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1 09:14:37作者:佚名
事實上,大學學費仍然是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問題。 從本科四年到專科三年計算,學費可不是一個小數字。 部分省份高校上調學費的消息已被多家媒體報道。 這些省份已基本確定漲價方案或啟動學費調整程序。 “學費上漲”表明學生學費增加、家長負擔增加。 哪些具體學校的學費會上漲? 漲價后學費是多少? 本篇高考網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東北財經大學的學費。 本內容整理自網絡,僅供參考。 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一、東北財經大學學費
第八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必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他費用。 具體標準以入學當年及入學前最新規定為準。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
第九條 學費標準:
(1)漢語言文學專業3700元/人/年;
(2)日語、商務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5100元/人/年;
(三)薩里國際學院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6萬元/人/年;
(四)國際商學院會計金融專業25000元/人/年;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48000元/人/年; 參加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學生在國外學習期間無需向東北財經大學繳納學費。 需要向國外大學繳納學費和其他與學習相關的雜費。 具體金額以學生出國當年國外大學公布的國際學生收費標準為準。 學生需要考慮國外大學學費可能上漲和匯率變化的風險。
(五)其他專業:4500元/人/年。
第十條 住宿費每人每年1200元。
2、東北財經大學招生相關知識
本消息指2018年東北財經大學招生簡章。 2019級考生請留意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東北財經大學(國標代碼:10173)是財政部、教育部、遼寧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二條 學校地址:中國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尖山街217號。
第三條:學歷:本科; 學習年限:本科學習四年,學習三至六年; 副學士學位到本科學位為期兩年。
第二章 方案說明
第四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高等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2024年西安財經大學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綜合考慮各省份生源情況、學校辦學情況、學生就業狀況等。畢業生等因素,按省份、專業合理安排招生。 計劃。
第五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在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不超過招生計劃總額的1%,并結合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實際情況,堅持集體審議、集體決策、公開透明。 原則上,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為調整各地統考在線生不平衡的情況,原則上對平行志愿選拔模式下進行專業調整的考生予以錄取,凡有延遲錄取順序自愿選拔模式下的網校志愿者的,均可錄取。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類別)計劃,選科要求和綜合素質檔案使用要求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告為準系及我校官方網站。
第六條 日語專業僅招收日語、英語、俄語、法語考生; 商務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言考生; 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及國際會計方向、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及項目、會計學(國際商學院專業)、金融學(國際商學院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采用英語授課; 其他專業入學后所有外語課程均為英語。
第三章 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七條 本科生修滿學業并取得良好成績,頒發東北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東北財經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東北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章 收費標準和獎助學金
第八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必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他費用。 具體標準以入學當年及入學前最新規定為準。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
第九條 學費標準:
(1)漢語言文學專業3700元/人/年;
(2)日語、商務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5100元/人/年;
(三)薩里國際學院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6萬元/人/年;
(4)國際商學院會計金融專業25000元/人/年;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48000元/人/年; 參加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學生在國外學習期間無需向東北財經大學繳納學費。 需要向國外大學繳納學費和其他與學習相關的雜費。 具體金額以學生出國當年國外大學公布的國際學生收費標準為準。 學生需要考慮國外大學學費可能上漲和匯率變化的風險。
(五)其他專業:4500元/人/年。
第十條 住宿費每人每年1200元。
第十一條 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給予獎勵2024年西安財經大學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并提供多種獎學金。 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對象,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為主要對象的制度。 完善的資金體系。 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一等獎學金4000元/人年——學年,二等獎學金2500元/人。 年。
