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28 17:53:00作者:留學之路
公派學生留學條件包括:
1. 品行良好,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2. 學習成績優秀,能夠圓滿完成學業。
3. 持有我國居民身份證。
4. 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或科研機構正式注冊的學生,并應具有高尚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科研道德。
5. 申請人應持有所在單位公函,證明其所在單位教學、科研水平和經費資助能力。
6. 申請人應通過留學基金管理部門的選拔并獲得資助。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條件請以相關部門的政策為準。
公派學生留學條件2025因地區不同而異,具體如下:
1. 來自西部省份的少數民族學生、來自東部地區的學生、地方大學醫學院校學生、西藏自治區的學生、面向中西部地區招生的高校及專業安排部分推免生名額,但不占用全國推免生招生計劃。推免生錄取人數不低于教育部下達的該校推免生招生限額的70%。
2. 來自重點老區、原中央蘇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邊遠地區的學生,申請時應具備學士學位,并獲得所在學校推免生資格。
此外,公派學生留學申請者應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具備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語言能力,能夠勝任留學所在國的留學任務。同時,申請者還應具備較好的學習能力和適應能力,能夠適應留學所在國的教育、生活和文化環境。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需要,建議您咨詢相關工作人員。
公派學生留學條件和留學注意事項如下:
條件:
1. 品學兼優,德才兼備,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2.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有志于促進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
3. 必須是普通中學、大中專院校的在校生(不含自費生)或研究生,并經過國家教育部批準。
4. 必須持有國外導師主動提供的獎學金或者助教、助研獎學金。
5. 留學期間須全脫產在校學習。
注意事項:
1. 申請公派留學人員須是全脫產在校學習的全日制學生。
2. 申請時應由所在學校或上級主管單位簽署公派留學推薦意見,并填寫《單位推薦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審核表》。
3. 申請時應向有關單位交納一定的保證金,辦理有關手續后,保證金在回國后如數退還本人(或抵繳來期學費)。
4. 留學期間必須全脫產在校學習,不能半工半讀或在校內兼課。
5. 留學期間應在國內與導師保持聯系,征得導師同意,可以短期請假回國辦理出國手續或參加學術活動。但回國時間累計不得超過3個月。
6. 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學校或單位的規定,服從組織分配,完成規定的學業或研究任務。
7. 每年寒暑假期間可以回國休假,往返旅費由本人自理,在國外學習期間原則上不應請假回國。
以上條件和注意事項僅供參考,具體條件可能會因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相關機構獲取更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