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13 08:17:10作者:admin2
加拿大移民局公布了加拿大留學生政策改革的七大措施,包括學生就讀期間可每周自動打工20小時,無需申請工作簽證;持訪問簽證的人士也可在加申請學習簽證等。上述改革措施從今年6月1日起實施。 加拿大移民局表示,教育為各省與地區事務,各省指定接收留學生的教育機構未來幾個月內由各省和地區政府指定,而不是所有學校。注冊6個月及以下課程的國際留學生,無需學生簽證。來自要求公民有訪問簽證國家的留學生,仍需有效簽證。
另外,新規定生效時在非指定加拿大留學教育機構留學的學習許可(學生簽證)持有人,可繼續完成學業,最長允許學習期限為新規定生效后的3年時間。目前在非指定留學生接收教育機構學習、持有校外工作簽證或實習工作簽證的國際留學生,可繼續使用或續簽,直至完成學業,最長允許期間為新規定生效后的3年時間。
?? 為了吸引更多留學生赴加就讀并鼓勵其畢業后留加就業,加拿大移民部曾宣布,在加拿大高等教育機構畢業的外國學生將享受到更寬松的就業政策。
與以往的政策相比,這次調整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工作許可年限被延長為三年。而以往只有一到兩年;二是工作領域不再限于學生所修專業,畢業后在任何領域找到工作都可以適用此項政策;三是畢業后學生不必獲得公司的錄用就可以得到工作許可,而以往學生只有在找到工作后才能申請工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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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局對申請工作許可的外國學生需具備的條件規定如下:
1、學生須在課程結束前的八個月內處于全日制在讀狀態;
2、學生所就讀的院校須為公立教育機構,如大學、學院或魁北克省的CEGEP院校(私立高等教育機構必須具備公立高校的運作模式且其經費的50%要來自政府撥款,目前只有魁北克省的學院具備此資格;另外經省級立法機構授權具有授予學位資格的私立院校亦符合此項政策);
3、學生須在獲得學校出具的書面文件(如成績單或證明信等說明其滿足畢業條件的材料)90天內提交工作許可申請;
4、學生須獲得學位或畢業證書;
5、學生在申請工作許可時其學習許可須在有效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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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于學習年限在八個月到兩年之間的學生,他們仍有資格申請工作許可,但該工作許可的有效期不會長于該生在校就讀的時間。
這項新政策的出臺反映出加拿大在留學生就業政策方面越來越有彈性。不但學生和雇主將因此而受益,從長遠來看,加拿大作為一個移民國家的競爭力也將增強。
??因為在管理、專業領域以及技術領域工作至少滿一年的外國學生才有資格申請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而此項政策的出臺將使有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士更容易滿足其申請永久居民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