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7 13:20:24作者:admin2
根據目前的政策,海歸可以申請在京或者其它大陸城市落戶。以北京為例,需要以下條件:海歸碩士,留學期間在國外待滿360天,回國后兩年內遞交申請材料。在滿足以上條件的前提下,需要找一用人單位(須持有效CA數字證書,即在留學生服務中心申請過立戶)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保,最重要的是得到該單位的落戶名額以便辦理后續手續。總之,落戶是一個非常繁雜的過程,需要花很長時間,建議學生回國后立即辦理,以免錯過兩年期限
1.因我國戶籍改革制度正在部分地區實行,將來會擴大至全國,不知道你將來回國還用不用戶口都難說,不過可以可定,戶口對于工作和結婚是沒有影響的。
2.檔案在你出國時,應該放在檔案館,檔案館的保存期限要長點,費用低點。
3.如果可以,還是建議你全部都用原籍戶口辦理,麻煩點,但安全。
所謂學校的集體戶口,并不是學校有保管戶籍的權力,其實集體戶口也是歸學校轄區的派出所管理的,當你還是這個學校的學生時這個戶口卡片有效,當你不是該校學生時戶口就失效了(即使那卡片還在)。你出國前可以試試先把戶口掛在留學服務中心,如果他們說不能,只能自己遷回原籍了,學生畢業或中途離開以后學校沒有義務保留學生的戶籍,但也不會主動幫你遷回原籍,你需要自己辦理戶籍遷移的事。如果自己不去辦理遷移,又不能掛在留學服務中心,你不管它的話,以后回國要落實工作和戶口的事情會很麻煩,如果倒霉碰到學校遺失了你原來的戶籍檔案,你很可能變成黑戶(學校不會對此擔責,因為按照現在的規則,一旦學生畢業,戶籍不遷走學校也沒有義務保留資料——如果很多外地學生都這么干的話,學校檔案室早就爆滿了)。我一朋友當年就遇到這事了,出國的時候匆忙忘了戶口安放這事,回來想把戶口遷到新找的單位,結果戶口沒處找了——學校說畢業時沒遷走這么多年了也沒戶籍檔案留下無法證明,回家里派出所說你沒遷回來啊找學校再開證明遷回來吧就有了,雙方踢皮球。最后歷盡艱難找關系求教務處和學生處的人,補了學生證明和當年遷戶到學校的證明,找了學校所在派出所說明出國時的情況,好歹人家才補了證明把戶口遷回原籍,然后又從原籍遷到工作單位(因為也不是學校的應屆畢業生了,不能從學校直接遷到現工作單位),前后跑了三個月,有夠折騰的……所以在現行的政策下,還是慎重對待你的戶籍吧,沒準哪天就需要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