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26 10:17:02作者:佚名

摘要內容請繼續向下翻閱,大學生阿峰在旅游高峰期捕捉到廈門民宿的盈利機會,邁出了自主創業的步伐,2020年4月廈門日記,他同房東陳大姐商定了一份長達十五年的租賃合同,月租費用定為八萬元,并且每三年上調十分之一,為了營造具有獨特魅力的住宿環境,阿峰聯合幾位同窗,籌集了四百多萬資金,對一百多間客房進行了細致的翻新,該民宿在正式營業之后很快聲名鵲起,客源絡繹不絕,經營狀況十分興旺情況很快發生了變化,陳大姐對獲得的收益感到眼紅,起初她以管理混亂、環境衛生差等問題為由進行指責,接著又以存在安全風險為由提出異議,甚至將阿峰告上法庭,并要求賠償 210 萬元以收回房產。法院經過審理,判定該房屋屬于違章建筑,租賃協議無效,但最終沒有支持陳大姐要求收回房產的請求。阿峰之前投入的大量資金因此付諸東流,經營上遭受的損失也無法挽回,于是他提出要求賠償 500 萬元。陳大姐卻只認合同里頭的拆遷補償規定,只肯賠 210 萬,兩方因此爭執不下,互不相讓,這種房東反悔的事并不少見留學之路,2023 年杭州就發生過房東因為房價漲了就毀約的事,后來法院判房東得賠租客裝修的錢和本可以得到的收益,這件事清楚地說明,如果契約精神不牢,就會嚴重影響生意往來,不管房子是不是違章建筑,隨便反悔都是不守信用,違背了做人的基本道理。這提醒我們,簽署協議必須小心,訂立前要仔細驗證房產的合法性,碰到爭議要依照法規主動爭取權益。必須恪守承諾原則廈門日記,才能良好維護社會經濟的正常秩序,使開拓者的付出獲得合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