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23 21:04:26作者:佚名
依據《江西省關于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贛教發〔2018〕5號)的相關要求,為深入推動全市高中階段學校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并確保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上饒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具體方案。
一、總體要求
各地需銘記黨的育人、國的育才重任,秉持立德樹人的原則,協調推進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的融合發展,完善招生機制,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增強工作成效,保證錄取過程透明、公正、無偏,力求提高民眾對教育工作的滿意度。
二、計劃編制
各地教育管理部門需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推動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同步發展,合理制定2025年的高中及職業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應嚴格遵循不超過既定規模、不超過基本辦學條件要求、不超過最大班級人數限制的規定。
依據《上饒市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相關規定》,縣屬普通高中需在本縣范圍內進行招生;而市屬高中則主要面向信州區、廣信區和廣豐區招生;同時,還將推行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政策。
2025年,上饒中學在中心城區的統招名額達到400人,其中廣信區有250人,廣豐區則有150人;同時,面向全市特長生的統招計劃為120人。上饒市一中在中心城區的統招名額為100人,廣信區和廣豐區各占50人。上饒市一中新校區面向全市特長生的統招計劃為50人。此外,上饒市二中對全市特長生的統招計劃為150人。
三、錄取批次及志愿設置
本批次特別設立的是由市教育局批準的省級重點高中和正在建設的省級重點高中志愿,這些志愿被分為兩個不同的志愿欄。
中心城區志愿是指市直屬重點高中針對廣信區、廣豐區等中心城區招生的均衡生和統招生志愿,以及全市范圍內招生的特長生志愿(以下簡稱中心城區志愿)。在填報志愿時,需在第一批次的“中心城區志愿”欄中進行填寫。
廣信區和廣豐區的考生,若具備均衡生資格,則可分別選擇填報上饒中學或上饒市第一中學的均衡生志愿。
廣信區和廣豐區的考生在選擇統招生志愿時,可以選擇報考上饒中學或上饒市第一中學。
參加了上饒中學、上饒市第一中學(新校區)、上饒市第二中學舉辦的全市特長專業測試,并且測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有資格選擇填報上饒中學、上饒市第一中學(新校區)或上饒市第二中學的特長生招生志愿。
各縣(市、區)的省級重點高中和省級重點建設高中,針對本地區內招生,設置了均衡生、統招生和特長生三種類型的志愿(簡稱縣區志愿)。在填報志愿的過程中,這些志愿需要在第一批次的“縣區志愿”欄中進行選擇和填寫。
符合均衡生條件的考生可在此志愿欄中提交均衡生申請,具體的志愿設置和學校信息需以網絡系統中的設定為準。
統招生平行志愿填報:考生可以在這一志愿欄中填寫多個平行的統招生志愿,具體的志愿安排和學校選擇,需以網絡系統中的設置為準。
參加了縣域內某批次學校舉辦的特長專業測評,并且測評成績符合本縣設定的合格標準的考生,有權選擇特長生志愿,志愿的具體設置和學校信息2024年南昌大學自考專業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需以網絡系統中的設定為準。
本批次涵蓋了若干省級重點高中、省級重點建設項目中的高中以及普通高中的志愿選擇。其中,特設了針對特長生的志愿以及統招生的志愿類別。
1.特長生類志愿:
上饒市第四中學特設面向全市的特長生單獨招生志愿,凡是通過該校組織的特長專業測試,并且測試成績符合普通高中相應特長學科專業標準的考生,均有資格填報該校的特長生志愿。
各縣(市、區)第二批次高中學校在本縣域內進行特長生招生,考生需填報單志愿。這些考生需參加由本縣域區二批次學校組織的特長專業測試,并且測試成績需達到本縣規定的二批次高中特長學科專業線。符合條件者,可填報特長生志愿。具體的志愿設置和學校信息,請以網上系統公布的為準。
統招生平行志愿的填報:各縣(市、區)的考生可針對本轄區內的二批次高中學校進行志愿選擇,具體的志愿設置和學校信息,需以網上系統所設定的為準。
(三)針對中等職業教育類別:本批次專門安排了中職學校的志愿填報。具體的志愿設置和學校選擇,需以網絡系統中的設定為準。
針對該批次考生報到情況,將進行志愿征集的安排,具體事宜請以“上饒教育”微信公眾號所發布的公告為準。
四、志愿填報、成績查詢時間
高中階段招生及錄取過程采用網絡進行預估分數和志愿填報。該志愿填報的集中時間段設定為6月20日的上午8點,直至6月25日的晚上6點。
職業高中填報志愿時間為7月20日—28日。
