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6 07:04:34作者:佚名
現役軍人、非應屆畢業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被撤銷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就業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2019年第1號)規定情形的,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1. 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山東醫學院網站()公布。
2.報名及資格預審
1. 注冊
報名時間: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3日17:00
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請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在規定報名期限內登錄“山東醫學院人才招聘系統”(以下簡稱“招聘系統”,網站)進行報名。首次使用招聘系統需以新用戶身份注冊,注冊信息須真實、完整、準確。注冊成功后方可在系統中查看招聘崗位并報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如實填寫和提交個人信息。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信息自動取代前一信息。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報名截止后,尚未經過初審或初審不合格者,不得調換其他崗位,不可修改或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報名參加考試,姓名、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對惡意填報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經核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報名期間的考核表現將作為本次公開招聘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本次招聘各類通知將通過招聘系統或學校網站發布,不再進行電話通知,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并咨詢。
2. 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如發現有虛假信息,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除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外,還需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基本證明材料及2張近期1寸同背景免冠照片。基本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主要包括:
(一)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院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正常畢業證明。2023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未按時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者,取消報名資格。
(2)其他申請人,須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明、學位證明和身份證件。
(3)就業人員求職,須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件以及招用人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就業同意書。就業人員如無法按時提交就業同意書,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
(4)留學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位證明》及留學、回國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對尚未取得國外學位證明的留學生,可采取“承諾+寬容”的方式,允許其先參加考試,在考察或體檢階段提供國外學位證明。
資格初審結果將通過“招聘系統”通知。
3. 打印準考證
報名材料審核通過者,請隨時關注“招聘系統”打印準考證。
報名完成后,對于報名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山東醫學高等學校,按照規定比例相應減少空缺崗位數。
3. 審查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 筆試
筆試按崗位性質分為綜合、衛生兩大類。綜合崗位筆試為綜合考試,醫學、中醫、護理、檢驗、預防、藥學崗位筆試為健康考試。綜合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政策、科技知識、省情等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健康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分為醫學、藥學、檢驗、中醫、護理、預防六大類。筆試總分為100分,學校根據筆試實際情況確定及格分數線。
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將在“招聘系統”另行通知。
2. 面試
教師崗位面試主要以試講、答辯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不超過15分鐘山東醫學高等學校,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業務能力、禮儀、板書等。其他崗位面試主要以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不超過15分鐘,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急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對相應崗位專業能力的了解等。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擇優確定,按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并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進入面試范圍但未在規定的材料審核日期向學校提交相關材料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經審核不符合面試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因自動放棄或取消面試資格而產生的空缺,將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崗位空缺的,取消招聘;未達到招聘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及格分數線設定為70分,達到面試及格分數線的人員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比例合并計入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部分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應聘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進行補考。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招聘系統”另行通知。
(四)檢查與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和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納入體檢范圍的應聘人員。體檢將根據崗位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留學之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守法律法規、廉潔自律、有無應回避情形、與招聘崗位匹配程度等,審查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以及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因放棄考核體檢或者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從同一職位考核體檢范圍擬聘用人員中同等數量遞補。
(五)聘用公示
對經考核、考察、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省衛健委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提出錄用意見,報送備案。如所反映問題影響錄用,經核實,不予錄用。對符合錄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登記通知書》,憑《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登記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用人單位與錄用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錄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錄用,未通過試用期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治療
聘任人員應當遵守高等學校人員總量控制管理有關規定,工資福利待遇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