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06 20:11:56作者:佚名
為進一步推進學校內涵建設,建立一支結構合理、數量相等、理論教學水平高、實踐教學能力強的“雙師型”師資隊伍,滿足學校培養應用型本科人才的需求。根據國家和廣東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一條 認可范圍
我校所有專任教師均可申請認證,兼職教師和兼職管理人員除外。
第二條 認定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模范帶頭,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貝語網校,遵守高校教師職業道德。
2.具有較強的實踐教學能力,積極參與課程設計、實驗、實訓、實習、畢業設計等實踐教學,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
3、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稱。
4、身體健康,精神健康財經大學華商學院,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二)技能條件
符合基本條件、能全面指導學生專業實踐訓練活動的教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財經大學華商學院,可以申請認定為“雙師型”教師:
1、通過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取得國家認可的本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包括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評估員資格證書等)。
2、近五年內有二年以上(可累計)在企業本領域的實際工作經驗;或參加教育部組織的教師專業技能培訓并取得證書,并能夠擔任主要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專業實踐實訓活動。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參與)應用技術研究兩項(或學校實踐教學設施建設、提高技術水平的設計安裝工作兩項),成果已被企業(學校)使用,達到同行業(學校)同行(學校)水平。先進水平。
4、近五年內參加學校組織的企業(行業)培訓,進入企業實習、指導學生參加技能競賽等活動累計1個月及以上,并通過企業、學校考核。
第三條 認定程序
“雙師型”教師一般每年認定一次。具體認定程序如下:
(一)所在單位推薦。主要根據所在單位的推薦和認可,結合個人申請,向教師發展中心提交《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雙師型”教師認定表》。
(二)教師發展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報學校審批。
(三)經學校批準后,認定該教師為“雙師型”教師,有效期三年。
第四條 日常管理及工作職責
(一)教學單位要建設“雙師型”教師隊伍,根據專業建設和教師發展的需要,積極引進和培養“雙師型”教師,推薦教師進入企業實習,鼓勵教師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二)學校認定的“雙師型”教師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不少于一項)。
1.承擔一門或多門實踐課程(課程設計、實驗、實訓、畢業實習等)的教學工作,或指導學生畢業論文(設計)。
2、參加企業實踐演練和行業技能培訓,了解行業企業信息,提升行業專業實踐能力。
3.主持(或主要參與)應用課程開發或教學改革,出版教材或論文。
第五條 相關處理
(一)教學質量評價結果為良好及以上的“雙師型”教師講授的實踐課程,在職稱評審、骨干教師培養、優秀推薦、創新創業導師選拔等方面優先考慮。
(2)經學校審核選拔后,寒暑假到企業進行實踐鍛煉、培訓學習。在此期間,工資福利按正常出勤發放,并給予相應補貼。
(三)優先安排“雙師型”教師外出游學、參加專業、行業交流會,開闊教師視野。
第六條 本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師發展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202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