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3 20:04:32作者:佚名
在每批次的錄取工作啟動之前,省教育考試院會在信息交互平臺上公布招生相關的重要提示、錄取的具體時間表、錄取現場的聯系方式以及各高校在我省的招生情況等詳細信息。這些高校可以登錄平臺進行查閱,并據此做好錄取工作前的各項準備。
在錄取階段,各所招生院校需指派專人負責監控信息交流平臺2024年同濟大學浙江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同時堅守本校錄取現場,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并迅速妥善地處理各種信息,以保證錄取流程的順暢進行。
二、錄取批次及時間安排
(一)普通類
本科提前批次:7月8日至14日錄取;
本科批次:7月18日至25日錄取;
專科批次:8月1日至7日錄取。
本科提前批次涵蓋了軍隊類院校、公安政法類院校及其相關專業、航海類院校及其相關專業、地方性專項招生計劃、鄉村教師定向培養項目、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教育計劃以及其他各類院校。
強基計劃、軍隊院校選拔飛行學員、A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等錄取工作,均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檔之前完成。而高校專項計劃、B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高水平運動隊等錄取,則定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結束、本科批次投檔開始之前完成。
(二)體育類、藝術類
本科提前批次錄取時間為7月8日至17日。在這一批次中,藝術類招生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根據校考成績或戲曲類省際聯考成績進行錄取,第二階段則依據省統考成績進行選拔。
專科批次錄取時間定于7月29日至31日。在這一過程中,藝術類錄取將涵蓋兩種方式:一是依據戲曲類省際聯考成績進行錄取,二是根據省統考成績進行錄取。
各科目錄取的具體時間計劃請查閱附件一、二、三。統招錄取階段完成后,對于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科院校,將進行補錄。具體的補錄措施將另行公布。
三、志愿設置
志愿填報遵循“院校專業組加專業(類)”的機制。各院校依據不同專業(或專業類別)的培養需求和選考科目規定來設立院校專業組,這構成了志愿填報的基礎單元。考生在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中必須選擇與報考院校專業組要求相匹配的科目,才能有資格報考相應的志愿。
(一)在普通批次中,各序列均采用平行志愿的選拔模式。具體來說,本科提前批次配置了20個院校專業組的志愿選項,而本科批次與專科批次則各自設有40個院校專業組的志愿選項。在這些院校專業組志愿中,每個志愿都包含6個專業選擇以及1個專業調劑的選項。
高校針對特定計劃、B類高校的綜合評價招生以及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別,將志愿分為歷史科目類和物理科目類,并設定了一個院校志愿,該志愿包含六個專業志愿以及一個專業調劑服從志愿。
體育類各批次均采用平行志愿的填報方式,每個批次內共設立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其中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包括4個具體專業的選擇以及1個愿意接受專業調劑的志愿。
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的第一小批和專科批次內依據戲曲類省際聯考成績進行錄取的專業,均單獨設立一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而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的第二小批以及專科批次內依據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則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個專業組志愿設定為20個。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中包含4個專業志愿以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的志愿。
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的第一小批并未設立征求志愿環節。而在其他批次中,則允許進行征求志愿,且其志愿設置與對應批次的標準志愿設置保持一致。
四、錄取照顧政策
根據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定,2025年高考錄取照顧政策如下。
考生若具備以下任一情況,其文化統考總成績將相應加分,用于投檔;若成績符合高校投檔要求,高校將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錄取。若一名考生同時滿足多個加分投檔條件,則僅能選取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項,且加分上限為20分。高考加分的各項內容和具體分數,均不可用于那些不按照各省招生計劃進行招生的藝術類院校專業、高水平運動隊以及高校的專項招生計劃等項目。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服役期間獲得二等功及以上榮譽或在戰區(原大軍區)及以上級別單位榮獲榮譽稱號的退役人員,在錄取過程中將獲得額外20分的投檔加分。
