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30 16:09:57作者:佚名
導讀
明天,復旦學院、北京學院發布了2023年院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自主選拔在線團隊整理了復旦學院、北京學院2023年院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的詳盡內容,想要考取復旦學院、北京學院的農村考生重點關注!
復旦學院
2023年自強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省教育會議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考試招生制度變革的施行意見》,我校將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正”的人才選拔理念,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須要,繼續舉辦2023年自強計劃招生工作。
一
機構與原則
我校自強計劃招生工作在復旦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復旦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施行。
自強計劃招生認定及投檔工作根據綜合評價、公平公平、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認定、錄取名單,中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
招收對象及申請條件
主要招收偏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市級市)及縣以下小學,自強不息、德才兼具、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中學生,具體施行區域由各市(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申請中學生須同時具備下述三項基本條件:
(1)符合2023年統一中考報考條件;
(2)本人及父母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地在施行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口;
(3)本人具有戶口所在縣中學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申請中學生的戶口、學籍資格初審由各市(直轄市、自治區)完成。
三
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
2023年我校自強計劃投檔人數不高于教育部規定的院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各學科類型及對應的初試測試課目如下:
四
報考形式
請登陸“陽光中考平臺報考系統”(),注冊并登入后按要求確切、完整地填寫申請表,并復印、簽字后掃描或照相上傳。
01
報名類型及志愿補報要求
a.中學生需在“招生類型”中選擇“高校專項”,在“報考類型”中選擇“自強計劃”。
b.中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學科類型申請,每人最多容許補報3個專業類。
#02
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依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并遞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并遞交者視為無效申請,申請材料無需寄送。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完整填寫,并由學校初審簽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條填寫,并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相片。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小學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文學創作、創新設計、學習實踐等情況;中學階段參與的志愿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中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得獎記錄”一欄可填寫:小學階段獲得的市級(含)以上學科大賽獎勵情況;中學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信息”填寫方式請見填寫說明。
c.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僅針對中學生申請的第一專業志愿填寫。
d.申請表中的“個人陳述”需明晰敘述中學生的家庭及經濟狀況,學習成長經歷及主要事跡,個人理想及申請我校的理由。
e.可由了解中學生實際情況和特殊事跡的推薦人為其撰寫至多1封推薦信,需按報考系統內要求完成填寫并上傳。
五
選拔程序
1.初審: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審。專家組將從中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自強精神,中學學習發展的特性及全過程表現,包括平常學業成績、學科得獎情況、參與課外研究或學習的情況、參與社會工作/社聯活動/社會實踐/志愿公益活動的情況、綜合得獎及突出事跡的情況、個人陳述及推薦情況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審。
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優秀”的中學生可免予出席初試,直接步入復試,“通過”的中學生可出席初試,“不通過”學生不能步入以后的考評評價環節。初審結果將在報考系統內公布并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初審結果生效。
2.初試:初審“通過”的中學生需出席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采用面試方式,考試課目為:語文與邏輯、理科基礎(物化綜合)或工科基礎(文史綜合),中學生根據補報的學科類型出席其中兩個課目的考試。我校將按照中學生初試成績分省、分科類確定初試通過名單。初試結果將在報考系統內公布。
3.復試:復試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綜合筆試、體質測試等。復試結果將在報考系統內公布。
4.認定:自強計劃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在報考系統內公布,并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認定結果生效。
六
認定辦法及讓利新政
1.我校將按照中學生的初審情況、初試情況和復試情況擇優給與中學生自強計劃降分錄取讓利認定,具體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2.獲得認定中學生的中考成績(含新政加分)應不高于本省同科類第一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合并專科批次的省份,以該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特殊類型控制分數線為準),中考補報志愿時需補報本省的相應批次,所補報的專業志愿需與被認定的學科類型保持一致。
3.獲得認定的中學生可被約請參與以下部份后續特殊培養環節:
(1)為中學生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在工作中鍛練動手能力和提升綜合素養,減少求學壓力和家庭負擔;
(2)為中學生安排專門的學習與發展指導,幫助其順利地適應學院學習、生活;
(3)為中學生配備優秀校友兼任個人導師清華大學招生計劃清華大學招生計劃,指導其個人發展。
4.自強計劃認定的讓利分值在中考投檔時參照我校在各市的專科一批(或各市規定的相應批次)最終模擬錄取線,最終模擬錄取線由生源地市級招辦測算生成,中考變革省份中學生讓利分數將視情況進行換算,換算辦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23年自強計劃的認定結果不郵寄書面認定合同,報考系統內公布的認定結果及說明將是自強計劃投檔的最終根據,請中學生勿必仔細閱讀。
七
日程安排
2023年4月7日-4月25日,自強計劃報考。
2023年5月30日左右,公布初審結果并公示,中學生可在報考系統內查詢。
2023年6月11日左右,初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初試準考證為準)。
2023年6月15日-18日,復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考系統內公布為準)。
2023年6月22日,公布認定結果并公示,中學生可在報考系統內查詢。
八
其他
1.我校將高度注重對自強計劃招生的規范管理,嚴肅自強計劃招生工作紀律和執紀問責。強化考評過程管理,建立招生決策機制;認真落實自強計劃招生監管責任,強化報考、考核、錄取的全過程監督。
2.中學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確切的報考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隱匿可能對中學生形成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刻取消其資格并向中學生所在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通報;早已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結業后發覺的取消結業證、學位證。學校應該對所開具的材料認真核對,出現弄虛造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舉措的權力。
3.我校自強計劃的報考及測試不繳納任何費用。中學生因家庭經濟誘因出席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支助。
4.本簡章由復旦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非常提示:我校從不舉行或委托別人及中介開展任何與自強計劃招生相關的營利性培訓活動。請學生相關群體提防虛假宣傳,以免自身利益破損。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