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1 17:31:03作者:admin3
國控污染源由環保部篩選確定江西國控,省級、市級參照環保部的篩選標準確定省控及市控污染源名單。
以下是國控污染源篩選標準:
1.一是廢水類,以上年度環境統計數據庫為基礎,工業企業分別按照廢水排放量、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年排放量大小排序,篩選出累計占工業排放量65%的企業;合并篩選出的5類企業名單取并集,形成廢水國控源基礎名單。在此基礎上,補充納入具有造紙制漿工序的造紙及紙制品業、有印染工序的紡織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氮肥制造業中的大型企業。
2.二是污水廠,以上年度環境統計數據庫為基礎,設計處理能力大于或等于5000 噸/日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和設計處理能力大于或等于2000噸/日的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納入污水處理廠國控源基礎名單。
3.三是重金屬類,將在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中調整后的涉重企業全部納入2015年重金屬國控源名單,不再另行篩選。
4.四是農業源,2014年度國控源企業名單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直接作為2015年國控源基礎名單,根據各地調整意見,更新調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國控源名單。
所謂國控污染源,是由其污染物排放量決定的,執行標準還是同樣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只不過監管部門級別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