考成績的總和進行排序,同樣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錄取依據是高考文化成績占50%,體育素質測試成績占75%,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選拔。若總成績相同,則優先考慮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
第十八條中規定,學校不對考生的應試語言種類做出限制,然而,對于非英語專業的學生來說,一旦入學,學校將僅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的語言。
十九條明確指出,考生需符合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以確保其身體健康狀況達標。
第二十條中規定,在錄取過程中,各個專業的招生不設性別比例的限定,對待往屆和應屆畢業生應當同等對待。
第七章新生入學
新生入學時,所收取的費用必須依照湖北省物價管理部門審定的數額進行,不得擅自變更。
入學后的前三個月內,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全方位的復核,這其中包括了健康檢查。若在復核過程中發現任何虛報或造假行為,將立即取消該生的入學資格,并向上級招生部門報告,請求進行調查處理。
新生入學滿一個學期后,可依據《長江大學文理學院本專科生學籍管理規范》,在規定時限內提交轉專業申請。學校將在確保教學質量的基礎上,盡可能予以批準。對于藝術體育類學生和中職類學生,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至其他類型的專業學習。
第八章學生資助
為了激勵學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學校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涵蓋各類集體與單項獎學金)2023年長江大學文理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以及由國內外團體和個人捐助的多種獎學金和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學校構建了完善的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以及助學貸款等多元化資助體系,致力于向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提供必要的援助。
第二十六條規定,在新生辦理入學手續之際,那些家庭經濟條件較為拮據的學生,可以借助學校設立的“綠色通道”程序2023年長江大學文理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順利實現直接入學的愿望。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會依據招生工作的具體需求,從全校師生中選拔合適人員參與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同時,學校明確表示,不會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擅自進行招生活動。
第二十八條中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設定,并需依照學校官方網站上公布的相應信息進行實際操作。
若本章程內容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或上級招生政策存在沖突,則應優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招生政策的規定。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