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0-03 10:15:36作者:佚名
根據《“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北京市綠色制造單位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為不斷健全綠色制造和服務體系,促進制造業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現啟動北京市2025年度市級綠色制造單位遴選評定工作,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北京市開展綠色制造單位遴選,采取綠色診斷發現和企業自行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北京市工商局e網通服務平臺,分為市和國家級兩個級別,通常國家級綠色制造單位候選名單從市級綠色制造名單中選拔優秀者產生。倡導各區構建區級培育體系。北京市綠色制造單位遴選與綠色診斷活動同步實施,綠色診斷考核成效將直接應用于綠色制造單位評定過程。
二、市級綠色制造單位征集
(一)評價要求

綠色工廠。未參與2024年和2025年綠色評估的單位,若其所屬行業已發布綠色工廠評估專門標準,可登錄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詢,需依照該行業標準開展評估工作。其他行業則須依據《綠色工廠評估通用規范》(GB/-2018)進行評估。
具備優良工業基礎,擁有完善的基礎設施,且綠色制造技術達到較高標準的工業園區,可參照附件1中關于綠色工業園區評估的相關標準進行評估。這類工業園區主要承擔產品制造和能源供應職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較高,超過百分之五十,擁有明確的法定邊界和范圍,并設有統一的管理機構,通常為省級或更高級別的工業園區。在征集過程中,會優先考慮那些綠色工廠數量占比較高的工業園區。
從事綠色供應鏈管理的企業。北京市鼓勵那些行業地位突出、經營能力強大、產業環節齊全、綠色供應鏈管理根基扎實、在產業環節中起引領作用的核心企業進行申請,重點吸納那些綠色生產基地比例較高的供應商企業。電器、機械、汽車這三大產業中的公司北京市工商局e網通服務平臺,參照《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需訪問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官網獲取)起步網校,開展相應評定工作,其余行業則依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估的相關規范(見附件2),執行評價流程。
(二)申報單位有關要求
最近三年出現以下任一情形的,不能申請市級綠色制造名錄:沒有正常開展生產活動的;出現安全(涵蓋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品質、環境破壞等事件以及逃稅等違規行為的(依據“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信息);從綠色制造名錄中被動態移除的;在國務院及相關部門的檢查中發現重大問題的;被加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標準完成修正的;是失信的執行人等。

未參與綠色診斷的綠色工廠及綠色工業園區申報者,綠色供應鏈申報者,均可自行決定是否進行自我審查,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依據相關規范開展評定,并將評定結果呈報。為強化綠色工廠的動態監控與分類考核,申報綠色工廠的企業必須同步遞交《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狀況表》(附件3)。
市級綠色制造單位評定通過推薦申請進行,申請企業必須取得所屬區域工業管理機構開具的認可函。
(三)第三方評價機構有關要求
第三方評價機構須依照《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附件4)展開工作,依據相關模板規范撰寫評價報告,對報告內容與結果的真切性與精確性承擔職責。一旦核實評價環節存在虛假行為或刻意掩蓋受評單位問題的評價機構,將被納入黑名單,其提交的評價報告在三年內將不被采納。
(四)與綠色診斷工作的銜接安排
參與2025年綠色評定,且在公告規定最后期限前遞交評定文檔的機構,無需再實施第三方審核流程,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將依據綠色評定結果,實施市級綠色制造工廠及市級綠色制造產業園區的評定工作。

已經接受了2024年環保評估的單位與區域,若打算參與2025年城市級環保工廠和環保產業園區的評選,能夠聯絡對應的環保評估機構來修正評估材料與補充相關資料。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將依據修正過的環保評估報告來實施城市級環保工廠和城市級環保產業園區的評定工作。
有意申請綠色供應鏈管理資格的機構,以及未參與2024年和2025年綠色評估的企業和園區,都應依照規定提交評估文檔。
4.參加綠色診斷的單位與其他申報單位的評價標準一致。
三、與國家級綠色制造單位推薦工作的銜接安排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借助評分高低排列、各個行業全面評估等手段,從達到推薦標準的市級環保制造企業里挑選優秀者申請國家環保制造企業資格。相關事項部署將在2025年國家環保制造企業征選公告發布之后再做公布。
四、材料報送要求

請各有關組織在2025年10月15日之前,提交2025年度市級綠色制造單位的相關申請材料。
參與綠色評估的單位需依據評估規范提交相關文件;其余單位須遞交推薦證明(紙質一份)與評審文書(紙質三份)至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評審文書電子檔經“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上傳至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附件三電子檔發送至指定郵箱。
五、聯系方式
申報要求咨詢:孫源,;耿恩澤,。
材料報送:方園,、。
材料報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3號院1號樓409。
附件:
1.綠色工業園區評價要求

2.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要求
3.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情況表
4.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