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1-07 16:08:25作者:佚名
青海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中學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施行方案的通知
魯招錄委辦〔2023〕19號
各縣招生(考試)委員會,各高等中學:
現將《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中學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施行方案》印發給大家,請依照執行。
青海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湖南省教育廳代章)
2023年11月23日
青海省2024年普通高等中學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施行方案
為規范施行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中學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正、公正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第一考試網,按照教育部布署,結合我省實際,擬定本施行方案。
一、招生類別與計劃編制
(一)廣東省藝術類招生專業界定為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戲曲類等7個類別。相關院校須在教育部藝術類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報送招生專業(含校考專業)與我省藝術專業類別對應信息。原則上高校同一藝術類專業只能對應一個市級聯考類別要求,且在各招生省份保持一致。院校應在規定時間公布招生專業及對應專業類別信息。
(二)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中學招生考生號第9位的科類代碼“3”為藝術類考生標示。除少數經教育部批準組織校考的專業和省際統考的戲劇類專業不編制分省計劃外,其他藝術類專業均須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編制藝術類招生來源計劃。
二、專業考試及成績使用
青海省2024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市級聯考、省際統考和院校校考。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組織專業考試。原則上考生限選一類藝術專業考取,投檔階段同一批次也只能選擇一類藝術專業補報志愿和參與投檔。
(一)市級聯考。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管理2024年廣東省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市級聯考工作。
1.市級聯考時間及課目分值。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表(導)演類面試課目考試時間為2023年12月16日晚上至17日;播音與主持類、舞蹈類、音樂類、表(導)演類筆試課目考試(含錄制)時間為12月20日至30日,各類別具體結束時間以考試編場時間為準。
美術與設計類考試課目:素描(綜合能力)100分,繪畫100分,色調10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繪畫類考試課目:書畫臨摹150分,繪畫創作15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街舞類分為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流行舞5個舞種方向,考生自主選擇1個方向報名。街舞類考試課目:街舞基本功、舞蹈演出、舞蹈即興3個課目,每課目根據滿分100分評分,總成績=街舞基本功×120%+街舞演出×150%+街舞即興×30%,總分滿分為300分。
音樂類考試課目分為視唱、聽寫、視唱、聲樂、器樂5個課目,考生可從器樂、器樂2個課目中,自主選擇1個或2個課目報名。選擇報名1個課目的考生,僅生成音樂演出(聲樂)或音樂演出(器樂)1項專業成績;選擇報名2個課目的考生,可生成音樂演出(二胡)、音樂演出(器樂)、音樂教育3項專業成績。
音樂演出(聲樂)考試課目:視唱、聽寫、視唱、器樂4個課目,每課目根據滿分100分評分,總成績=視唱×15%+聽寫×30%+樂理×15%+聲樂×240%,總分滿分為300分。
音樂演出(器樂)考試課目:視唱、聽寫、視唱、聲樂4個課目,每課目根據滿分100分評分,總成績=視唱×15%+聽寫×30%+樂理×15%+器樂×240%,總分滿分為300分。
音樂教育考試課目:視唱、聽寫、視唱、器樂、聲樂5個課目,每課目根據滿分100分評分,聲樂、聲樂分主、副項,成績高者默認為主項,成績低者默認為副項,總成績=視唱×15%+聽寫×30%+樂理×15%+主項×165%+副項×75%,總分滿分為300分。
播音與主持類考試課目: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介3個課目,每課目根據滿分100分評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表(導)類分為戲曲影視演出、戲劇影視編劇、服裝演出3個方向,考生可選擇服飾演出方向或從話劇影視演出、戲劇影視編劇2個方向中,自主選擇1個或2個方向報名,相同考試課目僅考1次。
表(導)演類(戲曲影視演出方向)考試課目:文學作品誦讀、自選樂曲演唱、形體技能詮釋、命題即興演出4個課目,每課目根據滿分100分評分,總成績=文學作品誦讀+自選樂曲演唱×50%+形體技能詮釋×50%+命題即興演出,總分為滿分300分。
表(導)演類(戲曲影視編劇方向)考試課目:文學作品誦讀、命題即興演出、敘事性作品寫作3個課目,每課目根據滿分100分評分,總成績=文學作品誦讀×50%+命題即興演出×50%+敘事性作品寫作×200%,總分為滿分300分。
表(導)演類(服飾演出方向)考試課目:形體形象觀測、臺步展示、才藝展示3個課目,每課目根據滿分100分評分,總成績=形體形象觀測×150%+臺步展示×120%+才藝展示×30%,總分為滿分300分。
