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1 10:07:04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為確保招生過程順暢,規范招生操作,提升生源素質,保障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作為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向公眾展示招生政策及有關資訊的主要途徑,同時也是我們學校進行招生活動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三條?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
2.?國標代碼:13436
3.?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4.?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5.?辦學地址:江西省贛江新區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9?號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我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學院領導、一般教師、學生代表、校友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構成,負責全面管理招生事務。委員會中,主任、副主任以及招生就業處的負責人共同構成了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他們負責統一指揮招生工作,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并對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五條,我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設有辦公室,該辦公室隸屬于招生就業處,并作為我校負責組織和執行招生任務的核心機構,專門承擔招生日常事務的處理。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要求
第六條?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范圍內,需遵循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和規定,結合經濟社會及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區域布局、社會需求以及各地生源狀況,緊密圍繞本校的發展規劃、辦學資源和學科需求,科學且合理地制定各省份及各專業的招生計劃。預留的計劃數量不得超過招生總計劃的1%,其用途主要在于調整和平衡各省、市、自治區統考上線生源的分布差異。
第七條規定,各專業招生均不受性別比例的約束。報考我校的考生需接受身體健康狀況的檢查,并且必須真實地填寫個人過往病史信息。體檢工作需嚴格依照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同時參照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前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及就業體檢項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與就業權益的通知》等規定進行。
環境設計專業不對色覺異常Ⅱ度(色盲)患者或對單色識別不完整的考生進行招生。
第八條?我校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
第四章?錄取規則
我校嚴格遵守教育部確立的“學校主導、招生辦監管”的招生機制,積極吸納紀檢監察機構、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秉持“公平競技、公正選拔、公開流程,德才體全面發展、綜合評估、擇優錄取”的方針,推行高考“陽光工程”。
第十條?鼓勵考生報考,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投檔錄取政策。
第十一條非藝術類考生進入檔案后,將按照專業志愿的優先順序進行篩選,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擇優進行錄取。在專業錄取方面,不存在級差問題。當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考生同意進行專業調劑,則將被調劑至其他志愿未能招滿額的專業;若考生拒絕專業調劑,則將進行退檔處理。
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遼寧省、河北省、江蘇省、湖北省、湖南省、福建省、廣東省、重慶市的各專業招生,對選考科目的具體要求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發布的公告為準,而投檔錄取的具體原則則需依照各省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藝術類考生若依據綜合成績進行投檔,其錄取將遵循所在省(市、自治區)的投檔規定;而對于未依據綜合成績投檔的考生,在確保其專業及文化成績均達標的前提下,將依據所在省(市、自治區)的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
對于那些尚未明確具體同分排序標準的省份、直轄市或自治區,在處理同分情況時,應按照以下規則進行排序:首先,當投檔成績一致時,依據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專業統考成績也相同,則依據高考文化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高考文化總成績依舊相同,則需依次按照高考文化總成績中的語文、數學、英語以及文科綜合成績(理科綜合成績)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我校遵循各省市自治區針對考生實行的加分、降分投檔等特殊政策。
第五章?入學與畢業
我校錄取的新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機構的審核通過后,將由院長親自簽署,隨后招生就業處將負責將錄取通知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寄送給新生。
第十五條規定,凡依照國家招生政策被錄取的學生,需攜帶錄取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限內,依照學校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完成報到注冊手續。若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報到,學生應向學校提出請假。若未請假或請假時間超出了規定期限,除非存在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否則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入學資格及體檢復查。若復查結果顯示不合格,學校將依照國家相關法規,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任何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學生,一旦核實,將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所培養的本科生,若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順利完成教育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各項內容,并且成績達標,符合學校畢業標準,將授予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同時,若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的相關條件,還將頒發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收費與獎助貸措施
我校嚴格遵守江西省發改委、財政廳以及教育廳共同核定的學費規定(文號:贛發改收費〔2016〕417號),并執行相應的退費辦法,對學費和住宿費按照學年進行收取。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風景園林、工程管理、工程造價、電子商務、大數據管理與應用等八個專業的學費為每學年14500元;而環境設計、廣播電視編導這兩個專業的學費則是每學年15500元;其余專業的學費為每學年13000元;此外,住宿費用為每學年1200元。
我校除了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外,還特別設立了專業獎學金以及單項獎學金等多種獎項;同時2023年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我們構建了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學生標兵等眾多獎助學金和先進榮譽的制度。
第二十條規定了在高等教育階段構建了一套融合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服兵役教育資助、勤工儉學以及學費減免等多種資助方式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扶體系。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一旦被大學錄取,他們可以通過我校設立的“綠色通道”準時完成報到手續。我校將對他們的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實,并據此采取相應的資助措施。在處理學費和住宿費方面,主要依靠國家助學貸款,并輔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措施;而在解決生活費問題時,則主要依賴國家助學金,同時結合勤工助學等方式進行輔助。
第七章?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一條?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 -??
E-mail:
我校網址:
通訊地址:江西省贛江新區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9?號
郵政編碼:
第二十二條2023年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我校工作人員在招生咨詢環節所提出的意見,僅作為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參考的信息,并不構成學校的錄取承諾。
第二十三條,錄取相關資訊將在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的招生信息網站上予以公開。
第二十四條若考生或其法定監護人覺得我校的招生錄取做法違背了本規定或其它有關條例,他們有權向我校的紀檢監察機構提交申訴。
監督電話: -
E-mail: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適用于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本年度招生。
第二十六條若江西農業大學南昌商學院先前發布的招生政策或規定與現行的本章程存在沖突,則應遵循本章程的規定。
二0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