歸國華僑、海外華人后代、歸國華僑的后代以及來自臺灣地區的考生(包括持有臺灣戶籍的考生),在錄取過程中將獲得額外的5分投檔加分。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平時獲得二等功榮譽或在戰時獲得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以及在國家指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以及軍隊指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子女,在國家指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軍隊指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子女,飛行或停飛不足一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子女,從事艦艇工作達20年的軍人子女,以及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子女,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中,若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并被有關高校錄取,將享有優先錄取的待遇。
對于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以及因公犧牲的一級至四級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應依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規定進行處理。同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成員及其子女在參加全國統考錄取時,也應參照軍人優待政策進行操作。退役的軍人及有殘疾的公安干警,若能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并被相關高校錄取,且符合投檔標準,則將在與其他考生同等競爭的條件下獲得優先錄取資格。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評定的5A級青年志愿者,以及那些獲得設區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級以上部門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及其子女,若符合相關高校的投檔標準,將在與其他考生相同的競爭條件下,享有優先錄取的資格。
五、投檔規則
普通批次、體育批次以及藝術批次中,采用省統一考試成績進行錄取的專業,均采取平行志愿的投檔方式。這種投檔方式分為歷史科目類別和物理科目類別,具體操作上則是依據“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來進行。
1.平行志愿投檔辦法
將省控線之上的考生,依據歷史、物理等科目類別進行劃分,然后依照總分由高至低的排列順序,逐一審查他們所填報的20或4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一旦在所審查的20或4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中找到符合投檔標準的院校專業組,便將該考生投檔至該院校專業組;若審查過程中未發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專業組,則無法進行投檔。完成上述流程后,不論檔案是否成功投遞,均認定該考生已充分利用了本次平行志愿的投檔權益。一旦考生檔案在某院校專業組投遞后,因某種原因被取消,便不再有機會被補充投遞至本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專業組。對于同時報考藝術類音樂表演及音樂教育方向的考生,以及報考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的考生,需依據其報考的院校專業組所屬的具體方向,獨立計算各自的投檔分數。然后,依照平行志愿的投檔規則,對這些分數進行投檔。
2.投檔分
普通考生的檔案投分依據的是高考的文理科成績。而體育及藝術類考生的檔案投分則是基于高考的文理科成績和相應的專業成績,這兩部分成績按照既定的比例進行合并。具體來說,就是:
體育類:投檔分=
高考文化成績占滿分的比例乘以0.7,再加上專業成績占滿分的比例乘以0.3。
×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投檔分=
高考文化成績占滿分的比例乘以0.5,再加上專業成績占滿分的比例乘以0.5。
×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投檔分=
高考文化成績占總成績的60%2024年同濟大學浙江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即(高考文化分數除以文化滿分)乘以0.6,同時專業成績占40%,即(專業分數除以專業滿分)乘以0.4。
×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與主持類:投檔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7+(專業分÷專業滿分)×0.3
×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3.同分排序規則
當普通類考生的投檔分數一致,將按照以下順序進行排序:先是語文和數學兩科成績的總和,接著是語文或數學中任一科目的最高分,然后是外語科目的成績,再是首選科目的單科成績,最后是再選科目中的最高分。若以上條件均無法區分,則需比較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志愿順序靠前者將優先被投檔;若志愿順序也相同,則所有考生都將被投檔。
