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10-16 09:12:40作者:佚名
202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相關通知預計很快就會公布,發布時間大約在2025年10月份的中間階段。考試筆試的時間預計安排在11月份的尾聲。在公布通知的時候,也會同時公布這一年的招錄職位信息。陜西中公教育會在通知公布之后,及時更新2026國家公務員考試通知的查詢網址,考生可以通過提供的鏈接進入,以便查詢有關的考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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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
》》》2026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下載
一、關于報考條件(選自2025年國家公務員公告報考指南)
1. 哪些情形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答:省級以上機關的借用人員或者協助工作人員,以及大學畢業生在校時的社會實踐,這些經歷不算基層工作經驗,不記入基層工作經驗時長。
獲得全日制的教育資格是在職之后才完成的起步網校,那么這種全日制的學習過程不包括在基層工作的時長里面。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若在服務期間被調動至縣級及以上機關或企事業單位任職,或者進入全日制研究生課程學習202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下載,這些工作或學習的時間段是否應當算作服務期限的一部分?
回答如下,參與基層服務的人員,在服務期間,如果出現被調往縣級以上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工作,或者進入全日制研究生學習等情況,那么被調任工作和學習的時間,將不會被算作服務時間。
從事基層工作的人員,如果他們實際工作的時間加起來不夠一個完整的工作周期,那么他們將無法獲得定向招錄的優惠政策,也不被允許參加定向招錄的崗位考試。
3.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否能以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完成基層服務任務且獲得合格評定沒有先前職業背景的人,在任務結束后兩年內,能夠申請那些只對最新屆畢業生開放的崗位。
軍隊服務滿五年及以上的大學畢業生退役人員,是否具備申請專門選拔崗位的資格?
應征入伍并服務滿五年及以上的大學畢業生退役人員,有資格申請定向選拔基層服務人員崗位,此類崗位的定向名額與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一同分配。應聘定向崗位的大學畢業生士兵,需在面試之前,向招聘單位提交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統一印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證明》、《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出現役證明》,先前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證件》、《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義務兵退出現役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件》具備同等作用,同時遞交國家認證的高等教育畢業證明的影印件,且需由縣級或以上級別的退役軍人事務機構加注印章。
5. 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報考省級以上公安機關、監獄及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構的警察職位,年齡通常要求在18歲到35歲之間,即出生于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間的人士符合標準,針對2025年的應屆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年齡上限放寬至40歲,也就是要求出生于1983年10月之后的人士可以申請。
市(地)級及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名202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下載,年齡通常要求不超過三十歲,也就是要求是在1993年10月之后出生的,但是,對于2025年應屆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報考法醫職位的考生,年齡限制放寬到了三十五歲,也就是要求是在1988年10月之后出生的。
報考公安特警職位,年齡上限是25歲,即1998年10月之后出生的人員符合資格。
司法行政機關管下的監獄、強制戒毒中心等基層崗位的報名年齡要求,通常不超過三十歲,也就是要求是在1993年10月之后出生的,但是針對2025年剛畢業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申請獄醫、心理輔導等特殊崗位的,年齡上限會放寬到三十五歲,具體是1988年10月之后出生的都可以申請。
報名者若在參與中央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公務員選拔時,已被地方部門聘為公務員或類似公務員法監管的機構職員,應怎樣應對這種情況?
應聘者在參與國家層面直屬單位公務員選拔期間,若被地方部門錄用為公務員或依據公務員條例運作的機構職員,需如實陳述此事,并即刻停止參與國家層面直屬單位公務員選拔,錄用部門將不再將其視為面試、體格檢查、政審、公告或登記的候選人。
所列各項報考資格所需證明材料的最后提交時限為何時?
回答如下,獲得相關學歷、學位的期限,對于2025屆畢業生通常在2025年7月終止,其余應聘資格要求(包含政治身份、學歷資歷、學位證明、社會實踐時長、專業認證等)的最終期限則是2024年10月。
每年國家公務員的招募報名和考試安排 具體年份 通知公布時刻 登記參與時段 參加測驗日期 具體通知內容
2025
2024年10月14日
2024年10月15日-10月24日
2024年11月30、12月1日
考試公告
2024
2023年10月14日
2023年10月15日-10月24日
2023年11月25日、11月26日
考試公告
2023
2022年10月24日
2022年10月25日-11月3日
2022年12月3日、4日(原來)
2023年1月7日、8日(調整)
招錄公告
2022
2021年10月14日
2021年10月15日-10月24日
2021年11月27日、28日
招錄公告
2021
2020年10月14日
2020年10月15日-10月24日
2020年11月28日、29日
招錄公告
2020
2019年10月14日
2019年10月15日-24日
2019年11月23日、24日
招錄公告
2019
2018年10月21日
2018年10月22日-31日
2018年12月1日、2日
招錄公告
2018
2017年10月28日
2017年10月30日-11月8日
2017年12月9日、10日
招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