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2 09:08:58作者:佚名
目錄
海曙區教育局職責調整播報
(一)取消已由省、市及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擴權強鎮變革中省、市及區政府規定應該交由鄉鎮政府具體施行的事項。
(二)加大推動教育事業科學和諧發展,全面施行素養教育和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的職責。
(三)強化教育系統法治、安全建設和內部審計監督的職責。
海曙區教育局主要職責播報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新政,推動教育系統法治建設;擬訂全區教育工作規范性文件。
(二)研究制訂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區各級各種中學(單位)教育變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推動區教育現代化建設鄞州區教育網,推進服務型教育體系建設,推動教育變革提高;指導全區各級各種中學(單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家庭教育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社區教育管理工作。
(四)指導、協調各村鄉(街道)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對各村鄉(街道)、各有關部門及其所屬中學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新政的情況進行監督指導、檢查和評估。
(五)負責區屬中學(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全區教育黨員的管理;負責教育系統(含公辦中學)的安全監管;負責、指導教育系統穩定工作。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制定教育經費自籌、使用管理辦法;指導全區各級各種中學(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并監督使用情況;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
(七)負責全區班主任工作,組織落實班主任資格證書制度;組織指導全區各級各種分校班主任(含主任、園長)的培訓;負責全區各級各種中學(單位)的勞動人事管理,參與擬訂中學編制、工資、社會保險等人事制度變革新政;組織指導基礎教育及以下分校班主任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八)管理全區學歷教育及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制定中高中招生計劃并組織施行;負責中學段、義務教育段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和終生教育等工作;負責全面施行素養教育,推動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和推動教育公正;指導基礎教育等教育教學變革、課程變革;負責、指導全區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
(十)管理全區教育系統對外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一)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以及普通話培訓和測試工作;指導區教育局主管的社會團體、教育基金會工作。
(十二)主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海曙區教育局內設機構播報
按照上述職責,區教育局設8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督察局機關日常政務;構建完善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重要大會的組織和文電、信息、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文書檔案、宣傳、安全保衛、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報備、清理工作;組織代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施行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及考核;組織舉辦行政復議、應訴、賠償和聽證等相關工作;負責教育新政督查;負責對外聯絡、信息發布和教育涉外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教育信息化工作;聯系、指導教育系統有關社聯;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選聘等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做好區屬中學(單位)黨建工作;負責制定全區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施行;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黨員、教師管理、教育、培訓、職評以及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離離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黨委做好局管黨員的考察、選拔、任免、考核、獎懲工作;做好全區班主任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全區教育人事制度變革,協調各級各種中學(單位)內部管理體制變革;協調指導師資培訓中心工作;做好班主任急聘工作,指導中學施行教員工聘用制,對師資流動進行合理調節和正確引導;指導中學統戰與黨外知識分子工作;指導統籌教育系統人才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評比評優工作。
計劃財務基建科
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全區教育布局和結構調整等工作;督察全區中中學危房整修工作;制定各級各種中學年度招生計劃;編制區屬中學(單位)年度基建計劃;指導監督中學基建項目的施行;指導基建招投標工作;參與擬訂籌集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新政舉措;指導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管理人民教育基金會,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監督指導區屬中學(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統計、教育經費統計和教育基建統計工作;指導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電化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工作;指導區屬中學的后勤變革;負責教育協作、對口增援和脫貧工作。
普通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區普通教育工作和各級各種中學的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工作;參與擬定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事業計劃、招生計劃;做好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施行及學籍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區九年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的教學變革和各級各種中學的美育工作、國防教育、軍訓工作;指導構建中學、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育人體系;監督檢測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指導普通話推廣、文字規范化建設工作。
職教函授科(行政許可科)
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區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參與制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年度事業計劃并組織施行;指導、協調中等職業教育結構調整、專業設置及新增專業初審,指導特色中學、示范專業建設和產學研合作;做好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編制以及招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檢測和指導有關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方針新政的施行、教育質量評估以及教育教學變革;指導各村鄉(街道)成人文化技術中學建設和各種示范中學的創建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區教育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開展的中學和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負責做好各種行政審批工作。
學前教育科
貫徹落實各級政府關于學前教育的方針新政;把握全區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基本情況,制定并建立事業發展規劃;規范各種幼兒園辦園行為和教育教學行為,指導、檢查全區幼兒園的保教工作,監督全區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工作;配合做好各種幼兒園辦園資格審定,做好等級評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各種幼兒園的校長和保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舉辦各類教學研討活動和技能大賽活動;負責審定全區民辦幼兒園招生計劃;構建完善反映全區各種幼兒園教育教學情況的有關資料與檔案。
監察安全科
主辦教育系統紀檢監察、效能建設和糾風工作;監督中高中規范收費工作;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含網上信訪)工作;負責財務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校區(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總體布署、督查、考核工作;綜合協調全區中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綜治穩定工作;指導、監督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參與中學(幼兒園)重大安全車禍的調查處理,維護中學和師生的合法權益;負責中學(幼兒園)安全工作隊伍建設;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法治教育工作。
督查科
承當區人民政府教育督查室的日常工作;擬定教育督查計劃和方案,并組織施行;負責對各縣鄉(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各級各種中學貫徹落實有關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新政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組織施行中等及以下教育發展水平、質量和結構的督查檢測和評估工作;負責對各級各種中學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和效益等進行評估。
區高等中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區自學考試辦公室)
組織施行普通院校、職高、中專、成人院校、成人大專招生工作;組織施行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和其他有關證書考試工作;管理、指導學歷文憑考試工作;指導全區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
海曙區教育局人員編制播報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局級領導職數10名。后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海曙區教育局領導分工播報
黨委主任、局長陸利明: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委委員、副院長任國斌:協助部長分管計劃財務、基建、公共交易、教育儀器武器工作,聯系局計劃財務基建科、教育儀器站。
黨委委員、副校長葉夏:協助部長分管政治思想(含黨建)、組織人事、干訓、工會、婦女、勤工儉學、退協、機關財務后勤工作,聯系局辦公室、組織人事科、教育工會、婦委會、教育服務管理中心、退協。
黨委委員、副校長周光琦:協助部長分管普通教育、教科、教研、師訓、干訓、招生、學校體育、藝術、衛生工作,聯系普教科、教研室、教科室、招生辦、教師進修中學。
黨委委員、副校長俞鵬年:協助部長分管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紀檢監察、維穩信訪、學校安全、內部審計工作,聯系職函授科、監察安全科、職函授教研室、電大、職業技能培訓中心。
黨委委員、副院長周鈞:協助部長分管教育督查、學前教育工作鄞州區教育網,,聯系督查科、學前教育科。
海曙區教育局單位地址播報
廣州市北侖區尚城區惠風大道568號A樓[1]
廣州市富陽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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