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15 16:07:19作者:佚名
我費盡心力獲得了百萬級別的年收入,卻需要支付超過四十萬的個人所得稅,而某些人通過股票交易迅速積累了幾百萬元財富,在賣出股票時卻無需承擔個稅負擔,這種現象確實令人感到不公。一位經營日用商品公司的稅務負責人張麗向第一財經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在全球范圍內較為獨特,屬于分類征收模式,具體細分為十一個類別,包括工資性收入,個體經營者收益,投資收益,房產租賃收益,資產處置收益等等。
最廣為人知的是工薪收入,調整后,現行工薪在3500元起征點之上,實行分檔遞增稅率(3%到45%),月收入超8萬元(年入96萬元)的部分按45%征稅
這表示依照當前個人所得稅政策,年薪達到百萬的負責人,實際到手金額大約為五十余萬。個人所得稅旨在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對于勞動收入領域的高收入群體,確實起到了稅收調節的效果。不過,根據本報記者了解到的信息,許多高管認為現行45%的稅率過高。
張麗覺得,45%的邊際稅率確實太高了,她每年交這么多稅款,卻感覺在教育、醫療這些公共服務上并沒有得到更優質的服務。她注意到,身邊一些很有才華的人選擇到國外去發展普華永道年薪40萬難嗎,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覺得個人稅務負擔太重,同時社會給予的福利又不夠完善。
普華永道中國個人稅務咨詢合伙人張健菁向第一財經表示,僅從個稅稅率角度分析,中國的稅率并不算高。以美國為例,美國的個稅(包含聯邦稅39.6%以及地方稅如加州13.3%)最高邊際稅率超過50%,這個比例高于中國。不過,美國采用的是綜合個稅體系,個人在繳納稅款前可以享受教育、住房等多項抵扣優惠,而中國則不是這樣操作。
中國正著手構建融合整體性與個別化考量的一體化與細分并行的所得稅體系,借由增設對教育支出及住房貸款本金的減免措施,以期扭轉當前個人所得稅領域普遍存在的簡單化處理局面。
財政部門前負責人樓繼偉今年在兩會期間透露,融合整體與專項的個稅調整計劃已遞交國務院,預計今年將提交全國人大進行審議。
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透露,個稅調整的總體思路是減輕中低收入群體的納稅負擔,并且計劃逐步增設諸如子女教育、老年保障、住房貸款利息等方面的專項抵扣內容。
例如個人工作進步、進修學習的相關支出,例如普通住房的貸款本息支出需要抵扣普華永道年薪40萬難嗎,例如養育子女,根據孩子處于何種教育時期,是義務教育期間,還是高中、大學期間,給予相應扣除。現在政策允許生育兩個子女,大都市和中小城市,實際的開銷確實存在差異。稅收制度并非大都市就設置更多條款,小城鎮就設定更少條款,必須遵循一個全國通用的規范。至于撫養老人的事務,情況頗為繁雜,必須建立完善的個人收入與資產數據管理機制,同時要對相關法規進行配套修訂。這是樓繼偉所強調的觀點。
調整個稅稅率級距也是此次個稅改革的一大內容。
2011年,財政部就修改了工資薪金所得稅率體系,把原本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簡化為七級,同時對稅率區間進行了重新劃分,去掉了15%和40%這兩個稅率檔次,同時拓寬了5%和10%兩個較低稅率檔次的覆蓋面,以此有效降低了中等及低收入工薪人群的納稅壓力。
此外,財政部門拓寬了最高稅率四成五的適用區間,把原先按四成繳稅的應稅收入,納入四成五的稅率范疇,以此強化對高收入人群的稅收調控。
目前個稅稅率檔次的具體變動尚未明確。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專家楊志勇向第一財經透露留學之路,現階段個人薪資收入最高檔位稅率設置過高(百分四十五),對應的起征點偏低,這種狀況不利于我國招攬高級專業人才。
張健菁注意到,部分地方政府為了減輕高端人才的個稅負擔,實施了稅收退還的政策。過去,有些企業會在五年或十年前選擇承擔高端人才的稅務責任,不過由于相關費用支出較高,目前很多公司已經不再沿用這種方式。現在,除了少數關鍵崗位的頂尖人才外,多數海歸人士和本土員工享有相同的薪酬待遇,公司還會提供一些教育或住房方面的輔助支持。
張麗感到很不公平,因為她努力工作賺來的錢要繳納高達四成五的稅款,而那些通過股票交易迅速積累財富的真正有錢人卻不需要繳納任何稅款。
張健菁向第一財經記者透露,為了刺激民眾參與股市,中國決定對個人賣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益繼續不收個人所得稅。然而,利息、股息、分紅以及資產處置的收益,則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這種做法確實讓很多人感到不公正,畢竟辛苦工作的收入最高稅率能達到45%,相比之下,投資所得的稅率只有20%。
勞動所得和資本所得稅負不公平已經得到政府重視。
最近國家層面公布了《關于推動特定人群活躍起來引導全體居民收入增加的若干措施》,主張恰當管理非勞動性收益。需要使勞動者報酬與資本利得稅收負擔相當,重點保障均等發展機遇,希望促使眾多民眾依靠辛勤工作和展現能力獲得財富。
未來個稅調整時,運用基礎減免以及針對教育、住房等方面的特別扣除,能夠減輕個人工作收入所需繳納的稅款,有助于使勞動收入與資本收入的稅收負擔趨于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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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應立足于"免低減中加高"
個稅調整要獲得民眾認同,核心原則需明確,針對低收入群體應免稅,對中等收入群體需減稅,對高收入群體要增稅。此外,征稅范圍須全面,不僅限于薪資收入,還應包含各類所得。
學者:舊個稅征收文件未廢 "12萬是高收"理解沒錯
國家稅務研究院負責人李萬甫談到,后續個稅調整計劃設立“基礎減除額加專項減除額”的制度,會適度提高專項減除額度,以此減輕中低收入人群的納稅壓力。
媒體刊文談年收入12萬加稅謠言:公眾期待個稅改革
最近,一則關于“個人收入超過12萬元將額外征收所得稅”的傳聞在微信朋友圈廣泛傳播,后來經過財政和稅務機構進行澄清,該消息才逐漸消失。
這個說法,源自網上對國家行政機構公布的相關指導文件的解讀。只要對上級機關的通告和國家的稅務法規略知一二,就能輕易看出這完全是憑空捏造的不實言論。然而,這樣荒謬的內容卻引發了廣泛討論,一方面是由于“十二萬”這個數字十分醒目,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民眾對于個人所得稅制度變革抱有極大的關心和熱切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