當體育或藝術類考生的投檔分數一致,我們將根據高考文化課成績、語文與數學成績的總和、語文或數學中單科的最高分、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的單科成績、以及再選科目中單科的最高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來決定投檔順序;若這些成績依然相同,則需參考考生的志愿填報順序,志愿靠前者優先獲得投檔機會,若志愿順序也相同,則所有符合條件的考生都將被投檔。
報考強基計劃和軍隊院校飛行學員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會依據高校或相關主管部門確定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檔階段之前進行投檔和錄取。對于綜合評價招生(A類高校)已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會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依據高校提供的入選考生排名、考生所確認的志愿順序以及高校的招生計劃進行投檔。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錄取。
報考針對高校專項計劃、B類高校的綜合評價招生、高水平運動隊等特定類別,以及藝術類考生依據校考成績或戲曲類省際聯考成績進行錄取的情況,省教育考試院會將符合填報志愿條件的考生,按照各院校的具體要求,進行投檔處理。
對于通過“定向培養軍士”志愿報名、體檢和政治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在普通本科批次錄取工作完成后、專科批次錄取投檔之前,將依照平行志愿的投檔規則進行投檔。
六、政策性降分
在各批次平行志愿錄取完成之后,當進行征求志愿填報時,需依據已錄取情況來決定是否準許該批次省控線(即文化分數線)以下的一定分數范圍內的考生進行志愿填報。在征求志愿錄取階段,若部分高校的線上生源依然不足,未能實現招生計劃,對于在征求志愿填報中選擇了有空缺院校志愿的考生,將根據其志愿,適當地降低分數,將檔案投遞至有空缺的高校,由高校從中選拔錄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不超過20分。
七、錄取體制、工作要求及檔案移交
(一)錄取體制
依據“高校主導、省教育考試院實施監督”的錄取機制,展開錄取流程。對于思想政治素質達標、身體條件滿足所報考專業培養標準、投檔分數達到相應批次省級錄取控制標準且滿足投檔條件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依照高校所規定的查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向他們提供考生電子檔案,且查閱比例一般不超過105%。省教育考試院承擔著向各大院校提供符合標準的考生電子檔案的任務,同時,它還要對院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進行嚴格監督,以確保杜絕和改正任何違反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的做法。院校會依據其公開的招生簡章中規定的錄取標準,對提交檔案的考生進行排序,進而決定考生是否被錄取以及錄取的專業,同時,院校還需負責向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解釋,并處理相關遺留問題。
(二)工作要求
高校錄取流程必須依照既定規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提檔、審閱檔案、審核資格、預錄取以及退檔等所有步驟,以確保考生電子檔案的順暢流轉和錄取工作的有序開展。對于那些未按期完成規定任務,即便省教育考試院已嘗試聯系,卻依然無理拒絕溝通或故意延遲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將依據已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依照各高校的招生計劃和錄取標準,將考生電子檔案設定為預錄取狀態,并向相關高校發出書面通知,同時將情況報告給教育部。
軍隊院校、國防及公共安全等相關特殊院校(專業)除外,其他高等院校不得設定男女生的招生比例,亦不可對報考非外語文學類專業的考生實施統一的外語語種限制。對于高考成績達標、身體條件允許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得因考生殘疾而拒絕錄取。
高校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為考生制作錄取通知書,該通知書由校長親自簽署并加蓋學校公章。學校承擔著將錄取通知書以及入學須知、資助政策等相關資料一并直接郵寄給被錄取考生的責任。在寄送錄取通知書的過程中,必須遵循教育部和國家郵政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各高校需加強新生入伍宣傳力度,于新生錄取通知書發放之際,將《大學新生應征入伍宣傳單》隨同寄送給每位被錄取的新生。
為確保招生錄取過程中各類遺留問題的妥善處理(例如軍隊院校招生體檢復查不合格的情況),省教育考試院將依照既定程序指派相應高校負責解決,這些高校需承擔起配合完成相關工作的責任。
(三)檔案移交
考生需攜帶錄取通知書前往其畢業中學或單位,領取密封好的個人紙質檔案資料,并在前往高校報到時將此檔案轉交給高校。報到于高校后,高校需將考生電子檔案中的相關信息直接打印成紙質文件,包括報名登記表、體檢表、志愿表等,并加蓋學校公章,隨后將這些紙質文件與其他檔案材料一同存入考生的個人檔案中。
省教育考試院發布文件,編號為蘇教考招〔2025〕17號,旨在通知各方關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事宜,請相關單位認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