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22 21:04:40作者:佚名
事實上,大學學費仍然是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問題。 從本科四年到專科三年計算,學費可不是一個小數字。 部分省份高校上調學費的消息已被多家媒體報道。 這些省份已基本確定漲價方案或啟動學費調整程序。 “學費上漲”表明學生學費增加、家長負擔增加。 哪些具體學校的學費會上漲? 漲價后學費是多少? 本篇高考網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長安大學興華學院的學費。 本內容整理自網絡,僅供參考。 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一、長安大學興華學院學費標準
1、學費:文法、金融專業17000元/人/年,理工科專業19000元/人/年;
2、住宿費:八人間2300元/人/年,六人間3100元/人/年。 學生可自愿選擇住宿標準;
3、代理費:每學年1223元/人,包含教材費、保險費、軍裝費、體檢和疫苗接種費
2、長安大學興華學院招生相關知識
本信息參考2018年長安大學興華學院招生簡章。 2019級考生請留意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有關法律和教育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
第二條 學院名稱:長安大學興華學院
第三條 學院代碼:14034
第四條 學院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富裕路81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條 學院性質:長安大學興華學院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教發函[2006]72號)批準設立,由學校主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長安大學按照新的機制和模式。
第七條 主管部門:陜西省教育廳
第八條 高校招生機構:招生領導小組
第二章 學院簡介
長安大學興華學院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教發函[2006]72號)。 是由長安大學作為主辦單位協辦的、基于新機制、新模式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學院秉承長安大學的學科和專業優勢,根據社會和區域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設置專業。 設有土木工程(道路橋梁、工業與民用建筑)、建筑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 各專業特色鮮明、競爭力強,均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
學院堅持育人方針,注重質量、強調能力、凸顯特色。 以培養畢業后就業有方、有創業能力、有深造基礎、有發展潛力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為目標,為學生今后的職業生涯打下堅實的基礎發展2023年長安大學興華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為社會經濟建設提供人才保障。
學院領導、教學主任、教師主要從長安大學聘請,以專業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為帶頭人,形成了一支優秀的師資隊伍,保證了人才培養質量。
建校以來,學院形成了獨特的校園文化,確立了“立德樹人、求實創新”的校訓、“團結忠誠、銳意進取”的校風、“求真求實”的教風。 “求實務實”和“愛學愛實踐”的學風。
學院旨在建設一所自主發展能力強、國內領先水平的高質量獨立本科學院,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九條 我校根據教育廳下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制定各省份、各專業的招生來源計劃,并通過各省(自治區)招生考試部門向社會公布。 ,城市)。 以少量預約計劃(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的1%)作為靈活指標,調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考試在線學生不平衡情況。
第四章 入學考試
第十條 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第十一條 根據我院各專業的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學生入學后所有外語課程均為英語。 參加非英語國家統一考試的考生入學后需重新參加英語考試。 請此類學生謹慎申請。
第五章 入場
第十二條 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市、區)制定的招生細則。
第十三條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等方面的綜合考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調整比例按照所在省(市、區)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在實行順序志愿招生的省份,第一志愿招生名額未滿的,我校將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按照成績優先、自愿錄取的原則錄取。 專業安排是為了盡可能滿足候選人的專業愿望。
第十五條 不存在重大年級差異,專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列。 當申報專業均不滿足時2023年長安大學興華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符合專業調整的考生將在我院招生專業范圍內調整錄取; 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我院承認學生所在省(自治區、市)專業統考成績,專業課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規定錄取線時,以最佳成績錄取。根據專業課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學生。
第十七條 我院認可各省(區、市)高考加分政策規定,根據加分后的成績調整招生。
第十八條 我院對考生身體狀況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錄取時,男女考生、現任考生和往屆考生一視同仁; 沒有比例限制。
第六章 畢業與就業
第二十條 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考核合格后,由長安大學興華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專科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由長安大學興華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學院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把高質量就業作為人才培養的重要目標。 就業形勢、就業理念、創業能力等就業創業教育始終貫穿整個日常教學過程。 學院與長安大學合作,每年春、秋兩季舉辦大型招聘會,提供量身定制的優質就業服務,讓畢業生順利就業。
第7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費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三條 資助和獎勵:
1、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新生報到“綠色通道”制度。 經濟困難學生可先入學,再辦理注冊等相關手續;
2、根據國家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的資助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
3、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4、學院設立大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安排家庭困難學生勤工助學。
5、大學生入伍服兵役時,學校保留其學籍,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學費補貼、貸款報銷、學費補助等政策。
第二十四條 新生錄取后,學院將按照規定進行德、智、體的全面審查。 對審核不合格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學院將視情況給予處理,直至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長安大學興華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