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16 19:04:41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 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頒布的相關規定,并充分考慮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隸屬于中國科學院,是一所國家級公辦的、全日制的普通高等學校。該學府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以領先的科學研究和高新技術為特色,同時涵蓋醫學、特色管理和人文學科等領域,是我國的“雙一流”重點建設高校。
對于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取得學籍并在規定時間內滿足本專業畢業條件的學生,該校將授予其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同時,對于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相關規定的學生,還將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的學士學位證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在招生工作中嚴格執行教育部的方針政策,秉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準則,對學生的德、智、體、美、勞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綜合考量,最終選拔出優秀的新生。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的招生工作受到紀檢監察部門的嚴格監督,同時,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亦有權對其進行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設立了招生委員會,該委員會由主要負責人、相關負責人以及校內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共同組成。該委員會主要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在其之下,設有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負責具體執行學校本科招生任務。這包括貫徹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制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各類招生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同時,該小組還負責研究和決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系該校的固定工作部門,負責執行本科招生日常事務的策劃與執行。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的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嚴格監督下得以執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依據國家指導方針和政策,綜合考慮自身人才培養目標及辦學條件等現實因素,同時兼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人數、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多重考量,制定出各省份的分專業招生計劃。該計劃經教育部審批通過后,將由各省份的招生考試機構對外公開發布。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將招生計劃總數的百分之一設立為預留名額,這一舉措主要用以平衡不同地區統考上線生源的差距,以及處理同分考生的錄取事宜。同時,該校在執行過程中始終堅持公平公正、規范有序、集體決策以及質量至上的原則。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在制定調整招生計劃時,遵循的原則由招生委員會下屬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研討并作出決策。調整后的招生計劃應優先在那些生源數量充足且質量較高的省份、自治區或直轄市實施。
第四章 錄 取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在教育部領導下,嚴格遵循“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由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統一執行新生錄取的各項工作。
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實施綜合改革的省份,該校所有招生專業均設定物理和化學為必選科目,且錄取工作將依照該省的高考改革方案中的具體規定執行;而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學校僅對理工科考生進行錄取。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會依據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方案以及考生的報考情況來決定調檔的比例。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該比例一般設定在105%以下;而對于采用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這一比例則通常限定在120%以下。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在普通類統招提檔過程中,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教育部制定的規定,對考生實施的政策性加分。若考生滿足多項政策性加分條件,將僅采納加分值最高的一項,且加分總額不得超出20分;此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其對應分值,均不得應用于我校未設定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活動中。經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審核確認的各類特殊類別招生考生,將依照公布的錄取規定進行選拔錄取。
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達標、身體健康狀況滿足相關專業培養標準、高考成績觸及本省設定的錄取分數線,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將依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專業錄取時,依據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及專業志愿進行選拔。若出現考生高考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則依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于那些愿意接受專業調劑并且體檢結果符合標準的普通類統招考生,我們將進行提檔而不會取消錄取;對于那些所報考的專業已經招滿且愿意接受調劑的普通類統招考生,我們會將其調劑至其他專業進行錄取;而對于那些所報考的專業已滿且不愿接受調劑的考生,我們將予以退檔。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會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情況,對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的調整。
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批次,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如若未能完成既定招生計劃,將進行志愿征集。依照志愿投檔的流程,若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在第一志愿考生數量不足時,會依據考生實際考試分數從高到低進行選拔,優先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達到招生名額;若滿足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數量依然不足,將啟動志愿征集環節;如果志愿征集后仍無法滿足,則將剩余的招生名額調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在招生錄取過程中2024年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不對男女比例進行限制,對考生的高考外語科目選擇不設限制,同時也不對往屆生與應屆生進行區別對待。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依照國家相關法規,負責執行“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脫貧地區學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的招生職責,并針對國家指定的實施區域,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進行招生。該專項計劃的錄取分數線,原則上應不低于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設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對于非高考改革省份,則是指本科一批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二十條規定2024年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在保送生、強基計劃、高校專項、少年班以及創新試點班和綜合評價等特殊類招生項目中,必須依照教育部發布的相應規定以及該校當年發布的各類招生簡章來進行操作。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針對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以及新疆協作計劃的招生錄取,均需依照教育部頒布的相關規定進行操作。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針對港澳臺僑學生,通過港澳臺僑聯合招生考試進行錄取;對于香港學生,則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進行選拔;至于臺島地區學生,則是依據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進行招生。這些具體的招生措施,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和該校當年發布的各類招生簡章來執行。
第二十三條我校本科新生入學體檢標準依據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條款制定,同時結合我校具體情況,該標準已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詳情請參閱本章程附件: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各專業體檢標準)。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規定,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需接受教育部規定的復查。若復查結果不合格,將依照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嚴重者甚至可能被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附 則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的學費為每學年4800元,住宿費用則是每學年1000元。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設立了多種獎助學金項目,同時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國家助學貸款以及困難補助等多種途徑,并設立了綠色通道,旨在確保家庭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能夠順利進入校園就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在本科招生過程中嚴格執行教育部對信息公開的規定,確保招生計劃、選拔標準和錄取結果均對公眾透明,實現招生方案的全面公開、選拔過程的公正性以及錄取結果的公開公示。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明確聲明,它不會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招生錄取事宜,且不會收取超出國家規定標準的任何費用。對于任何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自本章程公布之刻起正式實施,此前所頒布的招生規定即行作廢。若教育部或相關省份對高考招生政策進行變動,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將作出相應調整,并會及時對外公布新的政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具體是金寨路96號,這里是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的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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