第五章 國際合作
第十二條 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英國薩里大學合作設立東北財經大學薩里國際學院。 設有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兩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直接通過國家高考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生。 頒發東北財經大學學歷和學位證書以及英國薩里大學學位證書。
第十三條 經教育部、省教育廳批準,學校與多所國外一流大學合作設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納入高考直接招生范圍。考試并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的,具體情況如下:
(1)東北財經大學與澳大利亞科廷大學合作舉辦會計學本科教育項目(3+1模式,教育部批準文號:)
本項目為“3+1”模式。 學生必須在中國學習三年。 語言和課程成績達到國外要求后,將在國外完成最后一年的專業課程學習。 完成國內外課程的學生,可申請獲得東北財經大學會計學本科文憑、管理學學士學位、科廷大學會計與會計技術商業學士學位。
(二)東北財經大學與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休倫大學學院合作舉辦經濟學本科教育項目(教育部批準文號:)
(三)東北財經大學與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國王大學學院合作舉辦經濟學本科教育項目(教育部批準文號:)
(四)東北財經大學與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國王大學學院合作舉辦財務管理本科教育項目(教育部批準文號:)
(五)東北財經大學與英國阿爾斯特大學(又譯阿爾斯特大學)合作舉辦金融學本科教育項目(教育部批準文號:)
(六)東北財經大學與英國阿爾斯特大學(又譯阿爾斯特大學)合作舉辦會計學本科教育項目(教育部批準文號:)
上述五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為學生提供了兩種學習模式:
雙學位模式。 學生完成國內階段學習后,達到項目規定的學業標準并達到出國留學所需語言水平的,可自愿申請出國留學; 按照項目要求完成學業,符合國內外畢業條件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入讀東北財經大學,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學位證書。外國合作大學。
單學位模型。 在中國學習四年并達到成績和學分要求后,將獲得東北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具體招生項目和招生計劃以實際發布為準。
第六章 入場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執行。 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候選人進行德、智、體能力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選拔。 入場。
第十五條 分批連續自愿提交的,提交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按照平行自愿備案批次,備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學校轉學比例根據各省志愿模式和生源情況進行調整; 平行志愿省份有重大轉學且符合相關規定且無重大限制的考生予以錄取。
第十六條 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應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健康檢查。 復試。 復試后無法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學校對填寫非平行志愿表的考生實行“擇優優先”的錄取規則; 對填寫平行志愿表的考生實行“分數優先”錄取規則; 沒有選擇大學的考生將不會被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認可各省有關加分、減分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 學校專業招生實行“成績第一”的規則,不存在“專業等級差”。 以高考文化課總成績作為專業劃分標準。
第二十條 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下列順序優先: (一)符合下列條件享受高考加分、減分政策的考生:由教育部和各省規定; (二)符合教育部考生規定的“優先錄取”政策的考生; (三)有較高職業抱負的候選人; (4)單科成績(文科科目以語文、數學、外語為基礎;理科科目以數學、語文、外語為基礎;非文科、理科科目以語文、數學、外語為基礎) ;涉外專業以外語、語文、數學為主,涉外專業包括日語、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國際商學院專業)、金融(國際商學院專業)、中外合作合作辦學專業和項目。)
第二十一條 進入內蒙古地區的考生,在招生計劃1:1的范圍內,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錄取。 如有退學,不予延期入學; 進入江蘇地區的考生將按照“先分數,后等級”錄取。 排序方法劃分專業,以及各專業的學術考試等級要求:可選考試為AB,必考考試為4C。
第二十二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項目(納入專業和項目見第五章)無職業志向者不予錄取。 要求考生英語成績115分(含)以上(英語滿分未達到150分的省份,按滿分76.6%(折算)),在考中需要強化英語學習入學后第一年以及進入大二時,英語水平必須能夠適應全英文教學環境。
第二十三條 部分專業按照專業類別招生。 專業類別包含的具體專業以學校招生網站和省招生辦公室為準。
按專業錄取的學生,將根據個人意愿、學業成績、綜合表現和學校有關規定,確定大二的專業。
各專業培養方向的畢業證書專業名稱均按專業標注,不加“培養方向”字樣。
對于按具體專業安排招生計劃的省份和項目類型(包括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班、高水平運動員、港澳臺僑),學校將按具體專業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培養,學生也可以選擇參加該專業。 其中,會計專業錄取的學生接受普通會計方向的培養。
第二十四條 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迎新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內地高中班以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華僑的錄取,按照高等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和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