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06 16:00:54作者:佚名
根據專業發展實際情況,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和的通知》(教職成廳〔2018〕1號)的文件第二十二條“省級考委可根據當地需求的實際情況決定專業停考”及《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京考自考〔2021〕16號)的規定,與中國人民大學協商并經北京教育考試院2022年第1次院務會審議通過,決定??急本┦懈叩冉逃?a href='/mg/zx/66012.html' title='自學考試《思修與法律》基礎習題與答案' target='_blank'>自學考試新聞學專業(本科)?,F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一、自2022年4月考試起不再接受新生注冊。二、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下半年為停考過渡期北京自學考試院,期間繼續安排課程考試。三、停考過渡期滿,不再安排所有課程考試。2023年12月,符合條件的考生最后一次申報該專業畢業論文;2024年6月,符合本科畢業條件且成功申請畢業的考生,最后一次申請中國人民大學副署蓋章的畢業證書;2024年9月,最后一次申請中國人民大學的學士學位。四、專業??己?,未獲得畢業證書的在籍考生北京自學考試院,已經考試合格的課程和學分繼續有效,可參加北京其他正在開考的專業繼續學習,課程代碼與課程名稱相同的課程可以免考;也可將考籍轉出到有相應專業的其他省市繼續學習,具體課程的使用條件應符合轉入省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