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06 16:29:02作者:留學之路
UCI法學院在2018年推出全新“研究生稅法學位,Graduate Tax Program”,課程由美國知名稅法學者策劃和設計,其風格秉承了法學院一向嚴謹的教學方法。
課程設置從法律與稅務相結合的角度提供獨特的內容,優先灌輸學生美國新稅法必須具備的理論知識,重點強調職場上稅務實踐技能,通過稅法工作實習,拓展和運用所學的稅法知識,將理論轉化為實踐!結合小班授課和團隊合作,提供同學與導師之間互助性的學習環境。
該學位除了讓學生接觸到最新美國稅法知識,同時也為他們創造了大量優質就業機會,每年的用人單位來自各種律師事務所、各級政府、和跨國上市公司。成功畢業的學生擔任的職位有稅務律師、法官、稅局行政人員和政府稅務政策智囊團等。
第一學期:稅法理論知識
第二學期:參加稅法疑難診斷、稅法工作實習和其他由課程提供的實踐
課程單元數:至少24個單元
必修課程:
美國法律入門,共2個單元 (秋季學期)
本課程旨在向外國律師介紹美國的法律體系和美國法律的基礎知識。學生將了解美國政府的基本結構和運作,重點是案件如何通過法院系統審理。
稅務研究生項目法學碩士必修課程
稅務學院堅信,稅務研究生課程中的每位法學碩士學生都應掌握核心稅務主題的基礎知識。該課程要求所有學生作為一個整體學習以下核心課程:
1.12個學分的必修課程(大部分在秋季學期開設)
2.12個學分的選修課程,其中至少4個學分必須滿足實用稅務技能 (PTS) 要求。
必修課程包括:
1.公司稅務,4個學分(秋季學期)
2.國際稅務,4個學分(秋季學期)
3.合伙企業稅務,3個學分(春季學期)
4.稅務實踐與程序,1個學分(秋季學期)
在美國境外完成法律學位的學生還必須完成短期強化課程“美國稅務導論”(在正常開課前的迎新周期間開設)和“美國法律導論”。
語言要求:
托福95;雅思7.0(語言成績2年有效)。
備注:托福送分代碼:8395/只接受由雅思考試中心送出的電子成績,不接受紙質成績報告
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免提供語言成績:
申請者是以英語為母語的國家/地區長期居民,如澳洲、加拿大(魁北克除外)、新西蘭、愛爾蘭、英國、美國居民(波多黎各除外)
在英語為母語的國家/地區完成至少3年全日制高等(post-secondary)教育
其他要求:
1、學術:GPA3.0
2、學歷:本科畢業,法律學士學位(第一學位);本科不是法律專業但是法律碩士;學生所在國律師(有律師證)
3、稅務工作經驗要求:不要求有稅務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