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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0-14 00:12:22作者:admin2
1.準備簽證申請:確定旅行目的,填寫申請表并備齊申請材料。
2.遞交簽證申請:最早可于出發前三個月提交簽證申請,有以下兩種提交方式:(1)向負責您居住地的簽證中心提交:德國駐華使領館已將申根簽證申請的受理外包給了服務商VFS.GLOBAL,VFS.GLOBAL在中國15個大城市設立了簽證中心,在整個申請過程中給予協助。向簽證中心預約后,按預約時間親自到場遞交您的簽證申請。同行的12歲以下兒童無需親自前往簽證受理中心。如果您在過去59個月中申請過申根簽證,且已保存過您的指紋信息,可以經由一位全權代理人遞交申請,不必親自前往。(2)向負責您居住地的德國使館或領館提交:在德國使領館網站上在線預約遞簽時間,在預約好的時間必須親自到場,接受面談。
3.德國使館或領館審理簽證申請:無論是通過服務商VFS.GLOBAL還是直接向德國使館或領館遞交,簽證申請都是由德國使館或領館負責審核并做出最終決定。
4.返還護照:護照將在簽證申請處理完畢后通過自取或郵寄的方式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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