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31 16:53:52作者:佚名
新華社北京1月24日電(記者何宇欣)近日,稅務總局集中曝光4起稅收違法案件。稅務總局還表示,將繼續加大曝光稅收違法犯罪案件力度,始終保持對稅收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打擊態勢。
江蘇泰州“2.21”案件:700家企業涉嫌虛開發票
2012年2月,臺州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在對轄區內兩家欠稅企業臺州市金輝金屬材料有限公司、臺州市清新金屬材料有限公司進行督查時,發現存在可疑點。
臺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調查發現,李柏峰、黃江華等人以他人名義注冊、設立多家公司,并以較低費用購買虛假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作為進項抵扣稅款,同時對外開具虛假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收取費用,發票領取人涉及全國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700余家企業。
據統計,臺州市范圍內涉案發票964張,涉案金額7673萬元遼寧國稅局網上申報,稅額1304萬元;臺州市外收票企業惡意接受虛開的增值稅發票2077張,金額1.49億元英語作文,已追繳增值稅2902萬元。
吉林“8.20”偷稅案:藥企瞞報銷售收入3億余元
2013年,吉林省長春市稅務局一稽查局根據線索對吉林匯通藥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并到相關醫院調取了該公司與匯通藥業之間的賬簿、記賬憑證、發票等,調查發現,該公司2009年1月至2013年3月瞞報銷售收入(含稅)36898萬元。
稅務機關對該公司作出稅務處理和行政處罰決定,追繳稅款6690萬元、加收滯納金2261萬元、處以罰款3048萬元,合計1.2億元。
四川遂寧“7·14”案:騙取出口退稅1000萬元
2011年4月,四川省遂寧市國家稅務局檢查局在對斯來福有限公司的調查中發現多處可疑點,擬進行外部聯合調查。
經查,黃福新、邱永聰、肖子云等人于2010年3月以外商投資的名義在遂寧市注冊了斯萊夫等3家公司,并委托中介機構在香港注冊了2家空殼公司,隨后偽造虛假合同,開具虛假進出倉單,騙取虛假增值稅發票作為進項,申報出口,以騙取出口退稅。
稅務機關對涉案企業處理如下:全額追繳被騙取的出口退稅2327.17萬元;對已申報出口退稅的1283.13萬元出口退稅款不予退還;對尚未申報出口退稅的1332.61萬元出口退稅款不予退還。
遼寧房地產公司偷稅漏稅案:偷稅漏稅被罰款超億元
2010年,遼寧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與公安機關聯合成立專案組,對遼寧恒泰房屋開發有限公司2007年至2009年納稅情況進行檢查。
檢查發現,該公司主要違法行為包括:使用假發票虛收廣告費、工程費、人工費、園林綠化費;重復收取門窗安裝費,抬高工程成本;在房屋銷售過程中與購房者達成協議,開具低于實際銷售金額的發票,以減少銷售收入;不記部分銷售收入等。
稅務機關查明,該公司欠繳稅款3629.51萬元,處以滯納金1089.93萬元,并認定該公司少繳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款構成偷稅行為,處以罰款5550.26萬元。目前遼寧國稅局網上申報,欠繳稅款、滯納金、罰款共計10270萬元已繳入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