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及普通中專的志愿填報,需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日期進行,具體填報時間將另行通知。
征集志愿補錄環節啟動,每完成一輪原定志愿的錄取后,都將進行缺額志愿的征集,具體的填報時間將另行公布。
初三年級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查詢活動將于7月1日的上午9點鐘開始。
五、投檔次序
依據考生的學業成績、報考意愿以及招生名額來決定錄取名單2024年南昌大學自考專業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若出現考生分數一致的情況,則這些考生都將被同時錄取。
(一)在投檔的第一階段,首先考慮中心城區志愿欄內的均衡、統招和特長類別,接著是縣區志愿欄中的均衡、統招和特長類別。
首先執行均衡計劃招生,依據均衡招生分配方案和考生的均衡志愿,學校將根據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選拔,均衡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設定為初中考試總成績(845分)的70%,也就是592分。對于未完成的均衡招生名額,將全部轉換為統招計劃中的相應志愿欄。那些已被認定為均衡生的考生,將不再參與統招計劃的選拔。在實施統一招生計劃錄取時,將依照分數高低為首要條件,并依照考生志愿順序依次進行檔案投放。后續將開展特長生計劃錄取,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上饒市2025年普通高中學科特長考試招生實施方案(試行)》(文件編號:饒教字〔2025〕13號)以及各縣(市、區)制定的相應特長學科招生考試實施辦法。對于未能完成的招生計劃,將轉為該校統一招生計劃進行補充征集。
第二批次投檔的順序為:首先考慮上饒市第四中學的特長生,接著是各縣(市、區)的一般高中特長生,最后則是各縣(市、區)的統招生。
首先執行特長生招生計劃,具體措施可參照《上饒市2025年普通高中學科特長考試招生實施方案(試行)》(文件編號:饒教字〔2025〕13號)以及各縣(市、區)自行制定的特長學科招生考試辦法,對于未能完成的招生計劃,將轉為統一招生計劃。接著,進行統招生類的志愿錄取工作,對于未滿額的計劃,將進行補錄。
中職批次錄取的具體方式,請參考《上饒市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相關規定》。
六、相關要求
市直屬高中需公布招生錄取信息,包括中心城區的均衡、統招計劃以及全市特長生招生計劃,這些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在報名和錄取環節,必須充分尊重考生的報考意愿。普通高中在依據市、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并下發的預錄取名單后,需加蓋學校公章,然后才能發放錄取通知書。同時,通過電話通知考生本人或其家長,告知領取錄取通知書及報到須知的時間與方式。各所學校不得進行提前招生活動,亦不得私自接納那些已被其他院校錄取的學生。
(二)對錄取標準進行嚴格制定。對于已經獲得錄取資格卻放棄該資格的考生,他們無權參與本批次的志愿征集和錄取工作,而只能參加下一批次的志愿錄取和征集志愿。任何一所普通高中都不得錄取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學生。
(三)隨遷子女轉錄辦法。考生須提交由當地市、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證明其在考試地有資格被錄取相應級別普通高中的文件(包括當地初中學業考試的最高分及各科成績),并在規定時間內,即7月15日至25日,將該文件及有關材料提交至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將對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審核通過后,將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相關材料上報至市教育考試中心,以進行復審及辦理轉錄手續,此過程的時間為7月29日至31日。考生若要辦理轉錄,需滿足以下戶籍條件:須持有以家庭為單位的居民戶籍,并且在過去三年內未曾進行戶籍遷移。學校或任何其他單位的集體戶籍、依靠親屬關系獲得的戶籍、與戶主無親屬關系的戶籍,均不能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戶籍憑證。
(四)對民辦高中的收費標準進行規范。民辦學校需在招生計劃中優先安排重點高中或重點建設高中的招生名額,同時,均衡生招生比例不得少于市教育局對該校年度招生總計劃的20%。對于依照均衡計劃錄取的學生,其學費將參照當年公辦重點高中的收費標準執行;而對于依照統招或特長生計劃錄取的學生,其學費則需遵循當地發改部門批準的該校年度收費標準。對于在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均設定了志愿的民辦性質的重點高中或重點建設項目高中,那些在第一批次的均衡、統招計劃中被錄取的學生,他們的學費將按照當年公辦重點高中的收費標準來執行;而在第二批次統招和特長生計劃中被錄取的學生,他們的學費則需按照當地發改部門批準的該校當年的收費標準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