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1-23 20:19:49作者:佚名
近期,一則關于河海學院清退上百名研究生的公告引起了社會關注。因沒有在中學規定的期限內取得學位并結業,河海學院發布公告,對125名博士研究生給以轉學處理。
1月22日,河海學院研究生院發布公告稱,按照《普通高等中學中學生管理規定》《河海學院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等規定,1月14日,經中學專題大會研究決定,對125名博士研究生給以轉學處理。
記者注意到,中學公告顯示,因這125名中學生難于聯系,轉學決定書未能直接送達,特予公告送達,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10日即視為送達。如中學生對中學輟學處理決定有異議,可以自公告屆滿后10日內,以書面方式向中學提出申述,逾期視為舍棄權力。記者從河海學院研究生院了解到,因為這125名博士研究生均超出了最長學習期限,中學根據規定進行了清退。
河海學院在2012年發布了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總則,明晰:攻讀博士學位的標準學制為3年,學習期限推行彈性學制,按照專業特性及研究課題而定。全日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課程學習時間不少于1年,論文工作時間不多于2年,學習期限最長通常不超過5年;非全日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學習年限可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6年;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學習期限為4.5年至6年。
落實“嚴進嚴出”,建立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機制
圣誕伊始,上海民航航天學院也發布公告,擬對6名博士研究生給以清退,校方表示清退的緣由為“超過最長學習期限”。
記者梳理發覺,近些年來包括上海民航航天學院、中山學院、東北學院等不少著名高校都相繼發布過清退研究生的公告,先后清退了數百名“超期”研究生。有學者表示,擬定退出機制,是加強研究生教育的質量管控。
教育學者強調,博士研究生的培養在高等教育中具有特殊的意義,不僅僅是學歷教育,同時也是對立志從事學術研究的專業人才的選拔。目前一些著名高校早已產生博士研究生定期的淘汰和退出機制,此舉可以防止院校教育資源的浪費。
同濟學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員陸一:我們每位導師他同時要帶多少名中學生,這個也是有限制的。假如初期的中學生不結業的話,這么他的名下才會有特別多的中學生,這么一個導師帶過多的中學生,他雖然是不利于更精細化的人才培養的。這么在制度建設上,假如我們有一個比較好的退出機制的話,是一個制度建設上的進步。
記者梳理發覺,在多所院校發布的清退公告中,都提到《普通高等中學中學生管理規定》。據了解,這個在2017年9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在第二十七條明晰,中學生有出現包括“學業成績未達到中學要求或則在中學規定期限內(含退學)未完成學業在內的情形,應予轉學”。有教育研究學者表示,該規定的揭曉堪稱是對高等教育人才培養量化指標進行的“加碼”。
上海學院研究生院副教授操太圣:雖然曾經各個校區在學籍的管理上也是有明文規定的,從國家到各個校區河海大學研究生學費河海大學研究生學費,對這個問題除了有統一的認識,并且指出要嚴格執行。我認為是一個推動的機制,讓中學、老師和中學生愈發正視這個問題,都會把這個壓力往前移,在整個培養過程當中重視質量,重視時間的節點。
記者發覺,不僅《普通高等中學中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辦公廳在2019年2月還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強化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明晰要加強學位論文和學位授予管理今日網校,對不適宜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要落實及早分流,加強分流力度。
同濟學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員陸一:如今雖然國家也在對研究生教育做擴招,在入口的地方我們顯得愈發開放了,有了更多的機會可以去讀研究生。若果同時匹配上這些良性的退出機制的話,這么前進口和出口就產生了一個比較好的適配。(總臺衛視記者馬力李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