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26 21:01:41作者:佚名
各相關單位:
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廣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報送工作的通告》(魯教外函〔2021〕45號),現就有關工作通告如下:
一、資助類型、期限及標準
(一)捐助類型:訪問專家。
(二)捐助時限:6個月或12個月。
(三)捐助標準:留學年限為6個月的,捐助人民幣5億元;留學年限為12個月的公派出國留學,捐助人民幣10億元。捐助經費由出國留學人員包干使用。
二、選派學科
教育系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重點捐助能源、環保、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海洋綜合開發運用、先進制造技術、高科技漁業、醫藥衛生、金融、財會、經貿、法律、現代管理等專業領域的教學科研人員;重點支持重點學科、新興學科和重點試驗室建設項目以及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研究開發項目、產學研結合項目等領域的學者專家出國留學;適當傾斜支持從事“一帶一路”沿線非通用葡語專業教學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別區域研究、老年醫養護理相關學科專業教學與研究的人員出國留學。
三、申請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備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養并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備學成歸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身心健康。
(三)申請者應為我省高等學院即將工作人員,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業務能力和培養前途。
(四)原則上只受理具備本科及以上學位人員的申請。
(五)曾享受過任何公費捐助出國留學的人員,歸國后工作須滿5年方可重新申請。
(六)申請人員應具備較差的英語基礎。被投檔的人員在出國前英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申請時英語水平已滿足條件者優先投檔。
1.全省英語水平考試(WSK)合格(考試成績三年內有效)。
2.新雅思網考總分80分及以上(考試成績三年內有效)。
3.托福成績平均分6.0及以上(考試成績三年內有效)。
4.英語專業碩士或以上文憑(專業葡語應與報送國家使用的葡語一致)。
5.近10年內曾在同一葡語國家學習或工作1年(含)以上。
6.BFT考試(初級)成績合格(考試成績三年內有效)。
7.中學數學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或合格水平。
8.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輪訓部出席相關葡語輪訓并榮獲畢業證書(英文為初級班,其他葡語為高級班)。
(七)申請人員年紀與文憑要求。
1.年紀要求:申請人年紀應在50周歲以下(1971年4月1日之后出生)。
2.文憑與工作期限要求:具備博士學位的申請人,須工作滿5年(即2016年5月之前出席工作)方可報送;具備碩士學位的申請人,須工作滿2年(即2019年5月之前出席工作)方可報送。
四、申報考額
我校報送數量不少于3人。
五、申報及受理
(一)報送。
自2021年開始,教育系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將通過網上進行報送。申請人應于2021年6月5日—6月20日登陸廣東省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服務平臺(:8318/login/)完成網上報考,并根據系統提示上傳規定格式的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遞交的申請材料包括:
1.《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申請書》(在線填寫,導入后在申請人保證書上簽字后掃描上傳)。
2.身分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
3.得獎證書和科研成果掃描件。
4.英語水平證明掃描件。
5.美國單位約請信掃描件(若無可不附)。
6.單位推薦意見表(附件1)
7.承諾書(附件2)
8.廣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請人員匯總表(附件3)
留意:材料申報時間為6月18日之前;材料1-8同時申報紙質版以及電子版,材料1-5須系統上傳。材料8由各單位匯總后上報,紙質版申報至行政樓1201-1書房,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學校報送人員紙質版交至C361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
六、評審、錄取
(一)省廳將組織學者對廣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請人員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公派出國留學,并按照學者評審意見確定投檔人員名單。
(二)已有外方約請函或英語水平已符合抽調要求的申請人,同等條件下優先投檔。
(三)優先投檔年紀在40周歲以下、已取得碩士學位或初級職稱的申請人員。
(四)申請人的留學國別根據申請人補報的志愿國別進行評審投檔,留學國別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修改。申請人留學目的地不得補報港澳臺地區。
(五)原則上被投檔人員不得申請延長留學資格有效期。
(六)被投檔人員的出國留學資格保留至2023年6月30日。逾期未抽調者,留學資格將手動取消。如因災情成因引起投檔人員未能在有效期內抽調,我廳將視情統一安排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