2.市級聯考成績使用。除少數經教育部批準組織校考的專業及省際統考的戲劇類專業外,其他藝術類專業均使用市級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同一類別內具有多項合格專業成績的考生,在平行志愿補報階段,可同時補報相應專業志愿。未達到當初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專業市級聯考專科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出席招生高校組織的相應類別專科專業校考,考生雖然報考出席了校考,也不能出席后續錄取及投檔。
(二)省際統考。
戲劇類專業推行省際統考,省際統考成績作為考生專業成績,具體考試辦法依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三)院校校考。
所有院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中學所在地組織,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各校考院校要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出席現場校考人數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8倍。嚴格依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辦法,在對應類別市級聯考成績合格并達到校考要求的考生范圍內擇優確定校考合格生源,校考合格證領取數目原則上不得超過校考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具體考試時間及安排見有關院校官方網站。
(四)其他。
1.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專科專業,安排在普通類常規批投檔。院校如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提早告知考生應出席的市級聯考對應類別及投檔要求,且中考文化成績不得高于普通類一段線。
2.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院校藝術類專業,安排在普通類常規批投檔,直接根據考生中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養評價,擇優投檔。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院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方式,是招生投檔工作的重要根據,是考生補報志愿時的重要參考。各招生高校須依照教育部和遼寧省有關規定2024年大學錄取分數線,嚴謹規范制訂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章程內容必須合法、完整、準確,涉及投檔原則的部份要清晰、明確、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義,要與《2024年四川省普通院校招生補報志愿手冊》所述內容一致。各招生高校章程相關內容假如與教育部或廣東省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按教育部或廣東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省內各招生高校于2023年12月30近日將藝術類招生章程通過電子電郵()報送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四、錄取批次
藝術類專業投檔分為專科提早批、本科批和本科批3個投檔批次,3個批次依次進行。
(一)專科提早批。
包括獨立設置專科藝術高校(含部份藝術類專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院校)等組織校考的專業、省屬公費師范生藝術類專業招生。
(二)專科批。
包括除提早批之外的所有藝術類專科招生。
(三)本科批。
包括所有藝術類本科招生。
五、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
藝術類考生文化課出席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全省統一考試(夏天中考)。
(一)專科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
專科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以普通類一段線為基數,按教育部規定各專業類別的比列劃定。
1.少數經教育部批準組織校考的專業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破格投檔考生文化成績要求根據招生院校破格投檔辦法執行。
2.所有使用市級聯考成績的藝術類專科院校及專業不得高于我省相應藝術專業類別專科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其中,播音與主持類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書法類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75%;街舞類、表(導)演類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65%。
3.推行省際統考的戲劇類專業大專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65%。
(二)高職(本科)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
高職(本科)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與普通類二段線相同。
六、志愿補報
考生以廣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撰出版的《2024年廣東省普通院校招生補報志愿手冊》為根據,按照投檔批次安排及志愿設置要求補報志愿;補報征集志愿時,要以廣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即時公布的該批次高校缺額計劃為準。在同一批次內藝術類考生可選擇補報藝術類志愿或普通類志愿,且只能選擇其中一類補報;普通類考生不能補報藝術類志愿。
(一)專科提早批。
安排2次志愿補報。推行以中學為單位的志愿模式,均不施行平行志愿。
(二)專科批。
