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22 14:04:05作者:佚名
為有效推進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根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臺島學測)的考試成績,選拔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的工作,特制定本規定。各高校需依照本規定執行招生錄取流程。
一、組織機構
教育部委托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承擔起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系統使用管理、招生宣傳以及錄取名單報送等各項任務。同時,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則負責處理考生的錄取手續。此外,各高校需負責制定招生計劃、審查考生報名資格、執行招錄考核以及進行招生宣傳等工作。教育部考試院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會協助各高校進行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核實工作。
二、報名
(一)報名資格
持有《臺島居民居住證》或《臺島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具備在臺島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并且當年在語文、數學、英文考試科目中任一科目成績達到平均標準以上的臺島高中畢業生,均有資格進行報名。報名時2024年臺灣大學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考生所提交的證件必須與個人身份信息相符,并且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正在辦理的《臺島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各學校需告知考生務必于5月1日之前將其上傳至系統,超時后將不再接受處理。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3月1日至31日。
考生需通過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針對臺島地區學測成績錄取臺島高中畢業生的報名系統(具體網址請查閱)來完成報名手續。在報名過程中,考生需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必要文件。同時,考生還需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以及報考高校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在報名截止日期之前,考生有權限對基本材料及其他材料進行修改。報名期限一旦結束,考生一般不得對基礎資料進行更改。考生需精確錄入個人網絡報名信息,并提交真實的相關材料。
系統報名不收取考生報考費。
(三)填報志愿
志愿填報實行平行志愿制度。在正式填報志愿之前,考生務必仔細研讀系統操作手冊以及各高校的招生簡章,全面掌握高校的基本信息、招生專業、自主設定的招生標準、學費標準、錄取規則以及各種注意事項。考生需根據各高校的報考條件和具體要求來填寫志愿。
考生在報名階段可以最多選擇六所大學2024年臺灣大學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每所大學下可以挑選六個不同專業,并且有權利決定是否接受專業調劑。在志愿填報截止日期之前,考生有權對所填志愿進行調整;一旦超過截止時間,將無法進行任何修改。
(四)注意事項
若考生因未滿足報考資格和相關規定、信息填報不準確或提供虛假信息所引發的所有不良影響,應由考生自行負責承擔。
三、審核及考核
審核及考核時間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審核階段
高校承擔著對申請就讀本校的學生進行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他們負責下載學生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對學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初步審查,這其中包括對身份、學歷以及學業測試成績的核實。高校有權要求學生對材料進行修正或補充(但基本材料不得修改),隨后進行重新審核。
考生務必及時進入系統查閱審核情況。若系統顯示初審合格,相關考生需留意高校發布的考核信息。對于系統提示需修正或補充資料的,考生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修改或補充,并在提交后立即檢查審核結果,超時提交將不予接受。系統顯示初審未通過的考生將無法參與考核及錄取流程。對于涉嫌資格造假的考生,將依據相關法規剝奪其報考資格;對于已完成考核的考生,將取消其考核成績;對于已被錄取的考生,將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考核階段
考核結束后,院校會向考生發出通知,邀請他們參加后續的考核環節。院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增加筆試或面試環節。至于考核的具體形式、時間安排以及舉辦地點,均由院校自行決定。
考生需遵循各高校發布的具體通知,準時參加選拔測試。對于報考藝術或體育類專業的考生來說,特別需要關注各自報考高校安排的面試(專業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相關的規定和要求。
四、錄取
(一)錄取原則
高校在錄取過程中,會根據考生的學測成績,并綜合考慮他們在中學階段的學習經歷、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依照向社會公開發布的招生簡章進行選拔。對于那些成績達標、身體條件適合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獨立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得因其殘疾身份而拒絕錄取。
1.?最低錄取標準
考生在當年的學測中,無論是語文、數學(包括數學A或數學B)還是英文科目,其成績都至少達到了平均標準線。
2.?高校可附加要求
高等院校可依據各專業特定需求,自行設定考核科目(最多四門)及其對應的評級標準,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考筆試或面試環節。在此原則指導下,各校可結合自身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具體錄取辦法。
(二)錄取安排
高校需遵循選拔優秀學生的錄取標準,確保每位考生只能被一所學校的單一專業錄取。各高校須在2024年5月15日之前,將擬錄取的考生名單上傳至指定系統。該系統將于同日集中發布各校的擬錄取名單。對于生源質量較高的院校,可適度提升招生名額,從而錄取更多考生。
考生需在5月15日至19日這一時間段內登錄系統,查詢并確認個人的錄取信息。若超過規定期限未進行確認,將被認定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并且將無法參與征集志愿的報名。一旦考生完成確認,相關高校將有權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征集志愿安排
高校若面臨生源短缺、招生計劃未達預期或需追加招生名額的情況,需通過征集志愿的方式實施補錄。這些高校需在5月20日前確立征集志愿的招生專業目錄,并明確相應的招生條件。
報名時間為5月21日至5月31日。對于已經完成首輪報名的考生,無需再次進行注冊,只需完成志愿填報和提交高校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即可。
我國高校在6月1日至20日這段時間內進行了審核、考核和錄取工作,并于6月21日之前將征集志愿的擬錄取名單上傳至相關系統,該系統將于6月21日統一對外公布各校的征集志愿擬錄取名單。
考生需在6月21日至25日這一時間段內登錄系統,查看自己的錄取信息,并完成錄取確認流程。若超過規定時間未進行確認,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一旦考生完成確認,高校將予以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新生報到
考生需按照高校規定的具體時間和相關要求,辦理報到等相關手續。在入學注冊環節,學生需支付學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其收費標準與我國大陸地區同一高校、同一專業的學生一致。入學后,學生需接受高校安排的健康檢查,若檢查結果不符合入學標準,將取消其入學資格;而對于僅因專業受限的學生,則可協商轉至其他不受限制的專業就讀。
六、其他
學生在校園生活期間,各高校需依照《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具體規定》(編號教港澳臺〔2016〕96號)執行管理職責。
若報名系統的工作計劃發生調整,請以系統發布的公告為準。本規定的解釋權歸教育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所有。