安排2次志愿補報。市級聯考專業(專業類)推行平行志愿,均推行以“專業(專業類)+中學”為單位的志愿模式,1個“專業(專業類)+中學”為1個志愿,考生每次志愿補報的數目不超過60個,可以塞滿所有志愿,也可選擇補報部份志愿。院校校考專業、省際統考的戲劇類專業不施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補報1個高校志愿。
專科同一批次補報志愿時,使用市級聯考成績的專業、使用院校校考成績的專業和使用省際統考成績的專業不能互相兼報。
(三)本科批。
安排2次志愿補報。市級聯考專業(專業類)推行平行志愿,按“專業(專業類)+中學”志愿模式補報,每次志愿補報的數目不超過60個,可以塞滿所有志愿,也可選擇補報部份志愿。省際統考的戲劇類專業不施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補報1個高校志愿。
本科同一批次補報志愿時,使用市級聯考成績的專業和使用省際統考成績的專業不能互相兼報。
七、投檔投檔
青海省藝術類專科和高職(本科)專業均推行文化成績與考生所補報專業成績相關聯的錄取模式,關聯不上專業成績的,一律不予錄取。
(一)專科提早批。
按照考生志愿,關聯其補報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錄取。校考專業由院校根據考生志愿、校考成績等擇優投檔;省屬公費師范生專業由院校根據考生志愿、專業成績等擇優投檔。
(二)專科批。
藝術類市級聯考專業遵守考生志愿,關聯市級聯考合格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按招生計劃1:1錄取,由院校初審投檔;院校校考專業、省際統考的戲劇類專業關聯考生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錄取,由院校根據考生志愿、校考成績或省際統考成績等擇優投檔。
其中,藝術類市級聯考專業(使用市級聯考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綜合成績根據文化成績(含新政性加分,下同)占50%、專業成績占50%估算;繪畫類綜合成績根據文化成績占60%、專業成績占40%估算;播音與主持類綜合成績根據文化成績占70%、專業成績占30%估算。綜合成績具體估算辦法分別是:
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
繪畫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60%+專業成績×750/300×40%。
播音與主持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750/300×30%。
(三)本科批。
市級聯考專業按藝術專業類別使用綜合成績(與專科同類專業折算辦法相同)錄取。省際統考的戲劇類專業根據關聯考生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錄取,由院校根據考生志愿、省際統考成績等擇優投檔。
具體錄取及投檔辦法另文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認識。
普通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是院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是選拔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的重要途徑。院校要著力強化對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牢靠樹立安全工作紅線意識,完善考試招生風險防治體系,有效防止監管漏洞和安全隱患,確保藝術類考試招生工作平穩有序舉辦。
(二)規范考試施行。
要嚴格遴選考試工作人員并逐一簽署考試安全責任書,強化規范化、專業化業務培訓,提高安全保密和知法守法意識。嚴格命題人員的遴選,訂立安全保密合同;強化試題印制工作管理,確保試卷印制內容確切無誤。制訂考務施行條例,規范工作程序,完善監督制度,確保考試安全施行。采取多種手段進行考生入場檢測,嚴把考場入口關,避免考生和涉考人員攜帶作弊工具步入考場;采取多證核實、人機比對等舉措防止代考。院校須對專業考試全過程進行錄象備案,并將考生的報考材料、考試答卷(或考試視頻記錄資料)保留4年。
(三)嚴格考核管理。
考核工作是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重要組成部份,院校要科學制訂考試評分辦法,辦法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不打折扣;強化考核人員上崗培訓和警示教育,與考核人員簽署利益關系者回避與誠信評價承諾書;保證評委數目,省外校外人員比列達到一半以上,小組評委人數不得多于5人,確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
(四)加強信息安全防護。
院校要采取有效舉措確保考生報考數據、成績數據確切安全,正確處理信息公開與信息保密的關系,禁止發生信息泄漏,避免出現成績錯錄錯報等問題。
(五)強化誠信考試宣傳教育。
多種渠道舉辦考試誠信法紀教育,讓考生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最高人民法庭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代辦組織考試作弊等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法規,清楚認識考試違法所形成的嚴重后果和害處,自覺遵循考試紀律和考試規則,拒絕和譴責考試違紀作弊行為,做到誠信考試。
(六)嚴肅考風考紀。
要嚴肅工作紀律,加強考風考紀,營造公正公平的考試環境。加強考試督察力度,通過視頻監控、實地抽驗、巡考等多種形式強化監管,確保考場紀律嚴守有序。密切關注網路輿情,調動各方面力量2024年大學錄取分數線,共同營造良好的考試環境和輿論氣氛。嚴厲嚴打代考及其他作弊行為,對被認定為違法的考生,應產生書面材料報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廣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違法考生進行處理。
(七)建立復審機制。
各院校要根據《信訪細則》和教育信訪工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院校招生考試信訪問題。要建立藝術類專業考試復審辦法,規范復審程序,成立復審小組,受理解決考試爭議申述等有關問題。
如教育部等對相關工作有新的規定和要求,以最新文件為準。
附件:
青海省2024年藝術類別對應專業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